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日,《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正式颁布,是我国颁布的有关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第一部标准,标志着手卫生以卫生行业标准的形式正式开始实施管理。从2009,到2019,十年岁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对改进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卫生设施、增强医务人员手卫生意识、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做了规范性指引,对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特别是耐药菌传播及医院感染暴发的预防与控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点击此处添加标题封面对比VS2009版本标准规定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手卫生效果的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019版本标准规定了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和手卫生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VS1.范围2009版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19版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27950手消毒剂卫生要求WS/T509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VS2.规范性引用文件新增3个规范性引用文件语言有调整,内容无变化点击此处添加标题2009版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洗手: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2019版手卫生:为医务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的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洗手:医务人员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揉搓冲洗双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微生物的过程。VS3.术语与定义给“手卫生”定义加了限制增加了“揉搓冲洗”的要求“皂液”改为“洗手液”,“致病菌”改为“微生物”2009版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外科手消毒: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长常居菌的过程。使用的手消毒剂可具有持续抗菌活性。2019版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外科手消毒:外科手术前医护人员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揉搓冲洗双手、前臂至上臂下1/3,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前臂至上臂下1/3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删除“速干”字样“外科手消毒”的定义变化较大删除了外科手消毒剂对手消毒剂持续抗菌活性要求的字样VS3.术语与定义2009版常居菌:能从大部分人体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固有寄居菌,不易被机械的摩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一般情况下不致病。2019版常居菌:能从大部分人体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固有寄居菌,不易被机械的摩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一般情况下不致病,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导管相关感染和手术部位感染等。VS新增了常居菌导致感染的相关描述2009版暂居菌: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随时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2019版暂居菌: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去除“随时”二字。VS3.术语与定义2009版手消毒剂:用于手部皮肤消毒,以减少手部皮肤细菌的消毒剂,如乙醇、异丙醇、氯己定、碘伏等。速干手消毒剂:含有醇类和护肤成分的手消毒剂。包括水剂、凝胶和泡沫型。VS2019版手消毒剂:应用于手消毒的化学制剂。速干手消毒剂:含有醇类和护肤成分的手消毒剂。去除消毒剂成分说明去除速干手消毒剂的剂型说明2009版免冲洗手消毒剂:主要用于外科手消毒,消毒后不需用水冲洗的手消毒剂。包括水剂、凝胶和泡沫型。手卫生设施: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等。2019版免冲洗手消毒剂:主要用于外科手部皮肤消毒,使用后不需用水冲洗的手消毒剂。手卫生设施: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设备,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洗手液(肥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等。增加“设备”,“清洁剂”改为“洗手液(肥皂)”VS去除免冲洗手消毒剂的剂型说明4.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2009版4.1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4.2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手卫生的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与手消毒的效果。4.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2019版4.1医疗机构应明确医院感染管理、医疗管理、护理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部门在手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对手卫生行为的指导与管理,将手卫生纳入医疗质量考核,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4.2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携、适宜的手卫生设施。4.3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手卫生的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VS去除一段话增加了“适宜”的要求。诊疗区域是配备流动水还是手消毒剂,应相对适宜,不能一概而论。增加了各部门在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中的管理职责要求,并明确要求将手卫生纳入医疗质量管理。4.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2009版4.4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2019版4.4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GB27950的要求,在有效期内使用。4.5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VSGB27950-2011《手消毒剂卫生要求》中关于手消毒剂开瓶后有效期这样规定:4.2.5.1在使用有效期内消毒剂有效含量不低于成品标示有效含量的下限。4.2.5.2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d。4.2.5.3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不超过60d。删除了原规范“5.2.5: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修改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GB27950的要求”5.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2009版5.1.1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5.1.2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2019版5.1.1医疗机构应设置与诊疗工作相匹配的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设施,并方便医务人员使用。5.1.2重症监护病房在新建、改建时的手卫生设施应符合WS/T509的要求。5.1.3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层流病区、骨髓移植病区、器官移植病区、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检验科、内镜中心(室)等感染高风险部门和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5.1.4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VS手卫生设施中明确要求与诊疗工作相匹配,并提到卫生手消毒设施。单独提到重症监护病房(ICU)的手卫生设施要求。新增要求:检验科、内镜室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的要求。5.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2009版5.1.3应配备清洁剂。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皂液有浑浊或变色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5.1.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避免二次污染。5.1.5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5.1.6手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5.1.7卫生手消毒剂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b)宜使用一次性包装。c)医务人员对选用的手消毒剂应有良好的接受性,手消毒剂无异味、无刺激性等。2019版5.1.5应配备洗手液(肥皂),并符合一下要求:a)盛放洗手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b)重复使用的洗手液容器应定期清洁与消毒。c)洗手液发生浑浊或变色等变质情况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d)使用的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5.1.6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5.1.7医务人员对选用的手消毒剂有良好的接受性。5.1.8手消毒剂宜使用一次性包装。VS“每周”改为“定期”语言有调整,内容无变化5.手卫生设施:外科消毒设施2009版5.2.1应配置洗手池。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矮适宜,能防止洗手水溅出,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5.2.2洗手池及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设置,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5.2.3应配置清洁剂,并符合5.1.3的要求。5.2.4应配备清洁指甲用品;可配备手卫生的揉搓用品。如配备手刷,刷毛应柔软,并定期检查,及时删除不合格手刷。5.2.5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使用。2019版5.2.1应配置专用洗手池。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矮适宜,能防止冲洗水溅出,池面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5.2.2洗手池及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合理设置,每2~4间手术间宜独立设置1个洗手池,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5.2.3应配备符合5.1.5a)、5.1.5b)、5.1.5c)要求的洗手液。5.2.4应配备清洁指甲的用品。5.2.5可配备手卫生的揉搓用品。如配备手刷,手刷的刷毛柔软。VS删除手消毒剂对“卫生许可批件”的要求,但注意新版规范4.4有相关要求(非“三新”消毒产品已取消卫生许可批件管理)。外科手消毒设施中的洗手池要求为专用,并明确提到手术间与洗手池的配比问题。5.手卫生设施:外科消毒设施2009版5.2.6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5.2.7应配备干手物品。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5.2.8应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2019版5.2.6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5.2.7手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5.2.8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应至少每周清洁与消毒。5.2.9冲洗手消毒法应配备干手用品,并符合以下要求:a)手消毒后应使用经灭菌的布巾干手,布巾应一人一用。b)重复使用的布巾,用后应清洗、灭菌并按照相应要求储存。c)盛装布巾的包装物可为一次性使用,如使用可复用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包装开启后使用不得超过24h。5.2.10应配备计时装置,外科手卫生流程图。VS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清洁消毒频次由“每周”改为”至少每周“。另,注意与5.1.5b)中洗手液(皂液)容器的清洁消毒频次区别。明确了”冲洗手消毒法“的干手物品应为”经灭菌的布巾“,且明确包装打开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h。对于”免冲洗手消毒“洗手后干手用品没有做特别要求。6.洗手与卫生手消毒2009版6.1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a)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b)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6.2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根据6.1的原则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a)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b)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