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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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领导小组文件温考评办〔2008〕9号关于印发2008年市级机关目标管理共性目标的通知市级机关各单位:根据《2008年市级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08〕100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市级机关工作目标和共性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温考评办〔2008〕8号)精神,市级机关目标管理共性目标由各考核责任部门制定,现汇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做好各项工作,推进机关的全面发展。附件:2008年度市级机关共性目标汇总表目标管理考评2二○○八年六月十日3主题词:目标管理共性目标通知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2008年6月10日印发42008年市级机关共性目标汇总表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及要求基本分考核责任部门1领导班子建设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核心作用突出,整体作用发挥明显。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敢于负责,勤奋敬业,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绩效明显。认真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清正廉洁。2、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干部培训任务,完成领导干部点名调训和有关讲座任务,参加并通过县(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3、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中央“5+1”法规性文件和省、市有关文件,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持和谐高效运转,增强整体合力。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开好一年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8市委组织部2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温委发〔2008〕48号)8市纪委(监察局)3思想建设1﹑做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理想信念坚定﹐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2)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次学习有考勤﹑有记录﹔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12天﹐每次学习成员出席和每位成员的年出席率均不低于80%﹔(3)理论学习联系实际﹐指导思想和工作效果明显﹔(4)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自学一本政治理论书籍﹐集中学习时作一次中心发言﹐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有一本理论学习笔记本﹔(5)建立了中心组学习情况档案﹐设有学习秘书。2、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1)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各项制度﹐坚持每周集中半天或每月集中2天的政治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0天﹐本单位组织上党课全年不少于4次﹔(2)结合实际安排学习教育内容﹐确定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3)认真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建立和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温委发[2000]37号)的各项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活动方法灵活﹐形式多样﹐效果良好﹔(4)推进机关文化建设﹑道德建设和信用建设﹐有举措﹐见成效﹔(5)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有措施﹑有载体﹑有检查﹑有特色﹐成效明显。2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建设1、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意见》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1)机关党组织班子届满及时改选﹐缺员及时补选﹔机关党组织书记﹑专(兼)职副书记履行职责好﹐委员充分发挥作用﹔班子团结协作﹐积极进取﹐有凝聚力和战斗力﹔(2)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机关党的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本单位机关党的工作有活力。2、努力提高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1)把支部建设摆到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指导有力﹐活动有场所﹔(2)指导基层党支部严格程序﹐按时换届﹔(3)对未达标党支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整改﹔(4)按照“四个好”的要求﹐加强支部建设目标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开展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达标面分别达到85%和65%以上。3、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2)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先进﹐依据党纪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3)严格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预警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党员质量﹔(4)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按时上报组织统计表。2作风建设1、把加强党员的作风建设及“效能革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措施有力﹐真抓实干﹐成效明显﹔2、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机关内部开展文明处室﹑争做文明工作者活动﹐做到有具体措施﹐有检查评比﹐效果明显﹔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4、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廉政﹑勤政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坚决有力﹔6、积极参与驻地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关系融洽。2附件:53群团计生工作1、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活动经常,作用明显;2、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关心、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关系融洽,成效明显;3、“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4、指导社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做好社团党建工作;5、重视和关心老干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6、单位计划生育严格实行计划生育责任书,无早生,超生现象;7、重视公务员健身工作,有专人负责。2市直机关工委4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落实工作责任制,努力完成年度创建计划所确定的任务以及市文明委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积极参与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努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讲文明、树新风,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大力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重视干部职工思想道德、业务水平和文明礼仪素质的提高,群众文体活动活跃。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城乡共建等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5市文明办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一级抓一级,与直属、归口单位签订有针对性的不同内容的年度综治责任书达100%,层层抓落实(1分);2、进一步完善综治组织机构,配齐综治专职或兼职人员,保证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综治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1分);3、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作用,并配合地方党政组织指导、督促所属单位服从“属地管理”,主动积极参与所在辖区组织的各项综治活动(1分);4、全面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安活动,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各归口直属单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单位内和谐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年内不发生被盗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爆炸、交通等治安灾害事故,无干部、职工吸毒、参赌,无干部、职工犯罪(2分)。5市委政法委6财经纪律1.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做到准确、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1分)2.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有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制度。(1.5分)3.行政事业经费是否按批准预算执行,经费支出是否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执行;专项资金是否严格按规定用途、数额安排使用,有无虚报冒领、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私设“小金库”情况;有关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采购等制度。(1.5分)4.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对审计做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纠正落实。(1分)5市审计局7依法行政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温政办[2008]53号文件附件26市法制办8公务员培训市直机关各单位公务员参训率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公务员学分按60分(其中必修课45分、选修课15分)计算,每个单位2008年参训公务员所获得的总学分要达到公务员应获学分总数的35%,未达到35%的,每低5%扣1分,总比例低于10%扣5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分别计算,必修课可以冲抵选修课,但选修课不能冲抵必修课)5市人事局9扶贫工作1、履行职能部分(共2分)(1)、主动为欠发达地区发展服务,经常到欠发达地区指导工作。(1分)(2)、制定有利于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具体措施,在资金、项目安排上向欠发达地区倾斜。(1分)2、挂钩帮扶部分(共3分)(1)、年度帮扶计划具体翔实,专人负责挂钩帮扶活动,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户低收入农户,单位一把手到挂钩乡镇每年不少于2次,帮扶信息反馈及时。(1分)(2)、每年9月底前,每组帮扶单位向挂钩乡镇提供帮扶资金20万元以上,并至少落实3个生产性项目。(1分)(3)、帮扶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帮扶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结对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当年所在县平均水平,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低收入群众明显减少。(1分)5市委农办(市扶贫办)10信访工作1、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检查、总结;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包括领导下访、约访及每月15日接待日),及时研究处理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发生越级重大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单位领导要做好接待疏导及组织劝返工作(2分);2、群众来信来访(包括网上信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登记规范,答复明确;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达95%以上;要信要访报结程序规范,按时报结率达100%;信访复查复核程序规范,查处结果符合法律、政策等有关规定;全年无去京到省越级上访;建立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信访档案齐全(2分);3、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派信访干部参加业务培训(1分)。5市信访局611信息、督查工作市委信息工作1、信息来稿被采用后计分,信息得分采取累计办法,即信息被市委办、省委办和中办信息刊物采用,包括领导批示及被评为好信息,分别予以累计加分。2、实行信息加、减分制度,根据各信息报送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信息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信息约稿完成情况,在年度考核时,予以加分;对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紧急信息的有关责任单位,予以扣分。3、信息录用、得分情况,一般每月书面通报一次(涉密信息条目略示)。2.5市委办市委督查工作1、各单位基本分为80分;2、积极协助市委抓好督查落实工作,并根据市委督查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或完成情况的,每期加5分,连续报的每期加3分;3、认真办理中央和省、市委领导批示件,及时按照领导批示精神抓好落实,并按时报结的,每件记5分;连续反馈进展情况的,每次记3分;4、按时完成市委督查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的,每次记5分;5、上报内容出现避重就轻、内容不全、需要补报的,每次扣3分;6、超出规定期限、出现迟报的,每次扣3分,每催报1次另外扣1分;7、出现未报的,每次扣5分;8、存在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0分;9、计分方式:最后得分=(基本分+加分—扣分)*2.5%,最后得分超过2.5分的按2.5分计。2.5市府信息工作政务信息工作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务信息工作计分考核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8〕65号)执行2.5市府办市府督查工作核定基础分1分,满分2.5分。全部完成政务督查、政务交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件的,加1.5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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