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第2课时预防犯罪孝南区三汊镇中学周老师学习目标1.了解犯罪与刑罚,认识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2.认识到犯罪行为都是由一般违法行为演变而来的。3.加强自我防范,依法自律,预防犯罪。一、了解本课知识点1.什么是刑法?什么是犯罪?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怎样的?3.什么是刑罚?4.刑罚的分类是怎样的?5.我们如何预防犯罪,远离犯罪?阅读p52---54页,回答下列问题二、理解知识点(1):犯罪与刑法(1)图片中人物的行为属于犯罪二、理解知识点(1):犯罪与刑法严重社会危害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触犯《刑法》受刑罚处罚(2)图片人物行为(2)、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明确什么样犯罪行为处什么样的刑罚刑法明确规定了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1、刑法的含义和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2、犯罪的含义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接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二、理解知识点(2):犯罪基本特征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违反属于触犯了?属于对比分析下列行为?犯罪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2)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犯罪的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触犯刑法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应受刑罚处罚性是前二者的必然法律后果探究与分享:王某乘坐杜某驾驶的出租车时,向杜某索要手机打电话遭到拒绝,王某对杜某实施殴打致其轻微伤,杜某逃走,王某趁机将出租车开走。王某有哪些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二、理解知识点(3):刑罚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周永康的行为是什么行为?(2)周永康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主刑附加刑五种四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主刑只能单独使用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法律后果三、运用知识点(1):澄清观点有人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即使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刑罚处罚的观点对不对?为什么?那种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是十分错误的。因为,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岁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错的三、运用知识点(2):远离犯罪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个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老师、父母。后来便放纵自己,曾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的处分。他非担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在社会上偷窃财产、参与赌博,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游戏,他跟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的几天内就作案三起,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1)、陈某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校纪的行为?请思考后回答(4)他犯罪的原因是?(3)陈某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5)陈某由好变坏,最后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对我们远离犯罪有哪些启示?(2)陈某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个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老师、父母。后来便放纵自己,曾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的处分。他非担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在社会上偷窃财产、参与赌博,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游戏,他跟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的几天内就作案三起,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违纪犯罪一般违法不良行为不加以改正不加以改正不加以改正如何远离犯罪?1、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2、要加强道德修养,增强纪律观念,增强法治观念;3、要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严格自律,杜绝不良行为习惯;4、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心理上憎恶犯罪,行为上远离犯罪。预防犯罪了解罪与罚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犯罪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生活在法治社会里,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四、巩固知识点:当堂训练1.有期徒刑()①是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②是主刑的一种③是附加刑的一种④是对犯罪分子实行的最严厉的制裁方法A.①②③④B.①②C.①③④D.①③B2.某市未成年人管教所对在押的少年犯进行调查的数据显示,从他们曾有的行为看,有打架行为的占57.9%,有旷课行为的占49.8%,经常光顾网吧的占44.9%,有赌博行为的占44.3%,看过黄色书籍和淫秽影像制品的占31.9%。这说明()①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可能导致违法行为②不良行为必然发展为违法行为③青少年要抵制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④不良行为是小节,无关紧要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C3.“罪孽本自微末始,身陷囹圄悔方迟”的诗句给我们的启示是()A.犯了错误就会有牢狱之灾B.有错不改,就可能跌入犯罪的深渊C.小错可不断,大错不能犯D.犯罪不一定违法,违法一定是犯罪B4、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即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A.违反了刑法B.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C.具有一般社会危害性D.刑罚当罚性D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这条法律规定下来理解不正确的是()A.未成年人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B.犯罪要受到法律惩罚C.未成年人犯罪比成年人犯罪代价小D.未成年人应当远离违法犯罪C老师寄语:•播下行为的种子,•你就会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习惯的种子,•你就会收获一种性格;•播下性格的种子,•你就会收获一种命运。再见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不良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违法犯罪打架(不良行为)当达到聚众斗殴,多次参与,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情节时聚众斗殴、杀人罪(犯罪)偷窃(不良行为)达到偷窃数额较大或特别巨大多次偷窃,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或盗窃文物情节严重的盗窃罪(犯罪)知识链接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做了明确规定,给我们划清是非的界限,标示了生活中的“雷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思考:为何制定本法?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3)图片人物行为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2)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是一个演变的过程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小心交友,勿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