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送审稿)武汉市规划局2008年12月I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部分交通影响评价编制................................2第二章交通影响评价对象............................................2第三章交通影响评价类型............................................2第四章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3第五章选址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3第六章规划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4第七章交通设施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4第八章交通影响评价的成果文件......................................4第二部分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准则............................7第九章评价范围与年限确定..........................................7第十章交通需求预测................................................7第十一章静态交通评价..............................................7第十二章交通影响程度评价..........................................8第三部分实施与审批....................................11第十三章交通影响评价的实施与审批.................................11附录A技术术语....................................................12附录B强制性技术指标..............................................13II附录C参考技术指标................................................17编制说明...........................................................19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1第一章总则1.1为使武汉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成果规范、科学、有效,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2007年版)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1.2交通影响评价是评价新、改、扩建或用地条件变更项目开发对周边交通产生的影响,从交通角度提出项目选址、性质、规划等意见,提出满足一定交通服务水平下的对策和措施,将项目建设带来的交通负面影响控制在适宜的程度,保证城市建设与交通协调发展。1.3本规程适用于武汉市市域范围。1.4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必须以法定城乡规划以及综合交通规划、专项交通规划为依据。1.5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其他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1.6本规程由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2第一部分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第二章交通影响评价对象2.1符合表2-1中任意一项条件的项目需按本规程要求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表2-1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表项目类型说明第一类项目大型商业、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物流中心、工业设施等建设项目;第二类项目二环线以内区域居住类项目用地规模≥3万m2;建筑规模≥5万m2办公类项目用地规模≥1万m2;建筑规模≥2万m2居住、办公混合类项目用地规模≥1.5万m2;建筑规模≥3万m2二环线以外区域居住类项目用地规模≥5万m2;建筑规模≥10万m2办公类项目用地规模≥2.5万m2;建筑规模≥5万m2居住、办公混合类项目用地规模≥3万m2;建筑规模≥6万m2第三类项目三环线以内区域,城市轨道交通现状及规划站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涉及到的新(改)建项目;城市对外交通场站、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立交、公交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大型交通设施项目;第四类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第三章交通影响评价类型3.1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型、阶段的不同,交通影响评价分为选址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规划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和交通设施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三类。3.1.1选址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在审批建设(用地)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条件时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价,从交通角度论证项目选址是否合适,并在此基础上研究项目合理的建筑规模和性质,提出内外部交通衔接以及相应规划设计条件。3.1.2规划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在审批规划(建筑)方案时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价,主要复核项目规模性质,优化建筑方案平面布局,同时提出基地内部、外部交通改善方案。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33.1.3交通设施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对大型交通设施项目进行交通预测分析,通过交通流量预测,优化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交通组织、交通工程设计以及交通配套衔接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第四章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4.1确定研究范围和年限。4.2资料收集及现状分析。