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语文课程的性质和目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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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讲语文课程的性质和目标(1)教学目的:1、了解语文课程名称的确定和语文课程名称的歧义。2、理解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教学重点和难点:对语文课程基本性质的理解教学时数:二课时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教学内容和过程:一、导入新课对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的认识,有长期的历史过程。从语文课程名称确定以来,始终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争论,我们才逐渐接近了语文课程的本质。语文课程的本质什么,这就是今天的学习内容。二、新课传授(一)语文课程名称的由来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语文课程。清朝末年,废科举兴学堂,实行分科教学,语文才从多学科的融合中分化出来,单独设科。自1904至1949年,课程名称使用过中国文字、中国文学、讲经读经、国文、国语等,直至1949年新中国建立,才正式使用语文这个名称。关于“语文”这个学科名称的确定,叶圣陶先生曾作过说明:“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他在1964年《语文教育书简》中还专门谈到:“‘语文’一名,始用于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称《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为近,惟‘文’之含意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本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张志公先生也作过说明:“1949年6月,全国大陆大部分解放,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着手研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各种教材问题。关于原来的《国语》和《国文》,经过研究,认为小学和中学都应以学习白话文为主,中学逐渐加上学一点文言文;至于作文则一律写白话文。总之,在普通教育阶段,这门功课应当教学生在口头上和书面上掌握切近生活实际,切合日常应用的语言能力。根据这样的看法,按照叶圣陶先生的建议,不再用《国语》、《国文》两个名称,小学和中学一律称为《语文》。这就是这门功课叫作《语文》的来由。这个语文就是语言的意思,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在口头谓之语,在书面谓之文,合起来称为语文”。这一变革的根本意义,就在于把口语和书面语结合起来,彻底改变了传统语文教育中书面语言(文言文)脱离口头语言(生活语言)、重读写轻听说的倾向,从而最终确立了现代语和现代文2在语文教学中的主导地位,语文教学中听说读写并重的教育思想。(二)语文课程名称的歧义【学生思考:语文这个词可以怎样理解?尽量创造一种宽松、畅所欲言的气氛,组内交流后,教师设法调动学生对此发表看法,教师一定要尊重学生的各种理解。】“语文”这一术语,是在《国语》和《国文》并存时期(1920—1948)由朱自清、叶圣陶及其他教育家、语言学家、语文教育家的文章中开始使用的。一开始使用就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理解和用法。多数人采用历史的一贯的用法,指语言文字。但有人把它作为“国语”和“国文”的合称,有人用它指语体文和文言文,有人用它单指与文言文相对立的语体文,有人用它指语言文学、语言文章、语言文化,等等。1949年根据叶圣陶先生的建议,把“语文”作为中小学课程的统一名称。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拟定的《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中的解释是:“所谓语文,应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但以后仍有以下不同的理解:1、根据构词法,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字。这一解释具有历史的一贯性和社会的共同性。历次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都写明,语文教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任务就是“使学生热爱祖国语言,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具有现代语文的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听说能力,具有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各种语体(现代、古代、口头、书面)和各类文章(包括文学作品)都是语言文字的不同运用形式。但这种释义容易引起以偏概全的偏颇,其内容限于语言文字应用的基本规律,容易忽略文章读写、文学鉴赏和写作活动等。2、根据语文教材的基本内容,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学或语言文章。1956年以前,语文教育界的权威人士实际上是把语文理解为语言文学的。不然的话,为什么会有1956年的汉语文学“分家”呢?但以后有许多人指出,语文教材中有许多非文学作品的常用文体文章,文章可以涵盖文学作品,而文学作品不能涵盖文章。所以语文是指语言文章。叶圣陶先生指出:“‘语文’一名,始用于1949年之中小学语文课本。当时想法,口头为语,笔下为文,合成一词,就称‘语文’。自此推想,似以语言文章为较切。”3、根据语文教材演变的历史,把语文解释为语体文。因为《语文》是由《国语》和《国文》合并而来,《国语》原以语体文为主,《国文》原以文言文为主。而到建国前夕,解放区里的《国语》和《国文》都是以语体文为主。建国后采用解放区的作法,都以语体文为主,并把名称统一为《语文》。4、根据语文内容的丰富性,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化。一些人根据语文学科的思想教育性、审美情意性,把语文视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看作一种文化载体,认为文化载体性就是语文的性能。5、有人认为,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应改为“华语”,既能显示学科的基本性质,又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也能和国际惯例相一致。中小学教学母语的任务,是让学生掌握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现代汉语普通话和以普通话写成的典范的现代文,已经不是汉民族的独有语言,而是包括国外华人在内的中华民族共同语,是祖国语言。“国语”具有民族性,但缺陷是不能显示国别,对外交际不方便。这在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是不能不加以考虑的。