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1、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俱备,并正确配合使用。2、熟悉起重机机械的基本性能,向起重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3、必须了解吊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4、检查吊索具的磨损状况,有达“报废”标准情况之一的立即更换。尚未达标准却有磨损程度轻的,必须降低其允许使用范围。5、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6、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吊物情况。7、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11、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超越,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