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教学概论文学院赵巧玲绪论一、课程的任务和性质“对外汉语教学”是“对外国人的汉语教学”的简称,英文直译是theteachingofChinesetoforeigners。因为是对外国人的汉语教学,所以它既是一种第二语言教学,又是一种外语教学,跟作为第二语言和外语的其他语言教学,例如跟作为第二语言和外语的英语教学、法语教学等,属于同一性质。二、几个有关概念1、母语:人出生后不久就开始学习语言,多数人这时学习和获得的语言,通常叫做母语。母语是从亲属关系的角度命名的,一般是指本民族的语言,相对于外国语或外族语。2、第一语言:根据学习的先后顺序,把最早学习和习得的语言叫做第一语言。3、第二语言:根据学习的先后顺序,把第一语言之后学习和使用的语言叫做第二语言。如果在第二语言之后再学习其它语言,还可以根据学习的先后顺序,把它们分别叫做第三语言、第四语言,……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不再区分。因为区分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它们的学习和习得规律的异同。在第二语言之后再学习其它语言,其学习和习得规律与第一语言学习和习得规律的异同,跟第二语言与第一语言学习和习得规律的异同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没有必要再加以区分,可以把第一语言之后学习和使用的两种以上的语言统称为第二语言。4、外语:在有些西方学者的著作中,第二语言除了跟第一语言相对以外,还有另一层含义,就是专指在目的语环境中学习和使用的第一语言以外的语言。例如,外国人在中国学习和使用汉语,因为是在汉语的环境中,所以汉语是他们的第二语言;中国人在英国或美国学习和使用英语,英语就是他们的第二语言。在非目的语的环境中学习第一语言以外的语言,这种语言就称为外语。根据学习环境来区分第二语言和外语,实际上会遇到很多问题。例如,在我国某些少数民族地区虽然有些人在有些场合说汉语,但是在日常交际中通行的主要是当地民族的语言,在那里学习汉语的少数民族成员,家庭中一般也没有汉语环境。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说他们学习汉语是学习外语。又如,许多国家的华族儿童的第一语言不是汉语,而是当地的语言,如果因此就说他们学习汉语(有些地方叫华语,即华族的语言)是学习外语,恐怕在华人社会很难被接受,因为华语毕竟是他们的民族语言。再如,有些外国驻华机构的儿童是在中国出生的,他们的第一语言不是他们的本国语言,而是汉语,如果因此说他们的母语是汉语,再学习他们自己国家的语言是学习外语,恐怕也很难被接受。由于是从不同的角度命名的,所以母语和第一语言的关系,外语和第二语言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而是一种既相对应、又相交叉的关系。它们之间的交叉关系主要表现在:第一语言也有可能是外语。例如,世界上有许多儿童是在国外出生和成长的,他们出生后首先学习和习得的是当地语言,所以他们的第一语言既不是本民族的语言,也不是本国语言,而是外国语言。第二语言也有可能是母语。例如,华语是华族的民族语言,但是许多民族儿童的第一语言已不是华语,而是当地的语言,所以如果他们学习华语,华语就是他们的第二语言,这种第二语言也就是他们的母语。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有可能既不是母语,也不是外语,而是本国其他民族的语言。例如中国少数民族成员的第二语言汉语就是本国其他民族的语言。从上面的说明可以看出,在多数情况下,第一语言是母语,第二语言是外语,因此第一语言和母语的关系、第二语言和外语的关系是一种对应关系。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第一语言是外语,第二语言是母语,这说明第一语言和外语、第二语言和母语也有可能有对应关系。这样就形成两种互相交叉的对应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说,第一语言和母语的关系,第二语言和外语的关系,是一种既相对应又相交叉的关系。这种既相对应又相交叉的关系可以用下面的图表来表示:5、本族语和非本族语:这是按照言语社团,通常是民族的界限来区分的。本族语就是本民族的语言,因此这一术语与“母语”可以通用。非本族语是指本民族以外的语言,可能是外语,也可能是本国其他民族的语言。6、族际共同语: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之间一种共同的交际工具。7、目的语:指人们正在学习并希望掌握的语言,不论是外语还是非本族语,甚至是非第一语言的母语,只要成为一个人学习并争取掌握的目标,都可以称为目的语。8、双语:指一个人所掌握的、能同样熟练运用的两种语言。