“汉语”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但已经有确定的含义,是指以汉语语法、修辞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学科。“中语”可以显示国别,但民族性不强。语言和民族的联系最密切,是血肉联系,和国家的联系是第二位的。例如美国用英语,那就不是表示国别而是表示民族。“华语”避免了“国语”、“中语”、“汉语”和“语文”的不足,而具有他们所共有的优点。6、根据言语学派的理论,认为语文是言语。20世纪90年代以后,有学者根据心理社会学语言学派创始人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1857--1913]的“言语学”理论,提出语文就是研究、学习言语的学科。因为语文是“口头的语”和“书面的文”,正是“个人运用语言的过程和产物”(言语的定义)。所以说,“语文”的原本含义就是取材于社会生活、切近日常生活、选教于语文课程中的“语言”,包括语言及其应用,包括语言以及对语言的理解和运用。用平常的话来说,“语文”涵盖着语言文字本身,涵盖着听、说、读、写的行为,也涵盖着听、说、读、写的结果。3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论争,使人们在“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意义上形成了共识,并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语文”这一概念所包含的文字、文学、文章、文化、言语等方面的内涵,展现了人们对语文课程的性质、地位和功能等不断探索和逐步深化的过程。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理论探讨的日益加深,我们也逐步接近语文课程的本质。(三)语文课程的性质学科性质是学科教学实践的基本依据,是学科教学研究的根本问题,是建立学科教育理论的逻辑起点。对学科性质作出什么样的界定,就会确定什么样的教学目的,提出什么样的教学任务,编出什么样的教材,制订什么样的教学规范,追求什么样的教学目标。其逻辑演绎过程为:学科性质-教学目的-教学任务-教材规范-教学规范-教学目标。语文学科的性质较其它学科复杂的多,争论也最多。早在1934年叶老就指出:“国文这一科,比较动物、植物、物理、化学那些科目,性质含混得多。有些人以为国文这一科并没有什么内容,只是阅读和写作的训练而已。但是有些人却以为国文科简直无所不包,大至养成民族精神,小至写一个借东西的便条,都得由国文科负责。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还有种种的看法,各不相同的认识。如果一百位国文教师聚在一起,请他们各就自己的见解谈国文科究竟是什么性质,纵使不至于有一百个说法,五十种不同的见解大概是有的。”【学生思考:你是怎样理解语文课程的性质的?叫3-4位学生说说自己的看法。】对语文学科本质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1949年以来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1、1963年以前,人们对语文学科性质的研究,主要是确认“语文”到底指什么,即界定它的范畴。2、1963年以后人们确认了语文就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所以1963年以后的语文教学大纲中,都在前言部分开宗明义的给语文下了这样的定义:“语文是学习和工作的基础工具。”其内在逻辑是,既然语文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而语言是思维和交际的工具,所以语文就是工具。这就是当时提出的著名的“工具说”理论的基本内涵。这在关于语文本质的研究中,是一次突破性的进展。这种理论对于匡正以往曾经发生过的把语文课教成“文学课”或“政治课”的错误倾向有明显的效力,对指导语文教学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夸美纽斯说:“学习语文,并非因为它们本身是博学或智慧的一部分,而是因为它们是一种手段,可以使我们获得知识,并且把知识传授给别人。”但是,“语文是学习和工作的基础工具”主要是描述其功能,不是揭示其本质。作为定义,既没有揭示概念的内涵,也没有界定其外延,所以是浅层次的。而且,这个定义也不能把语言、语文、语文学科、语文课程等概念明确的区分开来。3、1996年制订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在前言部分开宗明义提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2000年修订《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改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语文性质的新定义,反映了人们对语文性质的研究的新观念,是这一大纲对语文教育思想的最大贡献。所谓“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指交际的内容是思想感情,即交流思想情感的工具。而就交流思想感情的功能来说,语文较之动作、表情、物品等工具,更为全面、深刻,更易于克服时空的限制。列宁说:“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所谓“语文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或“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语文这种工具具有文化内涵,而且语文自身——汉字,汉语、文学作品,各种典籍等,就是我们民族文化和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较之其它文化载体如建筑、社会活动等,更为全面、深刻,更易于克服时空限制。马克思主义语言学指出,“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注定要受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震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同时,语言和思想意识也有本质的不同,思想意识是反映客观世界的精神现象,语言是负载精神的物质形式,但不能直接反映客观世界。语文是工具,但不是纯物质性的工具,而是负载文化4的工具,是物质和精神共同构成的工具。在运用过程中,它的物质活动形式和精神活动内容是同一个过程。夸美纽斯说:“学习文字不能离开它们所代表的事物,因为它们不是分别存在的。它们是两者并存,一同履行它们的功用的。……我们是在形成人,不是形成鹦鹉。”交际功能和负载文化,是语文与其它一切工具的根本不同之点,是语文的根本属性。1996年制订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试验用)》前言中还指出:“语文学科是一门基础学科。语文学科,对于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对于学好其它学科、日后工作和继续学习,对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吸收人类的进步文化,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提高民族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这里用“语文学科”而不是“语文”,这是教学大纲中第一次把“语文”和“语文学科”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4、2001年公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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