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机构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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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机构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事文〔2010〕106号】(10430-2001-2010-00003)豫事文〔2010〕9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机构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直各单位、各系统、各省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贯彻落实5月5日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郭庚茂省长关于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的指示,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实现在09年基础上,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再降低5%的目标,特制定《河南省公共机构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河南省公共机构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方案》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河南省公共机构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方案河南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5月河南省公共机构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5月5日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郭庚茂省长关于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的指示,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实现在09年基础上,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再降低5%的目标,特制定《河南省公共机构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方案》。一、2010年重点工作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衔接“十二五”发展的重要一年,我省将深入总结“十一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认真抓好“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规划和布局,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全局,以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重点,以我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颁布为契机,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全面、深入推进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在2009年能源资源消耗的基础上,实现能源资源消耗再降低5%的目标。(二)努力抓好节能减排几项具体工作。在继续抓好节约用电、用水、用油、办公用品等基础性管理,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严格控制办公区装饰性景观照明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用纸等资源的循环利用,积极倡导使用办公自动化、电子访客登记等电子办公系统,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在全省公共机构范围内逐步淘汰使用一次性纸杯,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倡导绿色祝福,杜绝使用纸质贺卡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三)加强能耗统计等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开展县级以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完善统计机构、改进统计手段、提高统计质量。完成2009年、2010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和“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能耗分析工作。(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在全省公共机构范围内淘汰使用低效照明产品。积极开展既有办公建筑改造。推进全省公共机构锅炉、中央空调、水泵、电梯、电开水器、燃气灶等节能改造。继续推进公务车辆节油工作。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力度。(五)积极推进示范单位建设。扎实开展机关、学校、医院、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科技场馆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做好示范单位申报、遴选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节能示范引导作用。(六)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文件要求,抓好全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试点及推广工作,为全社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二、节能指标及分解方案结合《河南省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分解目标以及2009年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的实际,制定如下节能指标:全省公共机构2010年度目标表序号分项目标名称分解方案相关责任人1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油指标在2009年能源资源消耗基础上再降低5%。1.按季度对省直各厅局进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进行排名公示。2.要求系统、省辖市按季度对系统内、地区内公共机构进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并进行排名;每半年向省公共机构节能办上报能耗统计数据分析报告。3.省公共机构节能办不定期对省直各单位、各系统、各省辖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进行核查。省直各单位、各系统、各省辖市分管公共机构节能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省直各单位、各系统、各省辖市机关事关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同志负责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序号分项目标名称分解方案相关责任人2全省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1.摸底调研阶段。摸清全省公共机构灯具总数、已更换数目和拟更换数目。(6月底前完成)2.实施阶段。制定《河南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公共机构更换高效照明灯具。(7--10月)3.收尾阶段。核查各系统、各省辖市更换灯具实际情况,协助各公共机构和企业完成国家财政补贴申请工作。(11月)省直各单位、各系统、各省辖市分管公共机构节能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省直各单位、各系统、各省辖市机关事关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同志负责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3全面完成省直机关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改造任务。1.摸底调研阶段。摸清省直公共机构燃煤锅炉台数、吨位。(6月初完成)2.实施阶段。制定《省直机关燃煤锅炉改造方案》,进行招标,组织中标企业实施锅炉改造工程。(6--10月)3.收尾阶段。组织验收改造工程及完成其它后续工作。(11月)省事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需要改造锅炉的公共机构以及中标企业4组织建设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试点。1.制定《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试点方案》。(6月底前)2.开展能源审计工作。联合省发改委,委托相关节能服务企业开展试点单位能源审计工作。(7—11月)3.收尾工作。(12月底前)省事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能源审计试点公共机构以及具备能源审计资格的节能服务企业序号分项目标名称分解方案相关责任人5研究制定《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实施方案》。1.调查研究阶段。学习国管局、其他兄弟省市以及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实施方案》(8月底前完成)2.组织实施阶段。组织节约型示范单位的申报、遴选和实施工作。(9--11月)省事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城乡建设厅等相关责任单位。三、保障措施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加强配套制度法规建设,强化依法节能意识;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强化“节能减排政府先行”的社会形象;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能管理队伍建设。1.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协调、推进、指导监督作用。在去年我省机构改革中,省编办批准,省事管局增设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节能工作。6月份成立了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和管理。作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将组织河南省公共机构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2.充分发挥节能联络员体制的层级网络作用。全省已经初步建立了垂直到乡(镇)一级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省直各单位、各省辖市、各县(区)以及科、教、文、卫、体等系统和工商、质监、地税等垂直管理系统,也都按照要求明确了具体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员。各公共机构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同志,要按照要求,组织好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和实施。形成上层有人做决策,中层有人定举措,基层有人抓落实的工作局面。3.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协作组的协调合作作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将100家省直公共机构划分为10个节能协作组,18个省辖市划分为4个节能协作组,并选出相应的协作组长单位,以各协作组长单位为纽带,加强各省辖市、各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解决2010年节能减排计划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和省内垂管系统主管部门要强化指导和监督。(二)加强配套制度法规建设,强化依法节能意识。1.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规范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更好地指导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今年2月21日,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是我省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是我省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配套举措,它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建设道路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2.建立《河南省能耗统计制度实施方案》。依据国家《能耗统计制度》,制定我省《实施方案》,明确我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职责分工、填报主体、报送周期和时限等要求,为分析公共机构用能情况、实现能源定额管理打好基础,并为节能效果分析和管理提供依据。3.实行能耗指标公示制度。在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将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不定期的在公共机构内部予以公示,建立健全公示后的“跟进”机制,加强对公示数据的分析和通报,异常能耗的反馈和处理等工作,使公示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4.出台详细的考核细则。根据2010年初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和《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豫公共机构节能办〔2010〕4号)文件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国管办〔2010〕213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2010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将2010年节能指标进行细分,指导省直各单位、各省辖市、各系统采取切实措施,完成节能目标。5.加强节能奖惩措施。继续与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实行奖优罚劣,改变“节能没好处,浪费没坏处”的现状。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对落实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问责,给予通报批评,确保《河南省公共机构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三)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强化“节能减排政府先行”的社会形象。1.广泛宣传,浓厚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氛围延续“集中宣传和平时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在全年不间断地通过“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网”、宣传条幅、展板、宣传栏、板报、内部刊物、宣传手册、电子屏幕等方式广泛宣传各项节能法规政策、节能小常识的基础上,年内组织两次密集宣传活动,一是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主题,在4月26日至5月2日期间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二是按照国管局统一部署,密切围绕“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主题,积极响应参与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中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在全社会营造出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强化“节能减排政府先行”的社会形象。2.加强培训,提高领导重视程度和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节能工作是一项较新的工作,需要领导给予充分的重视,配备专业的人员,要与时俱进的完善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强化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为此,2010年年内,省公共机构节能办计划分批次、分项目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形势分析研讨班1期,河南省能耗统计培训班3期,节能管理新视野考察培训班1期。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主管部门也要及早筹划、及早动手,争取全省县级以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机构主管负责同志、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轮训一遍。(四)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1.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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