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第二十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M&AandCBO?经营者集中M&A•干部任用•技术控制•原材料、销售渠道控制•通过合同等方式的控制等近期热点案件百胜&小肥羊:小肥羊于2006年7月1日与国际知名投资公司“3i集团”、“普凯基金”合作,引进资金2500万美元,2008年6月12日在香港上市,2009年3月24日以60.88亿元的销售规模排名中餐企业第一,2009年3月25日百胜收购3i集团和普凯持有的小肥羊股权,2009年10月22日百胜增持小肥羊7.3%股权,增持后共持有小肥羊股份27.3%,2011年5月13日,百胜向小肥羊董事会提出以每股6.50港元现金收购,交易金额44.3亿港元。百胜餐饮集团(YUM)是全球最大餐饮集团,在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35,000家连锁餐厅和100万多名员工。其旗下包括肯德基、必胜客、塔可钟、A&W及LongJohnSilver's(LJS)五个世界著名餐饮品牌,分别在烹鸡、比萨、墨西哥风味食品及海鲜连锁餐饮领域名列全球第一。在中国的餐厅数量有3000多家,2010年营业额达到336亿元。小肥羊在国内市场将近300家,2010年营业额将近20亿。审查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审查在30日之内。如果在完成第一阶段审查以后,认为该并购案影响市场竞争的可能性比较大,就会进入第二阶段审查,为期90天,必要时可再延长60天。商务部于2011年11月7日批准了百胜集团收购小肥羊的计划。按照5月百胜集团提出私有化小肥羊的建议,该计划生效后,小肥羊股份将撤销及终止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百胜集团通过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向小肥羊协议计划股东提出现金收购价每股6.5元,收购一旦完成以后,百胜将持有小肥羊93.22%的股本,参与创办人则持有剩下的部分,届时小肥羊公司将会实现私有化。联合创始人张刚先生和陈洪凯先生将保持少量股东权益,并且在交易完成以后以小肥羊股东的身份来关注小肥羊公司的发展。二、预先申报制度第二十一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二、预先申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9号《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已经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八年八月三日二、预先申报制度第三条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四条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二、预先申报制度预先申报的豁免: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第一种情形ParentCompany(participated)SubsidiaryCompanySubsidiaryCompanySubsidiaryCompany50%orabovesharesorassetswithvotingrights第二种情形ParentCompany(Notparticipated)SubsidiaryCompanySubsidiaryCompanySubsidiaryCompany50%orabovesharesorassetswithvotingrights申报的实体要求《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是对《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细化**营业额:营业额包括相关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关税金及其附加。**在中国境内:是指经营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买方所在地在中国境内。申报的实体要求**“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第五条:“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应当为下述经营者的营业额总和:(一)该单个经营者;(二)第(一)项所指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者;(三)直接或间接控制第(一)项所指经营者的其他经营者;(四)第(三)项所指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者;(五)第(一)至(四)项所指经营者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不包括上述(一)至(五)项所列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如果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或者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和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之间有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应当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第三方经营者之间的营业额,且此营业额只计算一次。申报的实体要求**“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第六条如果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有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则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的合计营业额不应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任何一个共同控制他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或与后者有控制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营业额。第七条在一项经营者集中包括收购一个或多个经营者的一部分时:(一)对于卖方而言,只计算集中涉及部分的营业额;(二)相同经营者之间在两年内多次实施的未达到《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视为一次集中交易,集中发生时间从最后一次交易算起,该经营者集中的营业额应当将多次交易合并计算。