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规范“三送”活动小型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以及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为使我县“三送”活动农村小型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到实处,使“三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经研究,决定规范“三送”活动小型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以及资金拨付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管理流程1.项目申报。在项目申报程序上,先由各“三送”活动驻村(居)工作组在深入走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群众意见,经集体讨论提出申报项目。同时用数码相机在施工点多角度拍摄好照片,再由乡镇汇总后经党委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上报项目;在项目申报范围上,要严格按照群众反映迫切、资金需求量小、受益面广的原则,把不能立项的小型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上来,如,农村小型休闲场所建设,公益性阵地维修建设,村部“五化”建设,小水陂、小水渠、小桥建设以及果园路维修等;在项目资金申请上,2乡镇要与县级配套资金按1:1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原则上申报项目补助资金不能超过3万元。各乡镇申报的小型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具体到村(居)实施地点,并根据轻重缓急,填写《“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连同《项目实施申请报告》和照片(电子档案和白纸打印的黑白照片)于每月20日前以电子稿、纸质稿(盖章)形式上报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如不按上述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的,将不予立项。2.项目审核。各乡镇项目申报上来后,由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进行核实,必要时将组织专人采取现场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出具核实结果,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立项,确定立项的,对乡镇下发项目施工通知单。3.项目施工。对乡镇下发项目施工通知单后,由村(居)委会与项目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村(居)委会主任为项目施工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居)工作组为主要责任人,乡镇党委作为合同见证方,并充分发挥村理事会的作用,监督好工程质量,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工。项目施工时要电话报告县委“三送”办派员核实并提出补助标准。根据需要可先预拨启动资金。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各乡镇党委要认真填写《“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以电子稿、纸质稿(盖章)形式上报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由县委创先争优(“三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并在项目建设点同角度同地点拍摄完工后的照片,建立电子档案。二、资金拨付流程1.出具验收报告。县委创先争优(“三送”)活动领导小组根据验收意见填写好《“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验收报告单》(附件3),确定项目是否验收合格。对存在资金使用账目不清、3工程质量有问题的项目,要求整改后再验收,如果项目存在较大的问题,将不予验收。2.申请拨付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镇党委填写《“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资金拨付申报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施工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工程发票等一并上交至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审核。3.给予资金拨付。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后给予资金拨付。各乡镇要建立财政专户,账目统一划归乡镇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账。三、有关要求1.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各驻村(居)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小型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认真规范上报项目,指导好村(居)选好小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应。2.统筹兼顾。各乡镇在项目上报时要统筹兼顾,要优先上报受益面广、受惠农户多的项目。同时,要尽可能使每个村每年都安排至少一个项目。3.规范程序。各乡镇党委要注重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相关材料的上报,防止出现工作混乱以及资料不全,导致资金无法拨付等问题。在资金使用方面,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打包使用项目资金。若发现上述情况,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将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附件:1.《“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申报表》;2.《“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验收申请表》;3.《“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验收报告单》;4.《“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资金拨付申4报表》中共***县委创先争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13日5附件1:***县“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申报表申报乡(镇)村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地点项目内容总投资(万元)乡镇、村自筹(万元)申报项目资金(万元)拟开工日期惠及农户(户)拟完工日期村(居)党支部(工作组)意见乡(镇)党委意见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审核意见县委创先争优(“三送”)活动领导小组意见备注:1、此表一式二份,乡镇党委、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各一份;2、此表连同项目实施申请报告和施工点的照片(含电子版和白纸打印的黑白照片)一同上报,项目内容可在报告中详细说明;3、“项目类别”一栏填写公路类、水利类、公益性阵地类或其他等,“建设地点”一栏需注明项目建设所在组和小地名。6附件2:“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验收申请表申请乡镇申请验收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开工日期惠及农户(户)完工日期村(居)党支部(工作组)意见乡镇党委意见注:1.内容不够填写,可另纸详述;2.本表一式二份,乡镇党委、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各一份;3.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应包括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和县配套资金数额等信息。7附件3:“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验收报告单申报乡镇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地点总投资(万元)乡镇、村自筹(万元)申报项目资金(万元)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项目完工情况群众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名项目验收负责人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验收意见:注:1.项目验收完成5个工作日内,验收报告单反馈至有关乡镇党委;2.内容不够填写,可另纸详述;3.本表一式二份,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乡镇党委各一份。8附件4:“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小型项目资金拨付申报表申报乡镇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地点项目验收基本情况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工程总投资(万元)申请拨付金额(万元)乡镇党委意见县委创先争优(“三送”)办审核意见县委创先争优(“三送”)活动领导小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