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一、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目的:真实反映工程成本,为最终核定固定资产价值提供依据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内容:1、送审相关资料内容的审计⑴立项审批文件资料⑵设计文件与概算以及概算调整文件资料⑶投资计划资料⑷设计会审、纪要等资料⑸设计变更与变更签证资料⑹初、终验文件资料及现场签证通过以上资料内容的审计,查验工程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规范、工程设计概算、计划执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管理要求。2、其他相关资料内容的审计:⑴相关责任单位资质证书⑵招标、投标文件资料⑶设备(主材)购置合同、发票及其他资料⑷相关地方政府文件、政策规定⑸相关管理制度⑹其他与结、决算审计相关资料通过以上资料的审计,查验工程取费是否符合规范、设备(主材)的计取是否有据有依、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是否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有关规定。3、结、决算资料内容审计:⑴单位工程施工合同⑵单项工程结算文件、结算书、结算资料⑶单项工程现场查勘、核实结算工程量⑷单项工程相关验收文件⑸单项工程初步设计与变更设计批复文件⑹单项工程设计变更与变更签证资料、现场签证资料⑺本工程其他相关资料通过以上单位工程结算审计,查验工程建设规模是否在设计批复和计划控制范围之内;工程量计算是否计算规则,相关取费是否符合定额规定的要求,结、决算结果是否符合实际。4、重点审计的内容包括:⑴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进行工程招标⑵合同的签订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⑶施工过程中,有关变更、签证是否合理,手续是否齐全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工程款⑸编制的预结算设备(材料)消耗是否与定额或投标报价一致⑹建设单位供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⑺竣工结算的编制有无高估冒算⑻建设单位有关其他建设工程费、是否在本工程中结算中扣除⑼汇总工程报价是否准确⑽结、决算是否符合工程管理规定投标报价、合同规定优惠措施等约束条件等三、审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中价协[2002]第0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5.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6.概算书、预算书、结算书、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7.其他与本工程审计相关依据。四、审计方案:1.建设期的工程项目全国程造价跟踪审计以双方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式、价款结算办法、预付款的支付时间、额度及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确定审计方法及审计重点,在每次进度款支付前对施工单位申请结算书进行审核,据以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从而使工程造价在建设过程中于施工现场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控制。(1)审计组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办公室,定期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例会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方案认证、设计变更等会议;审计组成员不定期深入到施工现场,掌握工程的进程、变化情况;(2)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等的审核:对于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等,认真分析、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周全,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分清各标段的划分界限及与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的对应关系,避免不同施工单位之间费用及项目的重复计列。(3)落实已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或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原则与内容,特别是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以及增加工程量的认价原则。(4)对进度款结算分专业进行审核:①定额套用审核:套用的定额是否与工程所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定额子目的选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的换算是否合理、符合规定: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各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是否与定额相符。②工程量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存在多计、重计、错算工程量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变更只增不减问题。③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审核:审查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数据是否准确(要进行材料分析,钢材要抽筋计算);列入直接费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材料代用和变更是否有签证;材料差价是否符合调差规定,数量是否准确,实际价格是否准确,差价计算是否准确;设备与材料划分是否准确,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④设计变更审计:首先审查设计变更手续是否齐全,设计变更内容是否真实、合规、合法,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其次审查设计变更费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过程是否有误,为保证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必要时,审计人员需进行现场测量与核实。⑤对工程量签证的处理:先鉴别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区分哪些该计入结算,哪些不该计入结算;哪些项目是合同内的,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的;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风险范围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确需签证,应经监理对签证事项的原因、量、价等审核确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且符合建设单位签证审批流程方可生效,同时对监理单位职责履行的是否到位进行审核评价;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对业主索赔和施工索赔进行审核。⑥其他费用审计:对于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审查取费费率和取费基数的确定是否正确;对于误工费、施工配合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一些独立费用,审查该费用是否合规、真实、计费方式是否准确。2.竣工工程结算审计在进度款结算审计的基础上,依据进度款结算审计结果,根据招投标资料、概预算资料、双方合同约定、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业主和建设单位相关建设管理规定等,对已完成的单位工程的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再审计。通过再次详细核查,全面准确计算工程量,检查定额套用是否正确,主材费的计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有无全面履行。及时纠正工程结算中的高估冒算和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核定工程造价。