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1.什么是风险?风险的要素未来结果(损失)的不确定性,三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2.风险的分类方式有哪几种?+++++++++性质:纯粹投机对象:财产人身责任信用来源: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技术影响程度:基本特定3.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的区别导致的结果的可能性、变化规律、财富损失或转移4.风险管理?如何理解其基本内容?风险管理: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管理目标和策略,在全面系统和动态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制定并监督实施风险管理总体方案的决策体系、方法与过程的总称。5.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基本原则基本目标:总体目标:以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风管的损失前目标:通过加强损失控制实现安排损失融资方式以及组织内部采取措施抑制等方法减少风险损失发生的频率与程度。风管的损失后目标:通过损失融资安排及其他风管手段,是企业及时得到补偿,以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基本原则:全面周详、量力而行、成本效益比较6.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如何理解风险管理职能的创新与发展?帮助经济组织全面系统识别风险、实施损失控制和内部抑制等方法,安排各类保险、非保险损失融资计划、设计协调员工福利、提供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索赔管理和法律诉讼服务7.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确定目标、识别、衡量、开发、制定实施、监督评估反馈第四步中,主要的风险管理方法有损失预防损失控制损失抑制自留与自保保险损失融资套期保值其他合约化风险转移手段分散化内部风险抑制信息投资8.如何理解整合性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方法有哪些?整合性风险管理:对影响企业价值的众多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与衡量,并将企业面临的所有风险都纳入到一个有机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管理框架之中,通过整合多种风险管理方法,实现以最小的风险成本获得最大的企业价值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方法: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方法(维持企业稳定长久的现金流)、平衡积分卡方法(顾客、内部经营、学习与增长、财务)9.什么是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列举集中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的渠道和产品?ART是指除传统的保险或再保险以外的一切关于风险的承担、转移或者融资的产品或机制。渠道:再保险公司、自保公司、资本市场、银行;产品与方法:有限风险再保险、多年度/多险种产品、多触发原因产品、或有资本、风险证券化等等10.何为保险证券化?保险证券化的形式有哪些?保险证券化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创立和发行金融证券,将承保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过程。形式有:产险包括巨灾债券、巨灾期权、巨灾期货;人身险:基于一个国家范围内的死亡率指数设计的长期债券(因为年金产品通常存在领取人寿命超过预期的风险,即长寿风险)、基于特定被保群体设计的一种债券第二章保险概述1.你对保险是怎样认识的?保险的法律定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理解:(1)法律定义:合同行为;(2)经济学定义:经济关系、融资方式2.保险有哪些学说?损失赔偿说损失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嫁说否认人身保险说(人保非保是投资)二元说择一说(要么赔偿要么给付)技术说欲望满足说非损失说所得说经济确保说3.保险的要素有哪些?(1)可保风险:非投机性、偶然性、意外性、普遍性、严重性(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3)保险费率的制定(4)保险基金的建立(5)保险合同的订立4.什么是可保风险?可保风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保险人愿意并且能够承保的风险,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的风险5.比较:保险与储蓄、保险与赌博、保险与救济保险与储蓄:目的不同(转移风险vs费用支出)、性质不同(互助vs自助)、权益不同(有无杠杆作用)保险与赌博:目的不同(转移风险vs图谋暴利)、结果不同(利己利人vs损人利己扰乱社会)、法律地位不同(合法vs非法)保险与救济:权利义务不同(双发权利义务vs单方施舍)、性质不同(互助vs他助)、主体不同(保险人与保险人或受益人vs救济者与受灾者等)6.保险有哪些职能?你怎么看?(1)基本职能:经济补偿与经济给付(2)派生职能:融资功能7.保险有哪些作用?你怎么看?助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助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不确定风险化为确定支出)微观(5)促进企业加强风管(各种保险手段)助安定人民生活保证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保障第三方利益积极作用保障社会再生产顺畅运行推动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宏观(4)促进对外经贸发展与国际收支平衡促进社会稳定道德风险、保险欺诈消极作用增大费用支出第四章保险的种类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①实施方式(自愿、强制);②管理方式(管理经营主体);③经营目的;④保障程度;⑤保险费负担2.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比较3.原保险与再保险比较①合同主体;②保险标的;③合同性质4.财产保险的特点补偿性保险;财产风险集中、规律难掌握;短期保险。5.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首先,二者的定义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保险金额: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关系:足额、不足额、超额6.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不同(都需约定保险金额)定值:投保时确定保险价值的投保方式;不定值:签订合同是时不载明保险价值,只订明保险金额。赔款时的处理不同,不定值较多见。7.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人身保险包括?