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讲-幼儿园综合素质-S版5月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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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职业理念王丽华lily0579@163.com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内容纲要儿童观2教育观1教师观3本讲的目标职业理念是职业行为的先导,教育者应掌握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和教师观,以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指导教育行动。据此,本讲的主要目标是:熟记并能运用素质教育、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运用“育人为本”的儿童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保教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幼儿的个性发展;能解释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一、教育观科学的教育观主要体现在幼儿教师对素质教育和幼儿教育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上。(一)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内涵: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素质教育的特征: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注重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素质教育(续)“素质教育”是与“应试教育”、“传统教育”相对应的概念;“应试教育”具有特定的内涵:主要是指那种脱离人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考试为中心,唯分是举,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生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1.转变教育观念:转变教育观,树立面向全体幼儿,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转变儿童观,认识到幼儿是教育的主体;从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为重转向教育幼儿做人、做文明人;在课程观方面,不能单一的认为幼儿园课程只局限于语言、常识、计算、美术等内容,要把幼儿园一日活动的各个活动环节(如游戏、科学、艺术、阅读)、周围环境(社会环境、家庭环境)、社会资源等都作为幼儿园丰富的课程。2.改革课程设置;3.加强活动内容的选择、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改革;4.发挥幼儿园、家庭、社会各自的教育力量,让三方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形成合力;5.提高园长、教师素质。(二)幼儿教育幼儿教育的定位:是人生发展的奠基教育。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幼儿教育促进人脑发达;幼儿教育开发人类巨大潜能;幼儿期是人很多方面(语言、情感、感知觉等)发展的关键期;早期经验影响未来发展。幼儿教育的特点:基础性;全面性;游戏化;生活化。二、儿童观现代儿童观坚持育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中育人为本是核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终极目的。(一)育人为本的内涵幼儿具有如下特征:1.幼儿是身心发展迅速的人;2.幼儿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3.幼儿是独特的、富有个性的生命精灵;4.幼儿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以作为写作时的观点)据此,“育人为本”的内涵:是一种对人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1.个人智力和体力的尽可能多方面发展,这是发展的量的方面特征;2.个人智力和体力充分的、自由的发展,这表现为发展的质的方面特征;3.个人智力和体力的统一的发展,这表现为发展的度的特征。(二)“育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途径用全面的眼光看待幼儿,体现幼儿的主体地位;公平公正地对待幼儿,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幼儿;尊重、热爱幼儿;因材施教,促进幼儿的个性发展;树立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的意识。三、教师观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涵义和要求涵义:指教师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依托专业组织,通过终身专业训练,习得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不断增长专业能力,成为合格的教师专业人员的过程。要求: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要求;终身学习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角色的转变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要求。(知识的传授者到幼儿发展的研究者)幼儿教师的角色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一)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耐心倾听,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与表达;(二)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三)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四)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五)关注幼儿的特殊需要,包括各种发展潜能和不同发展障碍,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幼儿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所谓幼儿教师的职业责任,就是幼儿教师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幼儿教师的根本职责,就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即幼儿教师的职责在于培养每位幼儿成为会做人的文明人;自觉履行教师职业责任,就是要求教师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新人而无私奉献:第一,教师必须自觉地做到对幼儿负责;第二,对幼儿家长负责;第三,对教师集体负责;第四,对社会负责。第2讲教育法律法规王丽华lily0579@163.com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本讲的目标应明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熟悉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及其若干重要法律规定;重点掌握其中有关义务教育、教师权利与义务、幼儿权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能依据它们分析评论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和幼儿在受教育过程中的权利保护等相关法律问题。一、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要点记住有关教育法律法规颁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与开始实施的时间分别是1995年3月18日和1995年9月1日,根据我国宪法制定的,共有8章8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通过、修订的时间分别是1986年4月12日和2006年6月29日;我国原《义务教育法》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的时间分别是1986年7月1日和2006年9月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共有18条,新修订的有8章6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与开始实施的时间分别是1993年10月31日和1994年1月1日,共有9章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共7章72条;《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签署国家教委第25号令,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共10章61条。二、教师权利和义务大纲中的目标:(1)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2)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根据目标,记住《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利与义务,并结合实际分析相关实际问题。教师的法定权利(一)教育教学权;(二)科学研究权;(三)管理学生权;(四)获取报酬待遇权;(五)民主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教师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三、幼儿保护《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接受教育、享用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的权利;2.获取物质保障或获取各种学金资助的权利;3.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4.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申请法律救济的权利;5.法定的其他权利:(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身体权包括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2)姓名权、肖像权;(3)名誉权、荣誉权;(4)隐私权;(5)财产权;(6)智力成果权;(7)司法保护权。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于1989年11月20日在第四十四届联合国大会上获得协商一致通过,于1990年9月2日生效;儿童的基本权利包括:(1)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并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权和获得医疗关怀的权利;(2)发展权——每个儿童有受教育权(包括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和获得其体能、智能、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权利;(3)受保护权——每个儿童有免受歧视、虐待和忽略的权利。孤儿、难民中的儿童等困境儿童应受到特殊保护;(4)参与权——每个儿童有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儿童有权利就所有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都将得到平等对待,“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任何差别”。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家庭团聚保护;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任何负责照管儿童的人的照料时,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收养保护;禁止童工;……。第3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王丽华lily0579@163.com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大纲1.教师职业道德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理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的精神。分析评价保教实践中教师的道德规范问题。2.教师职业行为熟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熟悉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行为规范恰当地处理与幼儿、幼儿家长、同事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关系。在保教活动中,依据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内容: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亮点:明确了班主任工作量,使班主任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提高了班主任经济待遇,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热情来做班主任工作;保证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空间来做班主任工作;强调了班主任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使班主任有更多的信心来做班主任工作。《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1.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2.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3.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4.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5.班主任应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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