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生命和健康的权利2月2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8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以回应美国国务院25日发表的《2008年国别人权报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的指责。中国国新办发表《2008年美国的人权纪录》我国宪法庄严宣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人身权利,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具有经济内容,与人身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权利人本人才享有。——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地位)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隐私权人身权利著作权专利权监护权配偶权亲权商标权身份权人格权人格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内容肖像权、生命健康权(物质性)性质(特点)与生俱来,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不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自由权人格权的含义及特点含义指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精神性想一想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名誉权、自由权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健康权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个别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工人下班被搜身后方可出厂门。※自选商场的保安拘禁偷窃嫌疑人。P25思考、议论:人身自由权1、含义:2、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哪些?3、作用(人身自由的重要意义):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自由也难以享受。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行为。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想一想:以上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什么是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例中刘大妈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3)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女儿又是如何做的?(生命健康权)(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狗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你还能列举哪些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杀人、殴打他人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恐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等等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权利关系图:公民的权利基本权利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最根本的、首要的人身权利寻人启示妈妈:你在哪?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觉……妈妈的做法侵害了她的什么权利?请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后来我被一对夫妇收养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的父亲在一次煤矿瓦斯爆炸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家里一下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说:“我看见一家服装厂在招工,你也14岁了,要不就跟妈妈一起上班吧。”服装厂的老板娘非常同情我们娘俩的遭遇就收下了我们。从此我开始了打工的生活……你是如何看待老板娘的行为?为什么?虽然她很有善心,但是这样做是违法的,因为招用童工。我国法律规定:1.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童工: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的未成年人,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P27•①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②有利于保护未成人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③有利于提升未成年人的素质。探讨: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意义?P2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的原因:(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2)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3)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P27)《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一个小偷在工地上偷了工友30元钱,被逮住后,工地上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把他打成了这样。市民A说:“他被打是活该!谁叫他偷东西,这样的人就应该让他吃点苦头!”讨论:你赞同谁的观点?为什么?也有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1)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2)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3)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PPT模板:素材:背景:图表:下载:教程:资料下载:范文下载:试卷下载:教案下载:论坛:课件:语文课件:数学课件:英语课件:美术课件:科学课件:物理课件:化学课件:生物课件:地理课件:历史课件:当生命健康权受到侵犯,我们该怎么办?•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6、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怎么做?复习知识:1、人身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2、什么是人身自由权?它有什么作用?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表现有哪些?3、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首要的人身权利。4、我国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5、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