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17/12/2020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第一节第二节领空的概念及其性质航空自由或权利领空主权的保护与限制空域管理法律制度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2本章重难点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民航法的基础---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特别是要了解领空的法律地位。重点掌握航空自由(权利)的概念、领空主权原则的确定。37/12/2020空气空间,通常称“空域”,是航空器运行的活动场所。它是指地球表面为大气层笼罩的空间。航空器在空气空间的运行活动,即是我们所说的空中航行。47/12/202057/12/2020空气空间从横向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各国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即国家领空;另一部分是国家领土之外的空气空间,也称公空。6领空主权原则法律地位边界公空领空空间领空外层空间空气空间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空间法空气空间77/12/20201783年12月1日首次氢气球载人飞行•1783年12月1日,法国人雅克·查尔斯(JacquesCharles)和同伴罗伯特乘坐查尔斯发明的氢气球在巴黎作自由飞行,这是首次氢气球载人飞行。查理从前人的研究中得知,氢气是空中最轻的一种气体,人类可能利用氢气飞行,并且当时法国工程师罗伯特兄弟已研究出在丝绸上涂橡胶的方法。在罗伯兄弟的帮助下,查理造出了世界上第一个氢气球。87/12/2020•通过不断研究与改进,查理和马里─诺埃尔•罗伯特乘坐改进后的氢气球从巴黎起飞,实现了氢气球首次载人飞行。•氢气球的发明,使得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问题就一直备受关注,只是民用航空法的基本问题。97/12/2020•1919年《巴黎公约》签订之前,关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主要由以下五种理论:•(1)空气空间完全自由论(绝对自由论)•(2)空气空间有条件自由论(有限的空间自由论)•(3)空气空间海洋比拟论•(4)空气空间国家主权论•(5)空气空间国际共管论107/12/2020国家对空气空间拥有主权,还是国家开发天空、允许航空自由?一国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该国是否拥有主权?他国航空器是否能够不受限制地飞入、飞经、飞离该国的领土上空?117/12/2020•第一次世界大战(1915~1919)顺利解决了上述对峙。1919年巴黎和会上缔结的第一个国际航空法典——《空中航行管理公约》,在第一条中就将领空主权宣布为一条习惯国际法规则:•“缔约各国承认,每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空气空间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领空主权原则作为一项习惯国际法,不仅对缔约国有约束力,而且对所有国家都有约束力。从此以后,领空主权原则即成了航空法的基础。127/12/2020137/12/2020根据现代国际法公认的原则,国家对其领空行使完全的管辖和控制,国家有权禁止外国飞机进入领空,或在一定条件下准许外国航空器通过。外国航空器如果擅自飞越一国领空,就是对该国领空主权的侵犯,地面过有权根据具体情节,采用必要的措施,如抗议、警告、迫降,甚至击落。147/12/20201、1952年4月29日,法国航空公司从法兰克福飞西柏林的航班,从空中走廊偏航,被苏联战斗机击伤。2、1954年香港国泰航空公司飞经我海南岛附近上空时,被我防空部队误判击落。3、1955年7月27日,以色列艾尔奥尔航空公司从伦敦经巴黎、伊斯坦布尔飞以色列的国际航班,飞经希腊与保加利亚边界地区时,偏航进入保境,被保方战斗机击落。4、1973年2月21日,利比亚727客机从特利比里飞开罗,迷航误入西奈半岛以方占领区内,被以色列战机击落。5、1983年9月1日苏联在海参崴上空击落南韩KE007号航班,机上269名各国旅客丧生。157/12/2020一、领空的概念领土: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包括领陆、领水(内水和领海)和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领空(TerritorialAirspace),是指处在一个国家主权支配之下,在国家疆界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167/12/2020177/12/2020187/12/2020在国际法上,一国疆界之内的陆地称之为领陆;疆界之内的水域称之为领水(又分为内水和领海),领陆、领水和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组成为一个国家的领土,都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197/12/2020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与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领水的边界线相垂直的直线所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所以,它不仅包括平面边界,还包括垂直边界。20217/12/2020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为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目的,拥有主权权利。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还有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各方面的管辖权。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算起,不应超过200海里。227/12/2020237/12/2020领空的垂直边界即空气空间的上限或外层空间的下限。简单的来理解,就是区分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一个界限。247/12/2020国家对其领空享有所有权;国家对其领空享有管理权;国家对其领空享有管辖权;国家对其领空享有自保权。257/12/2020莫斯科时间1987年5月28日,19岁的联邦德国青年鲁斯特驾驶一架美国制造的“赛斯纳172型”运动飞机,从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出发进入苏联领空,并于傍晚7时30分出现于莫斯科红场上空。飞机擦着列宁墓顶飞过,降落在一座教室旁边。9月4日,苏联最高法院对鲁斯特进行了审判。鲁斯特在审判中承认侵犯了苏联领空,但辩解说其目的是为了执行和平使命、会见苏联领导人和公众;他也承认在红场降落后只向围观的苏联人讲他从赫尔辛基飞来,一路上躲避苏联的防空设备,而没有提到执行和平使命的话。