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书甲方(员工):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商业秘密等相关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1.乙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计划、经营流程、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2.乙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模式、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计算机数据信息、金融数据及其参数。3.乙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客户信息、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4.甲方在执行乙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获知的商业秘密。5.有关乙方的其他商业秘密。(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3.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要求从事经营,并将有关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交乙方,乙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5.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乙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6.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光盘、U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7.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8.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三)保密期限1.劳动合同期内。2.劳动合同到期或者被提前终止后,甲方仍有义务遵守商业秘密,直到乙方的商业秘密为公众知悉时止。(四)脱密期限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甲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乙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甲方脱离涉密岗位;甲方应接受乙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2.劳动合同终止一方无意续签的,无意续签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乙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甲方脱离涉密岗位;甲方应该接受乙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而甲乙双方均没有提前通知对方,乙方没有提前安排甲方脱离涉密岗位的,或甲方没有按照乙方要求完整办妥保密资料交接工作的,乙方有权不予以办理甲方的离职手续。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甲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乙方利益。(五)违约责任1.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调离甲方涉密岗位,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2.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采取以一种或多种措施:单方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追究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乙方宣布采取其中以上一种措施在任何时候均不意味着乙方放弃采取另外措施的权利。3.甲方若有违反本协议条款,除了上述乙方应采取的措施外,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元。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六)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