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干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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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干府办字[2009]47号关于印发新干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农林场: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干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2-新干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做好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推进全县“机关效能深化年”活动,根据省、市文件及《吉安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吉府办[2009]42号)的要求和部署,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机关效能深化年”活动,围绕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目标,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减少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时间,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创优服务质量。各地各单位现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精简或委托、下放给下级单位实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改变审批方式,变审批为核准、备案;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规定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力争使我县项目审批在全市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三、清理内容各单位实施(包括省、市主管单位下放、委托)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四、工作标准按照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一)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3-(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国务院各单位、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作为设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三)县政府和各单位现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予以调整或者取消:1、与现实管理需要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2、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3、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或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4、长期未实际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多单位、多环节审批的,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单位承担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调整,该取消的予以取消。(五)基层和审批对象强烈要求下放,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不能由基层分局、站、所审批的,应当下放;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县级行政机关实施的,可采取委托等方式下放到基层分局、站、所等。(六)下级行政机关作实质性审查,上级行政机关作程序性批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应当采取委托方式下放基层分局、站、所实施。(七)对经确认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五、工作分工及步骤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各单位现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的清理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时间在县直各有关单位现有规定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的清理工作;县监察局负责监督实施。清理工作自2009年3月下旬开始至2009年5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4-(一)自查清理阶段(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4月1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目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自行提出三个“至少减少30%”的工作报告及项目报表,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并附电子文本。各单位未按清理要求如实如期上报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县政府一律不予公布,今后如再进行该项行政许可(审批),按违规行为处理。(二)审核论证阶段(2009年4月15日至4月30日)。由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力量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三)规范实施阶段(2009年5月上旬)。对县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县政府将对外公布,各单位也要按最简化、最便捷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省、市级政府单位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单位要做好衔接工作并上报县政府对外公布。对下放权限的审批项目,原主管单位要负责衔接和落实,采取对口培训的方式,加强具体指导,使承接单位严格规范实施。涉及需要修改或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六、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机关效能深化年”活动的首要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实现我县项目审批在全市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目标。(二)加强领导。这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参与清理规范的各项环节工作,保证“有人管事、有人-5-干事”。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审改办要相互配合,加强联系,认真指导协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机构。要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要加强与上级和下级对口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和下放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三个“至少减少30%”的硬性任务。(四)强化责任。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完成情况将列入“机关效能深化年”活动考核内容,凡没有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或者工作进展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视情扣分;建立工作进度调度会议制和督办督查制,适时召开工作汇报会议,通报各单位的清理工作进展,研究存在的问题。选择工作进展迟缓,或工作量多、难度大的单位,采取上门督促指导或召开调度(碰头)会等形式,予以督办督查。附件1:清理工作报告(样本格式)2:新干县各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审查表3:新干县各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审查表主题词: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方案通知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新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3月31日印发-6-附件1: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报告(样本格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精神,按照《新干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经清理,现将我局(委、办)自查项目情况上报如下:1、此次清理工作开展前,我局(委、办)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项,上述两项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项。2、经自查清理,缩减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共项,缩减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项,缩减了%;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项,缩减了%。项目办理时间都达到了缩减30%的要求。3、缩减的项目:(1)行政许可。①取消:(填具体项目名称,下同)②委托:③下放:④合并:。(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①取消:(填具体项目名称,下同)②暂停执行:③委托:④下放:⑤合并:⑥备案:。(3)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填具体项目名称)。(4)属于长期未实际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项目。(填具体项目名称)特此报告二00九年月日-7-附件2:新干县各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审查表单位名称(盖章):主管领导签名:填表人签名:联系电话:填表时间: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前置事项请注明)涉及的依据名称及内容单位清理意见许可时限是否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小组初审意见领导小组审查意见保留精简取消委托下放合并改为备案法定时限现有的办理时限缩减后的办理时限填表说明:1、“单位清理意见”是从“保留”、“取消”、“委托”、“下放”、“合并”、“改为备案”六项中选择一项,“委托”的项目,必须明确委托到哪一级的哪一个机关;“下放”的项目,必须明确下放到哪一级机关;“合并”必须明确哪几项。2、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是指与投资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3、无行政许可项目的单位,必须填写“主管领导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四项内容后反馈。-8-附件3:新干县各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审查表单位名称(盖章):主管领导签名:填表人签名:联系电话:填表时间:序号审批项目名称涉及的依据名称及内容单位清理意见审批时限是否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小组初审意见领导小组审查意见保留精简取消暂停执行委托下放合并改为核准改为备案法定时限现有的办理时限缩减后的办理时限填表说明:1、“单位清理意见”是从“保留”、“取消”、“暂停执行”、“委托”、“下放”、“合并”、“改为核准”、“改为备案”八项中选择一项。“委托”的项目,必须明确委托到哪一级的哪一个机关;“下放”的项目,必须明确下放到哪一级机关;“合并”必须明确哪几项。2、“暂停执行”的项目数不得超过缩减后本单位投资审批事项总数的20%。3、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是指与投资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4、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单位,必须填写“主管领导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四项内容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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