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门面)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门面租赁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和用途1、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茶楼或法律允许经营的业务。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2、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但需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乙方不在续租,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三、租金和保证交纳方式租金: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元整,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先付后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二年度的3月、9月分两次付清,依此类推。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证金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若合同期满,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四、其它约定1、乙方开业前,若需要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行处理。租赁期间发生用水、用电、税收、房产税、工商、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店面还原,2、乙方对所租店面及店内一切设施,必须严格管理,维修,因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应搞好租赁房屋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安全守护、安全生产、电路维护,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合同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发生灾情或不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自身财产损失等,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市场价给予甲方赔偿。五、甲方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2、为乙方正常使用水电提供条件。六、乙方的义务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符合中国的法律及当地政府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行为。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所租赁房屋的内部结构。若需装修,其他设计规划、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4、合同期内租赁房屋的维修(给排水、电卷闸门、房屋补漏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5、合同期满,甲方收回房屋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有关装饰、装修及物品、设备、设施添置更新价值方面的要求。七、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1、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需要终止合同,不视为违约,甲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终止合同,不视为违约。并及时退还甲方所收乙方剩余期限房租,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以及有关设施、设备的完好,不得留存废旧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有权按废弃物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违约处理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则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按合同租金总额的10%收取违约金。若给一方造成损失者,另一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费。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或将房屋转租他人并收取转让费,或改变承租房结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条1项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附则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应首先有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房屋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灾害、地震等)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甲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