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办学特色,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系统谋划、科学安排,明确培养目标,整合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环节,实施素质教育,构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基本原则1.需求导向,以学生为本。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培养目标确定、课程体系安排和教学内容选择等方面,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生自身发展和就业的需要。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在全面发展基础上,鼓励学生发展特长,促2进学生个性化发展。2.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保证专业基本规格。坚持全面、协调、均衡发展的质量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特点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梳理、分析、论证,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素质拓展三大部分构建人才培养方案,从而实现教育目的上的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统一,教育内容上的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统一,教育方法上的应用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统一,教育对象上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按照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核心课程知识领域设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保证人才培养规格。3.整合精选,整体优化课程体系。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与协调。坚持“学为所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强调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把学习过程作为一个系统进行整体优化和设计,构建满足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体系。4.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构建应用型实践教学体系,使实践教学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在保证基本专业规格的前提下,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人才培养规格特点、专业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结合行业、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等要求,突出人才培养的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5.坚持专业规范与专业特色相结合的原则,优化教学内容。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要结合教育部2012版本科3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凝练专业主干课程,精炼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色。三、培养目标与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本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本专业领域从事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实基础、适口径、强能力、善应用、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技术型人才。(二)培养要求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刻苦学习、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4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具有开展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一门外语。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的神圣义务。四、总体框架(一)学制与修业年限本科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在校修业年限为4—6学年。(二)学期安排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第一学期19周,其中教学18周,考试1周;第二学期20周,其中教学17周,考试1周,军事理论与训练2周;第三至第七学期20周,其中教学19周,考试1周;第八学期17周,其中毕业设计14周,毕业实习2周,毕业教育1周。表1为2014年—2018年在校周数与假期计划表。(三)学时与学分安排1.四年制本科理论教学周内的教学学时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含实验学时),平均周学时不得超过24学时。2.依据《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推行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价费【2009】286号)文件精神,工科类5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70-178学分,文科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170学分;艺术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5-175学分。工科类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总学分的30%,非工科类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20%。表12014—2018年在校周数与假期计划表在校起止日期教学周数假期起止日期假期周数春节2014秋2014.9.8—2015.1.1819周2015.1.19—2015.3.1寒假6周2015.2.192015春2015.3.2—2015.7.1920周2015.7.20—2015.8.30暑假6周2015秋2015.8.31—2016.1.1720周2016.1.18—2016.2.28寒假6周2016.2.82016春2016.2.29—2016.7.1720周2016.7.18—2016.8.28暑假6周2016秋2016.8.29—2017.1.1520周2017.1.16—2017.2.26寒假6周2017.1.282017春2017.2.27—2017.7.1620周2017.7.17—2017.8.27暑假6周2017秋2017.8.28—2018.1.1418周2018.1.15—2018.2.25寒假6周2017.2.162018春2018.2.26—2018.7.1520周2018.7.16—2018.8.26暑假6周3.理论教学(含课内实验、独立实验课)每16学时1学分。其中,体育课每30学时1学分,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训练、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均为1学分。设计类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为1学分(计16学时);实习类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除毕业实习每周为1学分(计16学时)外,其余实习每周为0.5学分(计8学时),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4.学生应通过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获得课外创新实践相应学分,各专业学生应最低获得2学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暑假进行),计2学分。5.每学期考试周的考试课程一般安排4—5门;理论课程的学时应为16的整数倍,必修课程门数不超过40门。各类课程(含实践课程)实行归口管理,课程归属部门全面负责课程规划和建6设工作。(四)课程结构及相关说明1.课程结构课程类型修读方式课程设置公共基础课必修形式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公共选修包括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理工科技、艺术体育四类学科(专业)基础课学科必修面向本学科共同开设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必修面向本专业共同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必修专业主干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一般课程专业选修由专业特色课程或专业方向系列课程构成,加深专业基础和拓宽专业技能的课程实践课程必修军事训练、课程设计、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创新教育、技能培训、学科竞赛、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2.有关说明(1)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是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的课程,开设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要求,对学生正确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从业基本要求的训练及专业课程的学习等起到重要的基础作用。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公共基础选修课及实践环节三部分。公共基础选修课包括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理工科技、艺术体育四类,要求所有学生毕业前至少修满6学分,其中工科类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经济管理、艺术体育不低于4学分。具体安排见表1。(2)学科(专业)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是各主干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各学科门类应设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科7(专业)基础必修课是为学科各专业共同开设的基础课程,其设置要体现基础性、支撑性和有效性,要注意精减课程门数、精炼课程内容,注重课程衔接的合理性,特别是核心课程及其先修课、后续课之间的关系,尽量减少课程内容的重复。同一学科门类下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学科基础课应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考核。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设置要求及归属见表2、表3。表1公共基础课程设置要求类别课程名称学时分配学分数分学期教学安排总学时理论实践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必修课形势与政策3220(12)1√√√√√√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4832(16)34×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224(8)2/4×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4830(18)32×15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9664(32)64×16大学英语256256164×184×164×154×15体育120309042×152×152×152×15大学生就业指导3030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3228(4)1√小计选修课详见公共选修课程一览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小计96966必修公共实践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322周2√社会实践(暑假)324周(2)√√小计646周2(2)(3)专业课程。专业课程是为完善学生在本学科专业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而开设的课程,也是最能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8此类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专业必修课程主要体现各专业对学生专业知识的要求;专业选修课程为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增强学生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而设置,应具有前沿性、广泛性、实用性等特点,一般应从第三学年秋季学期后开设,并在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学生选修的最低学分要求。表2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设置要求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讲课实验周学时设置要求计算机文化基础2361814(4)4×8/第一学期,各专业程序设计(C/C++)程序设计(FORTRAN)程序设计(VisualBasic)程序设计(VisualFoxPro)(四选一)4643216(16)3×16第二学期,各专业大学物理580805×16第二学期,工科专业高等数学A(1)111081086×18第一、二学期,工科专业高等数学A(2)72726×12高等数学B(1)101081086×18第一、二学期,经管专业高等数学B(2)52524×13概率与数理统计34848第三学期线性代数23232第三学期积分变换与复变函数3.55656第三学期土木工程制图3.556土木专业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1)7724×18第一、二学期,机类专业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2)404×10工程制图3483×16非机类工科专业机械原理3.556机类专业机械设计3.556机类专业机械设计基础A580近机类专业机械设计基础B348非机类专业工程材料及热处理2.540第二、三学期理论力学464第三学期材料力学464第四学期电路(1)7.5644×16第二学期电路(2)564×14第三学期模拟电子技术5805×16第三学期数字电子技术4644×16第四学期电工技术基础3.556非电类专业9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讲课实验周学时设置要求电子技术基础464非电类专业备注:凡不是本单位开设的课程,须向开设单位提供教学基本要求;表中课程各专业根据需要选择开设。(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含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这类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多种实践教学活动,加强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得到必要的专业训练。军事理论与训练课程2学分,第二学期末开设。由学生处制定军事理论与训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