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资源转让合同合同编号:SZLS-20160112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称甲方指本合同中交易网络资源的当前注册人(所有者),即交易网络资源的卖出方(出让人)。本合同所称的乙方指本合同中协议交易网络资源的买入方(受让人)。经各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络资源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该合同转让“天然矿泉水”所有网络资源及其配套设施。二、转让价款:人民币税后价1.5亿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办理过户由中介负责落实,佣金为甲方转让价款实际所得的5%.(此佣金:成交额超过1000万,佣金费封顶上限50万整,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为上述转让配套资源的合法注册人,具备独立转让上述资源的权利。2、甲方保证提供的配套资源不得存在造假,过期,对后期转让开发不存在影响,且不得让任何第三方干涉及知情,以达到后期转让过户顺利进行。3、转让方在签署本协议并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转让协议后,签署转让确认函书。四、转让后乙方的权限:1、乙方依法享有“天然矿泉水”网络资源及其配套设施的合法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转让前甲方享有的权利。2、乙方应当保证合法使用该网络资源不得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五、交易流程及付款方式: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需预付成交价格的30%给甲方,作为定金,7个工作日交付之后70%尾款来完成过户,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若到期乙方未支付定金,也视为违反交易流程.不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应支付转让价的20%的违约金。六、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帐号相关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帐号注册身份证或户口本的扫描件一张:关键词:银行卡号:帐户名称:支行:手机号:七、双方如出现纠纷,在五个工作日内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在邢台仲裁委员会,即邢台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地址:地址:日期:日期:联系方式: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