经营者通过与其有控制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实施的上述行为,依照本项规定处理。前款第(二)项所称“两年内”是指从第一次集中交易完成之日起至最后一次集中交易签订协议之日止的期间。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审查程序审查的程序(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是否可以撤回?可以第三条在商务部立案之后、做出审查决定之前,申报人要求撤回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除放弃集中交易的情形外,申报的撤回应当经商务部同意。撤回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审查程序终止。商务部同意撤回申报不视为对集中的批准。**是否必须听证?不是第七条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可以主动或应有关方面的请求决定召开听证会,调查取证,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两步走:初步审查和进一步审查第九条在初步审查阶段,商务部应当在《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商务部做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报人;认为有必要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做出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人。商务部做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做出决定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三、是否批准集中:第二十七条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市场集中度:在界定了相关市场之后,接下来就是分析相关市场的结构,判断企业是否将因并购而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以及是否有其他现存的或者潜在的竞争对手威胁企业的支配能力。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法院或反垄断执法机关主要是利用市场集中度和市场份额作为识别市场竞争性的最初的指标。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的测定,对并购案件的审理结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市场集中度:相关市场的集中度(MarketConcentrationRate):是指在一个特定市场或行业中,生产集中在少数几家大型企业手中的程度。具体来讲,市场集中度是对某一特定行业的市场结构的集中程度进行测量,以此来衡量在该特定行业内企业的数目和相对规模的差异,是对企业市场势力的重要量化指标。-CR4-HHI市场集中度:•与相关市场:讨论市场集中度问题一定是在确定了相关市场之后。如果不能为市场划定准确的边界,则集中度无从谈起。市场集中度的高低取决于对某一特定相关市场的界定。•与市场份额:都取决于相关市场的划定,也都是衡量企业市场势力的指标。市场份额是指一个企业一定时期的产出占市场总销售额的比例。而市场集中度的测量是对整个产业的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的观察,是对一个或者多个企业的市场份额或规模分布的观察。市场份额是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客观反映。一个企业的市场份额越高,它所在市场的集中度也就越高,造成垄断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政府干预的可能性就随之增加。•与市场支配地位:当市场上小企业众多且市场集中度较低时,可以认为市场支配地位并不存在;但当市场集中度达到较高水平时市场支配地位就有可能产生。市场集中度越高,产生市场支配地位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一般不同程度地具有限制竞争的潜在可能。市场集中度:市场集中度的测度方法:•行业集中度(CRn):CR4是四企业集中度指数,其含义为,在特定市场中市场份额最大的前四家企业的市场份额总和占整个市场的比例。•赫芬达尔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简称HHI:将特定市场中所有企业的市场份额平方后加总。现在更为流行的主要是HHI指标。市场集中度:CR4:在早期的经验性研究中,最常用的集中度衡量指标是n个企业集中度比率,即最大的n家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CRn=S1+S2,+…+Sn其中,S1为企业1的市场份额,产业内有n家企业,具体企业按其市场份额大小以数字顺序标号,即企业1拥有最大的市场份额,企业2的市场份额居第二位,依次类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经济学家贝恩(J.S.Bain)曾运用经验研究的方法,利用四厂商集中度(CR4)与八厂商集中度(CR8)来衡量集中度。其中的成果之一就是证明了:1936-1940年美国42个样本制造业的集中度与利润率有正相关关系。市场集中度:CR4的计算:公司的市场份额CR410家各占10%的公司10X4406家各占16%的公司16X4645家各占20%的公司20X4804家各占25%的公司25X41003家各占33%的公司100市场集中度:HHI:HHI=S12+S22+…+Sn2式中S1为企业1的市场份额,产业内有N家企业。HHI取值在0-1之间或0-10000之间。在进行并购反垄断审查时,通常人们更常用0-10000来表达。在完全垄断市场中HHI值为10,000,HHI值越趋近于0,表示市场越趋近于原子型的完全竞争条件。一般来讲,当HHI在100点以下时就被认为是完全竞争状态。HHI值越大,表明企业规模分布的不均匀度越高。市场集中度:不同市场集中度的HHI值:如果一个市场中不同企业的市场份额并不相同,例如:市场中的前四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分别为30%、25%、20%和15%,则HHI值等于:302+252+202+152+102=2,250市场集中度:公司的市场份额HHI10家各占10%的公司102X101,0006家各占16%的公司162X61,5365家各占20%的公司202X52,0004家各占25%的公司252X42,5003家各占33%的公司332X33,300三、是否批准集中:HHI计算经营者集中:△HHI=S1XS2X2这个技术方法的解释如下:在计算合并前的HHI时,合并企业的市场份额分别进行了平方,即a2+b2。合并后,这些份额的总和需要进行平方,即(a十b)2,这也等于a2+2ab+b2。由于a2+b2是原来的市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