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白云小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常抓不懈,防患未然。为了防止我校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白云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如下:一、主管校长:(一)、全面贯彻执行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二)、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且落实好卫生工作计划。(三)、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四)、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五)、督促各部门各行其责。(六)、若发现食品卫生安全方面有可疑现象,立即上报。二、食堂管理员:(一)、贯彻执行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二)、做好每年一次食品卫生许可证验证工作,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的体格检查工作。(三)、定期对学校食堂加强自身检查,并有记录。(四)、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五)、关心食堂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发现患病者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工作或调离岗位。三、卫生保健教师:(一)、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二)、配合食堂管理员做好食堂检查工作。(三)、关心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发现患病者立即报告食堂管理员。(四)、指导食品卫生规范化操作,发现隐患立即纠正。(五)、若发现有疑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上报。(六)、对学生加强健康教育,教育学生科学、合理、卫生、营养膳食。(七)、制定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计划。(八)、制定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九)、有完整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资料。四、食堂工作人员:(一)、贯彻执行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二)、要佩戴工作证、健康证上岗位。(三)、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四勤”与“三白”。(四)、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和戴戒指加工食品。(五)、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六)、必须掌握食品卫生基本要求。(七)、患病应立即报告管理员。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白云小学校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