三、对外汉语教学的研究领域包括基础理论、教学理论和教学法。这些也就是对外汉语教学的学科理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这门课的基本任务就是全面阐述对外汉语教学的学科理论,包括它的基础理论、教学理论和教学法。在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中,中心内容是教学理论。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学理论是学科理论的核心,是学科存在的主要标志,教学理论成熟的程度,就代表这个学科的成熟程度。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学理论研究的任务就是揭示和阐明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学规律。实践证明,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学规律主要是由语言规律、语言学习规律和一般教育规律等共同决定的,是这些规律的综合反映。所以当我们研究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学规律的时候,就必须综合应用研究上述种种规律的理论——语言理论、语言学习理论和一般教育理论。由于要综合应用这些相关学科的理论,所以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学理论就是一种应用理论。跟这种应用理论相对,语言理论、语言学习理论和一般教育理论等就是对外汉语教学的基础理论。我们研究对外汉语教学,不但要研究作为应用理论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法,而且要从语言学习和语言教学的角度研究有关的基础理论。这就决定了对外汉语教学的学科理论——尤其是它的教学理论——的综合性和跨学科性。四、教学目的我们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⑴通过有关内容的讲授和讨论,使同学们系统地了解对外汉语教学的基础理论、教学理论和教学法,以便将来指导教学实践。我们这里用“了解”而不用“掌握”,是因为要真正掌握对外汉语教学的基础理论、教学理论和教学法,还需要通过教学实践。⑵通过有关内容的讲授和讨论,使同学们全面了解对外汉语教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内容,为将来开展研究工作打下初步的基础。⑶除了讲授和讨论有关的具体内容以外,本门课程将贯穿着观察问题、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思想方法;同时将对一部分语言现象和文化现象进行对比分析。我希望这些方面的内容不但对将来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同学们会有所帮助,而且对将来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学们也会有所帮助。五、教学内容前面已经谈到,本门课程将全面介绍对外汉语教学的基础理论、教学理论和教学法。这里所说的“全面”是指包括这三个方面,并不是说每一个方面都能讲得很全面。把这三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们只能进行一次尝试。计划的教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⑴语言和语言学习这一部分主要是介绍有关的语言理论和语言学习理论。在语言理论方面,我们将重点讨论如何从语言学习和语言教学的角度去认识语言。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和外语学习的学习理论的研究是我们的一个薄弱环节,我们只能对其他语言的学习理论的研究成果做一些概括性的介绍,同时也提出我们自己的初步看法。⑵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对外汉语教学是语言教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语言教学包括第一语言教学、第二语言教学和双语教学,这是三种性质不完全相同的语言教学。因为同样是语言教学,所以它们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和共同的规律;因为是性质不完全相同的语言教学,所以它们又有各自的特点和特殊的规律。对外汉语教学是一种第二语言教学,它跟作为第二语言的其他语言教学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和共同的规律,同时也有它自己的特点和特殊的规律。