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商事纠纷调解员培训班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员培训《人民调解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制保障。内容简介新法解读Part1Part2人民调解员培训内容简介Part1《人民调解法》123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章人民调解员456第四章调解程序第五章调解协议第六章附则《人民调解法》第一章总则人民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1、人民调解的定义《人民调解法》第一章总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2、调解的原则《人民调解法》第一章总则不收取任何费用3、无偿调解《人民调解法》第一章总则《人民调解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十四条规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组织设置《人民调解法》第一章总则根据司法部、财政部修订的《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85)司发计字第384号]和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5、经费的保障《人民调解法》第二章人民调解委员会1、调委会的性质:群众性组织2、调委会的设立和组成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均可设立委员:3-9人,主任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若干应有妇女成员《人民调解法》第二章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任期三年,连选连任3、委员产生和任期4、经费保障村委会或居委会提供《人民调解法》第三章人民调解员1、任职条件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成年公民偏袒一方、侮辱当事人、索取收受财物、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罢免或者解聘2、行为规范3、保障措施误工补贴;因公致伤致残生活困难,政府应提供必要医疗生活救助;因公牺牲,配偶子女享受抚恤和优待。《人民调解法》第三章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法》第四章调解程序〖篁嘉桥女婿杀丈人妻子事件〗1、当事人申请或调委会主动主动介入疏导化解积怨消除隐患《人民调解法》第四章调解程序指定1-N名或当事人自选;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邀请其亲属、邻里参与(人性化的规定)2、受理后3、调解中坚持原则,明法晰理,主持公道及时、就地《人民调解法》第四章调解程序4、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5、其他事项《人民调解法》第五章调解协议1、协议书的制作:书面和口头2、协议书载明事项3、效力:具有法律效力司法确认《人民调解法》第五章调解协议《人民调解法》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第三十五条本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解读Part2876876七大特点八大进步六大规定新法解读之八大进步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巩固了人民调解的群众性、民间性、自治性的性质和特征。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项制度,这一属性及定位是人民调解工作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保持强大生命力、深受群众欢迎的根本原因。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设立、组成和任期、制度)新法解读之八大进步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选任方式、行为规范和保障措施。四是进一步体现了人民调解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五是法律确认了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新法解读之八大进步六是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和司法确认制度。这是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这部法律首次通过立法确立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是运用司法机制对人民调解给予支持的重要保障性措施。七是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保障。八是进一步筑牢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新法解读之七个特点1村居委会应设立调解委员会2政府应支持和保障调解经费3确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4调解协议是有法律约束力的5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员的条件6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就地进行7明确与其他调解形式的衔接机制新法解读之六项规定1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或要求终止调解2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3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可连任4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5人民调解委员会无偿为民调解各类纠纷6通过两条规定对调解员的工作进行保障感谢大家的聆听2019XX市商事纠纷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