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状起草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张特律师E-mail:ttlawyer@163.com原告:XX性别:男出生日期:1993年11月9日民族:汉法定代理人:XX性别:女出生日期:1968年1月11日民族:汉住址:北京市XX区XX街X号宿舍楼XXX号被告:XXX性别:女出生日期:XXXX年3月23日民族:汉住址:北京市西城区XX街甲XX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承诺,与原告共同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人民币一万元整;3、本案诉讼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03年1月24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契约》。双方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二手房(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小西天XXXXX号宿舍楼X层X号,房屋所有权证:X私字XXXXX号),被告承诺与原告共同完成房屋2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房屋售价为二十五万元整,原告于2002年1月22日支付给被告定金五千元,余款二十四万五千元于2003年1月24日支付给被告。被告收讫房款后即将XX街XX号宿舍楼X层X号及其房屋所有权证交付原告入住。时至今日,被告迟迟不与原告共同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以上事实,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与原告共同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并赔偿一万元损失,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此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原告):XXX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