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石岭片区民办幼儿园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加强我校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江阳区教育局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江阳区教育局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继续实施对石岭辖区内各幼儿园、学前班实行目标管理。一、管理考核内容及分值(附后)二、考核方式及办法在镇政府和区教育局领导下,由石岭小学统一组织部署,年初与各园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园于12月10日前对全年完成教育目标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学校教育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对各园平时工作情况和年终完成教育目标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打出分数。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一等奖,90---85分为二等奖。对获一等奖的幼儿园,将认定为合格幼儿园;获二等奖的幼儿园认定为基本合格幼儿园,对其余幼儿园,将提出整改要求,对连续2年被评为二等奖以下的幼儿园,将按有关规定,报教育局取消其办园资格,吊销其办园许可证。三、领导机构成立幼儿园、学前班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组:组长:周崇伦成员:彭军牟艳琼苏红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岭学校,具体负责对各园的考核。泸州市江阳区石岭学校校长:责任单位:责任人: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