4.2.1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地形图、拟建性质和规模、项目规划方案等;4.2.2周边现状交通资料,包括道路设施条件、交通量、公共交通、停车、交通组织及管理,周边用地开发现状等;4.2.3区域规划资料,包括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4.2.4在现状资料的基础上,全面分析项目区域土地利用、交通等方面的现状情况。4.3交通需求预测。包括背景交通预测和项目交通预测两部分,前者包括项目周边背景道路交通量、公交客流量,后者应按照初步拟订的建设性质和规模,进行项目交通生成量、交通方式预测、交通分布预测、交通流量预测等。同时,要进行两者叠加效应分析、停车需求分析等。4.4交通影响分析。根据交通预测结果,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道路、公交、停车等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4.5优化方案。在交通影响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选址、规模、性质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同时提出包括交通组织、停车配建、平面布局、道路设施等方面的规划内容。4.6结论及建议。主要从项目选址、规模、性质,项目建成后对城市交通影响,以及交通优化方案等方面形成总结性结论及意见。第五章选址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5.1选址合理性论证:从项目区位、交通条件等方面评价项目选址的可行性及合理性。5.2建筑性质与规模研究:通过交通影响分析,从交通可接受的角度提出项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4目建设适宜的性质及规模。5.3提出内外部交通衔接及相关规划设计要求:根据现状交通条件,提出基地周边道路、公交及交通管理等规划方案,进行基地与区域交通衔接组织方案研究;对规划设计条件中涉及到交通方面的指标和要求进行明确,如基地公共通道设置、配建停车指标等。第六章规划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6.1复核项目建设性质与规模: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对项目功能分区、业态搭配的合理性进行评价。6.2总平面布局(建筑)方案评价及优化方案:结合项目性质规模、功能分区等因素,对基地内部客流、货流设施布局进行评价,提出总平面布局优化方案,如基地出入口、内部道路布局、出租车站点、卸货区、停车场出入口等,尽量避免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与机动车交通、客流与货流的冲突和干扰。6.3制定交通改善方案:根据道路交通评价结果,提出区域交通设施改善方案,包括对周边道路、公交及交通管理设施等的改造或调整;制定区域交通组织、基地与外部交通衔接组织方案。第七章交通设施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7.1交通需求预测分析:按照评价年限、时段预测项目的交通流量及特征,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路网的交通影响等。7.2规划设计方案研究:根据交通预测和交通评价结果,研究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标准、规模、规划设计方案等内容。7.3交通组织方案优化:结合周边交通条件,提出项目区域交通组织及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交通改善义务等。第八章交通影响评价的成果文件8.1文字说明8.1.1项目概况。阐述项目研究的背景、目的、依据以及方法等内容。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58.1.2研究范围和年限确定。明确项目研究的项目范围、影响范围和背景范围,确定项目研究需要进行交通预测分析及评价的年限。8.1.3区域现状分析与评价。包括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分析,区域道路的交通流量、交通设施、交通管理政策的现状情况,以及对区域道路、公共交通、自行车、行人、停车设施的供需情况和饱和度、服务水平、停车等指标进行评价。8.1.4区域规划情况介绍。包括区域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等内容的介绍。8.1.5交通需求预测。主要有背景交通预测和项目交通预测分析,前者包括项目周边背景道路交通量、公交客流量,后者应按照初步拟订的建设性质和规模,对项目交通生成、方式划分、交通分布、流量分配进行预测。同时,要进行两者叠加效应分析、停车需求分析等。8.1.6交通影响分析。根据交通预测结果,从供需平衡的角度,分析有无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评价范围内各种交通设施、交通系统的运行情况,评价由于项目建设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运行带来的影响程度,其中,评价的交通系统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公共交通、停车等,评价的交通设施包括项目出入口、道路路段、交叉口、行人、自行车道、公共交通线路、站点、场站以及特殊使用的交通设施等。8.1.7项目优化方案。通过交通影响分析,评价项目选址的可行性及合理性,从交通可接受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适宜的性质及规模;结合项目规模性质等因素,对内部客流、货流设施布局进行评价,提出总平面布局调整方案,包括基地出入口、内部道路布局、出租车站点、卸货区、停车场出入口等。8.1.8交通规划设计方案。根据道路交通评价结果,提出区域交通设施改善方案,包括对周边道路、公交及交通管理设施等的改造或调整;制定区域交通组织、基地与外部交通衔接方案,并对改进的措施和方案进行评估。8.1.9结论和建议。主要包括:项目交通生成状况及对区域交通的影响程度;对项目选址、性质和规模的意见,明确交通改善后建设项目新增交通的影响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调整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布局及建筑方案调整意见;交通设施及交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交通改善义务;配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6套停车意见或方案等。8.2图纸8.2.1项目区位图8.2.2现状交通条件及分析图8.2.3区域规划图8.2.4交通预测分析图8.2.5项目平面布局优化方案图8.2.6交通组织图8.2.7交通设施改善图8.2.8主要工程方案图8.2.9视项目需要的其他图纸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7第二部分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准则第九章评价范围与年限确定9.1根据评估对象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用地条件、所在城市区位等具体情况,评价范围分为三个层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为项目范围;建设项目所在的街区、相邻的道路及交叉口为影响范围;视项目区位、功能、规模需要考虑的辐射范围为背景范围。9.2研究目标年应为项目全部建成或使用的年份,或者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年。规模较大或分期实施项目,应考虑各阶段完成时期及全部建成后一定时期(如5年、10年)的情况。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