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最前端,决定着反洗钱监控系统操作中可疑交易监测的成效及操作人员可疑交易分析的质量。由于港澳台地区的地沿性特点突出,导致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上存在一些特有的问题,增加了反洗钱执行机构的履职难度,也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本文通过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机制的建议。一、客户身份识别概要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或者“客户尽职调查”,是指金融企业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客户身份识别机制主要包括识别的法律要求、识别的情形、识别的主要措施、资料及交易记录的保存及风险等级划分等几个方面。通过对客户的身份识别,金融机构可以:(一)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防止犯罪资金渗透至金融交易(二)及时发现和科学判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疑交易。(三)保证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执法机关调查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供必要信息。二、当前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存在的问题第一,涉港澳台客户的身份识别存在技术障碍。由于地缘因素,珠三角城市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涉港澳台及涉外客户的保单业务数量不断攀升,在客户身份识别上面临的操作障碍也越发增多。港澳居民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该证由公安部委托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受理通行证申请,并授权广东省公安厅审批、签发,而现行的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只是专门针对我国居民身份信息核查而开发的,无法对涉外金融业务(含涉港澳台业务)客户身份进行识别。一旦投保意愿产生,保险机构由于工作指导相对分散,并缺乏有效的计算机系统支持,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往往无所适从地给客户造成不便,或触及监管底线,甚至在投保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第二,银保渠道客户身份识别信息采集质量相对差。近年来,珠三角地区银代渠道的保险业务发展迅猛,但在银代渠道路的投保单中,只有触及对投保人生存调查及需要采取其他辅助核保措施规定的保单,保险机构才会主动采集投保人的相关信息。除此之外的其他保单,保险机构通常由银行代为采集客户身份识别资料,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投保单上比如身份证有效期,国籍等相关信息漏填的比较多,职业类别的信息的真实性也相对较差。银行对柜员和客户经理的客户沟通培训主要为如何营销产品,挽留客户,很少涉及客户身份识别内容,保险机构的渠道管理人员同样欠缺客户身份识别意识和工作技巧。银行采集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主要依靠客户主动提供,客户通常不愿意如实提供职业信息,银行出于对便捷服务的考虑,也不会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辅助性证明文件。在禁止保险公司进行银行驻点营销后,由于缺乏对银行柜员的监管,银行柜员出于录单方便,甚至出现同一代理销售网点的所有客户的职业项目填写几乎完全一致的问题。第三,各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口径不统一,反洗钱相关信息无法共享。部分金融机构对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自觉性不强。银行业的划分标准内容相对充实,口径相对统一,参考因素多,可操作性强,金融机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较为简单且口径不统一,内容稍显单薄,对于持续的监控和管理缺乏详细的操作。由于金融机构的划分标准不统一,直接影响了监管部门对客户风险等级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反洗钱黑名单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进而对建立行之有效的客户洗钱风险评估体系,构建客户洗钱风险预警平台造成影响。三、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的完善措施第一,因地制宜出台与时俱进的措施,多方合作,逐步过渡到往来内地通行证网上可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是由广东省公安厅审批、签发的,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公安厅的合作,在现有业务系统基础上增设查询功能并开放给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使用,通过互联网核实往来内地的港澳台人士的身份信息。而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实现互联网核查的过度期间,监管当局应对保险机构涉外保单业务(含涉港澳台业务)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给出更明确的窗口指导,将散于各类指导性文件中关于涉外(含涉港澳台)保单的客户身份识别的规定予以归整,并针对珠三角地区的特殊情况,因地制宜地出台一些与时俱进的措施,以期指导涉外保单业务(含涉港澳台业务)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开展。例如,由于香港的医疗条件相对较好,近年来珠三角地区产妇选择到香港生育的现象十分普遍,人寿保险中这些(涉港)小孩作为保险标的或受益人的保单业务也逐年增长,对此类业务的识别,反洗钱系统应该将小孩出生证上父母的资料作为辅助性的识别因素。第二,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明确代理银行在客户身份识别中的义务。监管机构应在归纳分析国内外最新的洗钱案例及相关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定期组织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负责反洗钱操作的人员进行提升培训。从而保持金融行业整个反洗钱队伍及客户身份识别机制的先进性,清除信息共享障碍,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信息传播的滞后性而进行洗钱活动。保险机构应该加强代理渠道的客户经理及银行柜员对客户身份识别内容的培训,提升其客户身份识别的意识和工作技巧。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制定完整规范的识别细则。与此同时,保险机构应该将客户身份识别的义务进一步明确到委托代理合同中去,明确提出代理银行对客户职业、联系方式、地址、资金来源等关键信息的证据佐证和核实义务。例如:对触及一定标准以及投保人为“个体”、“杂货商”、“无业”、“公务员”等模糊、敏感职业的保单业务,要求代理机构协助采集投保人的收入证明,完税凭证等辅助性资料;对对于个别客户的严重不配合行为,代理银行应坚决不与之建立业务关系,并将相关信息反映给保险机构,必要时将其作为可疑行为报送人民银行。这有利于营造反洗钱的社会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公众支持反洗钱工作。第三,通过监管部门牵头,制定统一的行业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在落实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实行行业内反洗钱信息共享。客户风险等级管理,既是保险机构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有效防范客户利用投保行为进行洗钱活动的有效途径,又是保险机构贯彻“风险为本”的原则要求。统一的风险划分标准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客户洗钱风险评估体系,构建客户洗钱风险预警平台的必然选择。监管部门应该按照投保人的特点或投保目的,并结合业务、行业、地域、背景(是否为本国或外国政要)等因素制定统一的定量或定性指标,要求各保险机构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对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作相应调整,要求保险公司对被列入高风险类别的客户,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对于被列入中等风险类别的客户,至少每年应进行一次审核,更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分析其投保目的,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是否有变化。划分标准统一后,在落实信息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实现行业内客户风险等级信息共享,将黑名单管理系统与各保险机构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有效链接,建立行之有效的客户洗钱风险评估体系,构建客户洗钱风险预警平台,进而降低识别成本,提高识别质量。恒丰银行西安分行夏天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