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8.农业保险广义:包括农村的两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的财产保险和农村的人身保险狭义:两业保险一般需要政府扶持,政策性保险。9.火灾保险保险标的:存放于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保险风险:火灾、雷击、爆炸等10.机动车辆保险特点①出险概率较高;②业务量大,普及率高;③扩大保险利益(从车);④自负责任与无赔款优待11.责任保险①定义:保险人依法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②特点(5个):产生与发展的基础:责任风险的客观存在、民事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保障对象:保险金直接给付与受害人,同时保障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赔偿范围:标的无形,合同中需要载明赔偿限额处理方式特殊:受害人不追则不赔,受害人不能直接向保险人索赔。风险大:关系复杂性,需要法院裁决,经营风险大。③种类(1+4):一是作为各种财产保险的组成部分或附加部分,二是单独承担,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④共同规定(3个):保险责任范围(被保人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因赔偿纠纷引起的费用)除外责任赔偿限额与免赔额(仅在限额内赔偿)12.信用保证保险:由保险人作为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13.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存和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14.两全保险定义:被保险人无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又叫混合保险、养老保险、储蓄保险。特点(4个)(1)寿险业务中承担责任最全面的险种。它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由于生存而引起的收支失衡的需要,而且可以排除由于本人死亡给家庭经济生活带来的困难。(2)费率最高。给付必然发生,长期的两全保险费率与终身寿险差不多以外,短期两全保险比其他寿险的费率高很多,不适宜经济负担能力差的人投保。(3)保费中既有保障因素,又有储蓄因素,而且储蓄占主要。(4)保额分为危险保额和储蓄保额,危险递减至消失,储蓄递增。15.年金和年金保险年金:定期发生的等额现金流年金保险:保险人生存期间,按合同规定,每隔一定周期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的一种生存保险。特点(3个):给付方式年金形式;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期满时最高;保险期间包括缴费期和给付期。16.万能寿险定义:保费缴纳方式灵活,保额也可以调整。特点(3个):死亡给付模式可选择,均衡、非均衡模式;保费缴纳方式灵活;现金价值特殊,为保费扣除各种分摊额后的累计价值。保单通常都有一个最低的现金价值累计利率。17.为什么定期寿险是最廉价的寿险形态?定期寿险又称定期死亡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费率低。18.什么是宽期限、停效、复效?申请复效必备的条件有哪些?宽期限:投保人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给予一定时间的宽限。超过宽限期,合同即告中止(即停效,非终止)。宽限期内,合同仍有效,若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需要扣除应交的保费以及利息。复效:投保人在停效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有权申请恢复保单效力,是对原合同法律效力的恢复,不改变原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复效申请条件(4个)(1)申请复效的时间。我国为中止后两年。超过后终止,保险人向受益人支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退还已缴保费。(2)申请复效应告知义务。旅行告知义务,提供可保性证明,证明被保人在合同中止后未恶化。(3)补缴中止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但保险人不承担合同终止期间的保障责任。(4)还清保单上的一切借款,或重新办理借款手续。19.年龄误报条款的内容如果投保时误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应予以更正和调整。如果真实年龄已超过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合同无效,退还已缴保费。20.意外伤害保险,构成意外伤害事件的三要素及其关系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使其身体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意外是指伤害发生时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伤害的发生非保险人的主观愿望。意外事件的发生必须具备非本意、外来、突然这三要素。这三要素相互统一,相互联系,缺一都不能构成意外事件。之中以非本意的偶然为核心,外来突然仅仅是对非本意的限定。非本意:并非被保人的主观愿望也不是被保人能预见的。有的能遇见,也可避免,但因职业道德不能躲避,也算意外事件。如银行职工为保护国家财产与持刀抢劫的歹徒搏斗受伤。外来:意外事件出现的原因是被保险人身体外部的因素导致的。突然:事件发生的原因与结果之间仅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但不绝对。21.健康保险及其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健康保险是为人类健康提供保障的保险。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区别(2点):保险责任不同,意险的责任限于被保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废,健康险则承担因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的赔偿责任;保险性质不同,意险属于给付性合同,而健康险属于补偿性合同。健康险中存在重复保险与代位追偿的问题。包括医疗险和收入损失保险两类。22.医疗保险和收入损失保险的区别医疗保险又称医疗费用保险,指被保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保险人进行补偿的健康保险。收入损失保险:又称工作能力丧失收入保险或者收入保障保险。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医疗事故丧失工作能力以致不能获得正常收入或者收入减少时,由被保险人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第五章保险合同一.名词解释保险人:即承保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仅限于)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