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用工承诺书为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企业就从事建筑施工分包和使用建筑劳务工人做出以下郑重承诺:一、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经过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二、企业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三、企业使用劳务工人,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四、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五、企业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和管理,执行总承包方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在总承包方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人工资支付工作,并按照总承包方要求,按时报送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六、在有条件的地区,委托总包方在银行开设“劳务工人工资专户”,建立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劳务工人工资卡中,并接受总包方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七、企业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人工资。八、企业拖欠劳务工人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九、企业成立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分别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绝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企业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十、企业严格遵守总包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总包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责任。承诺单位:承诺人: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