267/12/2020苏联最高法院审理后,宣判其犯有非法进入苏联国境、违反国际飞行规则和恶性流氓罪,判处鲁斯特在普通劳改营服徒刑4年。此判决为终审判决。此后,经联邦德国政府多次交涉后,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于1988年3月3日决定提前释放鲁斯特,并立即驱逐其出境。277/12/2020鲁斯特驾机闯红场事件是当时国际上非常轰动的一件事,在前苏联国内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如国防部长、防空总司令均因此被解职。从国际航空法的角度看:根据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任何民用航空器只能根据有关国家的航空协定或其他规定,经指定的航线飞入或降落于一国的领土,否则就是对一国领空主权的侵犯。因此,前苏联根据其国内有关法律对鲁斯特驾机降落红场事件进行审判和处罚是完全合乎国际法和航空法的。287/12/2020五种航空自由的定义;297/12/2020航空活动在遵循国际航空法的基础上,作为航空活动的主体的国家或者航空公司享有的自由或权利。也称航权307/12/2020航空自由最早是由加拿大代表在1944年芝加哥会议上提出的。在会议上,从“二战”后发展国际长途航空运输的考虑出发,加拿大代表把一国民用飞机飞入、飞经外国的经营权利划分为四种,称作四种“航空自由”。经美国代表的补充,形成了所谓五种“航行自由”的说法。317/12/2020ABC例如,A国飞机要飞往D国,中间隔着B国和C国,那么A在跟B国和C国签署第一航权而且不着陆的情况下,可以在飞往D国的过程中越过B国和C国的领空而不用绕飞。D327/12/2020ABC例如,A国飞机要飞往D国,中间隔着B国和C国,但是过程中飞机没油了,需要在C国或者B国降落加油。但是不可以在C国或者B国上下旅客、货物和邮件,不可以从事任何经营活动。D337/12/2020AB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载运旅客、货物、邮件至另一国或地区的权利347/12/2020A本国航机可以在协议国境内载运乘客、邮件或货物返回。B357/12/2020ABC某国的航空公司在其登记国以外的国家载运客货,但是班机的起点与终点是登记国。D367/12/2020北京维也纳苏黎世瑞士政府方面的工作:允许北京-苏黎世的中国飞机在北京飞往苏黎世的航线中可以在维也纳降落;允许中国的飞机可以把维也纳的人和物运到苏黎世;允许中国的飞机可以把北京的人和物运到苏黎世;允许中国的飞机可以把苏黎世的人和物运到北京。奥地利政府:如果不需要在维也纳上下旅客和货物的话,仅仅需要请求奥地利政府允许北京-苏黎世航班的中国的飞机在维也纳降落;如果需要上下旅客和货物的话,还要请求奥地利政府允许中国的飞机可以把北京的人和物载运到维也纳,同时还要请求政府同意可以把维也纳的人和物运到苏黎世。377/12/2020ABCA国一架波音747—200B型飞机要飞往E国,中间隔着BCD国,飞越B过在C国加油,在D国下客24人和2吨邮件,上客15人和1顿时令水果前往E国。问:A国要与其他国家签署那些航权?D案例分析E387/12/20201944年芝加哥会议上,美国代表提出了航空自由论,即所有国家都要开放自己的领空,不限制运力不管理运价自由竞争。但是由于美国的航空实力过于强大,这种航空自由论明显是有利于美国而不利于其他国家,所以这种航空自由论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支持。而此次会议上,英国代表提出的“航空秩序论”得到了大多数参会国的支持。所以1944年《芝加哥公约》第一条原文就照抄了1919年《巴黎公约》关于各国对其领土上空的空间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原则。397/12/2020同时,为了照顾美国等一些国家对于“航空自由”的需求,芝加哥会议另外修订了两个文件,规定国家与国家之间可以签订自由协定。407/12/2020民航法的发展历史包括哪几个阶段;每个发展阶段都颁布了哪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律;417/12/2020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一条规定:“缔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也就是说,领空主权原则强调各国对其领空享有完全的主权。主权的完整性,决定了一国领空主权不容侵犯。当一个国家的领空主权受到侵犯时,主权的排他性,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主权的最基本的法律根据。427/12/2020一个国家为了保护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国家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对于落入其领空的航空器,基本上可自由使用适当的措施,如抗议、警告、迫降甚至击落等,以保护他们的领空并组织侵犯行为。437/12/2020法律上规定的“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是否意味着,一国对于未经许可就进入、飞经或使用本国领空的外国航空器,有着单方面任意处理的最高权?或者说,这种权利是否绝对而不受任何限制?447/12/2020457/12/2020•1)航空刑法上——航空器登记国管辖权对领空主权的限制。•2)国家不能滥用领空主权——应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3)国家航空器豁免权对领空主权的制约。•4)航空器“过境通行权”和“群岛海道通过权”对领空主权的制约。467/12/2020空域管理的原则;空域管理的主要内容。477/12/2020有关航空器的首次表述是在1919年《巴黎公约》的附件A中,称“航空器是指可以从空气的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器械”。它包括重于空气的飞机、飞船、滑翔机、直升机,也包含轻于空气的氢气球,其关键在于该器械有无升力。487/12/2020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队、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一国的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的许可,不得在其他国家的领空飞行或领土上降落。497/12/2020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507/12/2020•空域同国家的领土、海洋一样,也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如同种地离不开土地,航海离不开海洋一样,各种航空航天活动都离不开空域。民用航空运输、科学试验飞行、军队训练飞行、国土防空作战活动等,都需要使用一定的空域。空域是一种可以反复无限使用、不需再生的自然资源,每个国家的领空就是每个国家的空域资源。517/12/2020我国管辖着1080万平方公里的天空面积,空域资源是很丰富的,民用航空飞行的航线和区域遍布全国。为了在广阔的空间对航空运输飞行的飞机提供及时、有效的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防止飞机空中相撞和与地面障碍物相撞,保证飞行安全,促使空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