我们在这一部分将分别讨论语言教学和第二语言教学的总的性质和特点,同时分析对外汉语教学的性质和特点。这一部分的重点内容之一是讨论包括对外汉语教学在内的第二语言教学的结构。⑶对外汉语教学的四大环节我们把对外汉语教学的全过程和全部教学活动分为四大环节,即:总体设计、教材编写、课堂教学和测试。这一部分将分别讨论关于这四大环节的理论和方法。⑷语言要素的教学这一部分主要讨论语音和语音教学、词汇和词汇教学、语法和语法教学以及汉字和汉字教学。为了探索如何结合语言学习和语言教学的特点进行语言研究,我们将度着从言语和言语交际的角度对语音、词汇和语法等作动态的观察和解释。⑸言语技能和言语交际技能的训练言语技能和言语交际技能的训练是语言教学不可缺少的内容,又是语言教学的主要手段。我们在这一部分将分别讨论怎样进行听、说、读、写的训练,怎样进行言语交际技能的训练。进行言语交际技能的训练必须结合语用规则的教学,但是我们对语用规则还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为了推动这方面的研究,我们将通过举例的方式对汉语的语用规则作一个初步的介绍。第一章第二语言的学习第一节语言学习和语言习得“语言学习”和“语言习得”这两个术语是从英文的languagelearning和languageacquisition直译过来的,我们对这两个术语的解释跟英文原来的意思不完全一致。一、什么是语言学习每一个语言器官健全的人都至少会说一种语言,有的人因为有一定的客观条件,会说两种甚至多种语言。这说明,凡是语言器官健全的人都具有获得一种或多种语言的能力。但是具有获得语言的能力不等于就能获得语言,要获得语言就必须学习语言。我们把学习语言的活动或行为叫做语言学习。语言学习包括在自然环境中学习和在学校里的课堂上学习。例如,人们学习第一语言首先是在自然环境中学习,上学以后才在课堂上继续学习;学习第二语言有的是在自然环境中学习,但是多数人是在学校里学习,在学校里学习主要是在课堂上学习。在学校里的课堂上学习,要在一定的计划和组织下进行,一般都要程度不同的学习语言规则,特别是语法规则,所以是有计划的学习;在自然环境中学习语言则是无计划的学习。有一种语言学习理论认为,在自然环境中学习语言是无意识的学习,在学校的课堂上学习语言因为要学习语言规则,所以是有意识的学习。我们暂且不采用这样的说法,只区分有计划的学习和无计划的学习。二、什么是语言习得我们对“语言习得”的解释是:“习得”就是“学会”,“语言习得”就是通过学习而获得语言。人们学习语言总是从学习言语开始的,学会一种言语现象,例如学会一句话,也可以说是对这种言语现象的习得。一种言语现象往往要经过多次反复和实际应用才能学会,只有学会了大量的言语现象,并且逐渐形成了用这种语言思维并能创造性地自由运用的这种语言的能力,才算习得了这种语言。事实上,无论是学习一种语言,还是学习一种言语现象,人学习到学会都需要经过一定的过程。可见,语言习得是一种过程,也就通过学习而获得语言的过程。我们把这样的过程叫做语言习得过程。有一种语言学习理论把“有意识地”学习语言叫做语言学习,把“无意识地”学习语言叫做语言习得。这种理论认为在自然环境中学习第一语言是无意识的学习,在学校的课堂上学习第二语言是有意识的学习,所以把第一语言学习叫做语言习得,把第二语言学习叫做语言学习。刘王旬:儿童早期对语言的学习并没有非常明确的意识,这种在自然的语言环境中,通过语言交际活动潜意识地获得语言称为“习得”。在课堂教学的环境下有专门教师的指导,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课本,通过讲解、练习、记忆等活动有计划、有系统、有意识地掌握语言规则,逐步获得运用目的语进行交际的能力的过程,称为“学习”。我们不赞成用“习得”和“学习”来区分第一语言学习和第二语言学习。原因是:所谓有意识的学习和无意识的学习,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在自然环境中学习第一语言是不是都是无意识的学习,在学校课堂上学习第二语言是不是都是有意识的学习,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学习第一语言除了在自然环境中学习以外,多数人还要在学校的课堂上继续学习,认为第一语言学习仅仅是“习得”的理论不能解释这样的现象;用“习得”和“学习”来区分第一语言学习和第二语言学习不但不能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而且在用中文表达时还会造成行文上的困难。(孙德坤:《关于“学习”和“习得”的区别》,《世界汉语教学》1989年第2期)。(吕必松)我们主张从另一个角度来区分“学习”和“习得”,这就:“学习”是一种行为,“习得”是一种过程;“学习”是为了“习得”,“习得”是“学习”的结果;“学习”中包含着“习得”,但是“学习”不等于“习得”;“学习”和“习得”的关系是一种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