同时重点关注进度款支付时不同节点之间的衔接、不同施工单位之间施工范围的准确界定、甲方供材的核算以及索赔事项的处理等,避免重复计费现象的发生,以真实、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1)进一步领会和贯通招投标资料、概预算资料、相关合同、国家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业主、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和建设单位相关建设管理规定,以及各类结算依据资料之间的关联关系,结算审核严格以法、按规履行合同约定。(2)建安工程结算审计:依据进度款结算审计对各单位工程结算进行审计。除对工程量的真实性、定额套用的正确性、设计变更、签证的合规性真实性、其他费用取费费率和取费基数正确性等进行审计外,重点关注进度款支付时不同节点之间的衔接、不同施工单位之间施工范围的准确界定以及索赔事项的处理等,对标底增减项目要详细审查,对不符合程序的应全面审查。避免重复计费、多计、虚列项目及费用现象的发生。(3)设备、材料的审核:除按上述进度款结算审计方法对设备、材料进行审计外,重点关注甲方供设备、材料与施工单位自供设备材料的划分及扣除,对主要设备、材料的招投标资料、订货合同、发票、及出入库单进行数量、价格以及订货合同供货商承诺免费服务事项及范围等多方面进行核对验证,确保设备材料计价的真实性,同时避免运杂费及施工单位安装调试费等的重复计取。(4)其它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重大事项是否执行了及时报告制度。(5)工程竣工时尾工工程的处理承包单位应列出剩余工程明细表和计划完成时间,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协商认可后,签订补充协议,牵涉到的工作款项,应在结算中扣除,等剩余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再行审核支付。其中尾留工程应是在不影响质量验收的情况下单独处理。3.建设期工程造价管理情况审计:在造价控制的同时,我们将对建设期工程建设管理进行审核,并提出咨询意见。(1)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认真阅读本项目的施工合同、施工图预算、招投标文件、协议及涉及到的相关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工程施工图纸,了解施工组织措施方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2)理清项目各参与主体的关系:搜集完整的、真实的、合法的数据,理清项目各参与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划清各合同单位对本项目最终实际的参与范围与参与程度;(3)核对合同条款: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优惠条件等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及完整实施;(4)确认相关文件的有效性:对工程实施中发生的所有与图纸不符的变更、签证或出现的额外费用,必须要有业主、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的签字认定,如属于纯现场施工问题,可以由除设计单位以外的三方签字认可;(5)核实工程量及定额单价:按照施工图、有效的设计变更签证等数据计算复核工程量,按照合同、协议的约定审核工程单价;(6)核对各项工程取费:核对各项工程取费的合理性;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的约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认真地对各项费率、价格指数、造价调整系数进行复核;(7)检查隐蔽验收记录:重点检查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程验收记录,检查其完整性及与施工图的一致性等;五、时间、人员安排对于本项目公司拟安排公司副经理全面负责该工程的审计工作,共有8名审计人员参与本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其中造价师不少于4人。项目建设期间每月在现场实施审计工作不少于2次,每次安排3-4人。具体时间安排为:每月的10号现场收集变更、签证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处理,动态管理施工造价,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25号现场收集变更、签证资料并进行造价核实,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进行当期工程款支付审核,有效控制造价,合理利用资金。(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工作时间和人员安排可随时调整,以最大限度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单项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及时向甲方领导汇报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六、质量控制1、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要求(1)审计底稿的编制:审计工作中,要求工作底稿的描述和论证应明确简洁,事实清楚,依据充分,问题明确,原始资料充足;未按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应出具书面理由,为及时调整审计方案、改进之后的审计工作提供依据。(2)审计事项核定:发现问题后主动向被审单位进行进一步了解核实,待情况核实后及时提交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向被审单位表示审计意见。(3)审计质量要求:审计人员对自己的具体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对于审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进行原因剖析并对以后的工程管理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意见。根据工作情况,可为以后的经营和工程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或为提高经营效益和建设项目投资质量提供可靠的审计帮助。2、审计质量总体控制措施(1)实行三级复核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跟踪审计质量。先由审核人员详细对被审预(结)算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再交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复核人员同审核人员及时沟通,且须经审核人员确认并更正;对较为复杂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报所内总复核协商解决,重要的审核结果,须经总复核审核同意。由项目负责人及组员就初审结果向建设单位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汇报、沟通,形成初审意见后即可发出四方会审会议(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通知,确定具体时间及会议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四方会审会议,经四方确认无误后形成定案表,并由各方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最终定价的依据。在未召开会审会议之前,严禁任何审核人员同被审施工单位单独交换意见。依据定案表出具审计结果或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草稿),按公司内部三级复核制度及复核流程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由公司领导签发出具正式审定结算及结算审计报告。(2)所有审价数据、变更签证必须由甲方统一提供,施工方未经甲方同意递交的资料一律不收。(3)在熟悉图纸和所有变更签证单后,踏勘现场,核查竣工数据与完工工程是否相符。在审价过程中发现变更签证与技术资料有矛盾时,均要到现场实地踏勘。(4)积极与甲方委派的业务代表密切合作,及时交换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使核对工作顺利进行。3.坚持回访制度审计结束后二个月内,进行回访,征求委托方批评意见,不断改进我公司工作。七、服务承诺1、审计人员必须保证执业谨慎,恪守职业操守,与委托单位相关工程技术,审计人员密切配合,尽最大努力在规定期限内保质完成委托业务;2、审计人员必须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提供咨询服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机密、全面有效、科学、合理地控制和节约工程造价;3、审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