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1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处罚实施细则。第二条本“三违”处罚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第三条各级人员要规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等,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第四条如某种“三违”行为本规定中没有规定,按“三违”性质比照本“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相近条款进行处罚。第五条公司各级安全监督、检查及有关职能科室依照本“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对违章进行认定和处罚。特殊情况由矿委会研究另作处理。第二章“三违”划分及处罚细则第六条“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其定性以《煤矿安全规程》为准绳,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为基础,以上级安全指令、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准则进行“三违”的定性和判断,分为通用部分、一通三防部分、采掘部分、机电及设备部分、运输部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2分、地测防治水部分、地面安全部分等七个部分:一、通用部分(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严重“三违”,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1.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继续使用的。2.现场重大隐患和事故未处理完毕,未现场交接班的责任者。3.谩骂、殴打安全检查人员情节严重者。4.发现危险情况,不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又不及时汇报的。5.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6.无规程措施安排或组织作业的。7.携带烟草或未经许可携带点火物品下井的。8.酒后下井、上岗的。9.拒绝处理隐患或隐患未处理完毕强行作业的。10.井下打架的,视情节处理。11.强行通过起吊重物的危险区的。1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高空作业时,上下抛掷物件或工具的。13.在禁火区内使用电炉或进行电、氧焊者。14.其它认为性质严重的“三违”。(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较大“三违”,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至500元的经济处罚:1.开工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确认安排作业的。2.安全员、瓦检员、电工等要害岗位人员井下脱岗、睡岗或不执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3行现场交接班的。3.各类操作人员上岗后未按规定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检查的。4.各类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操作站立位置不当的。5.临时做工无做工安排单、安全技术措施擅自组织作业的。6.作业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继续组织作业的。7.在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8.地面要害场所吸烟或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吸烟的。9.下井未带矿灯、安全帽、未携带自救器的。10.其它认为性质较大的“三违”。(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一般“三违”,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至200元的经济处罚:1.未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或专用工具的。2.乘坐送人车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的。3.岗位人员班中脱岗、窜岗、睡觉、干私活的。4.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在进行交接班的。5.班后不交矿灯、自救器、便携仪的。6.特殊岗位人员上岗,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7.未按规定填写记录或记录不全、不清的。8.上班迟到、早退的。9.井下摘掉安全帽的。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410.在井下安全帽不系帽带的。11.井下随意拆卸、撞击矿灯的。12.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二、一通三防部分(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严重“三违”,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1.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因此导致瓦斯超限的。2.故意损坏通风设施(风门等)、监测监控设施的。指(1)运输物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失去作用或漏风量超过正常使用时的30%的;(2)人为损坏监测监控设施失去监控作用的;(3)车辆运输或施工撞坏安全设施的。3.管理不善造成局部瓦斯超限的。4.瓦斯超限强行作业的。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的。5.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及时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继续组织作业的。6.隐瞒瓦斯超限的。指未按矿规定统计上报瓦斯超限的。7.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8.掘进工作面瓦斯大于1.0%,未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的。9.瓦斯超限未采取措施而随意将瓦斯探头移开瓦斯超限的地点,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5致使瓦斯超限不能自动断电者。10.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风后,继续组织作业的。11.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大于1.0%,未切断设备电源,撤出人员者或不听从瓦检员、安全员指挥的。12.盲巷未及时设置栅栏、警标或未及时进行密闭的;随意进入盲巷及设置警戒、栅栏内的。13.出现循环风及出现循环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14.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的。指从井口边沿线外延20m范围;井下所有烧焊必须有专项措施。15.其它认为性质严重的“三违”。(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较大“三违”,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至500元的经济处罚:1.主扇停风后未及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的。2.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随意停开风机者。3.同时打开两道风门的。4.瓦斯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闹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的或空班漏检的。5.贯通巷道后未及时构筑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短路的。6.随意停开局扇的。7.未按通风设施质量构筑标准组织施工的。8.携带不完好的仪器、仪表(指通风瓦斯检查设备)上岗的。9.扩散通风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继续组织作业的。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610.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的。指规程或措施规定断电值、断电范围而没有达到的。11.不按规程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或人为造成风电闭锁或瓦斯电闭锁失效的。12.其它认为性质较大的“三违”。(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一般“三违”,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至200元的经济处罚:1.随意拆卸防尘除尘设施的。2.未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未及时更换的。2.风筒多处漏风,不及时处理的。3.通风设施前后5米内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的。4.瓦斯监测探头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的。5.放炮后未及时洒水降尘安排作业的。6.采煤机、综掘机在割煤时不使用喷雾降尘或停机不停水的。7.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三、采掘部分(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严重“三违”,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1.工作面有冒顶危险而未采取措施,强行作业的。2.未制定专用措施安排处理冒顶、维修失修施工的。3.掘进工作面未按照规程措施使用临时支护,空顶作业或超控顶作业的。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74.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无专门措施安排作业的。5.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特殊条件无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的。6.煤巷锚杆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指煤巷锚杆支护参数修改未经总工程师批准或人为截短锚杆(锚索)长度的。7.未制定专用措施安排处理冒顶的或工作面有冒顶危险而未采取措施强行作业的。8.放顶、开口、贯通、过地质构造等作业无专用措施或未按措施施工的。9.锚杆、锚索超前锚杆施工不合格拒绝处理的。10.掘进巷道打锚杆不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的。11.锚杆、锚索、超前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又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12.跨越运转溜子、皮带的。13.处理机组故障、检修机组时未停上一级开关电源、未挂牌的14.其它认为性质严重“三违”的。(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较大“三违”,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至500元的经济处罚:1.回采工作面各工序平行作业时,割煤机与拉架、移溜、割煤平行作业距离不按规程规定作业的。2.综采工作面未停机,从机头靠工作面侧进入工作面的。3.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而继续生产的。4.锚喷厚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85.超前支护区段的支护与规程不符的。6.采煤机未闭锁转载机进入转载机内作业的。7.综采工作面溜子、转载机未停机时,在溜子机头正对面或在溜子无挡板区段作业的。8.采面拉排头架时端头范围有人,未撤至煤壁以外进行拉架的。9.进入采煤运输机机道作业时未按规定闭锁溜子、未采取有效措施支护顶帮的。10.在溜子机头作业未停溜子、机组、转载机的。11.采煤机检修时未切断电源的。12.采掘机组未闭锁,在机组范围内作业的。13.未闭锁机组,进入工作面溜子或站在机组上作业的。14.在未闭锁的采掘机组运行范围内,两侧作业或站立的。15.综掘工作面转载机运行时从下方钻过的。16.溜子机头、机尾未固定而使用的(综采工作面溜子除外)。17.紧接溜子大链没有用紧链器的。18.采掘工作面出现失效支护,不能有效地支撑顶板,又未采取临时措施的。19.掘进工作面出现伞檐未按规定处理的。20.锚索、锚杆未按规定使用锚固剂的。21.开掘工作面开口、贯道不按措施执行的。22.采掘工作面出现支护器材失效,不能有效支撑顶板;又未采取临时措施的。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923.锚杆、锚索、间排距、预紧力、角度不合格不进行处理的。24.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距离超过规程规定,而没有及时进行永久性支护的。锚杆巷道(包括锚喷巷道)锚杆的安装角度、深度、外漏长度、规格等不符合要求拒绝处理的。25.未按中、腰线规定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要求的。26.溜子、皮带运转部位未按规定加护罩或护网的。27.无措施用溜子或皮带运送材料、备件的。28.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架间空顶距超规定,没有采取支护措施的。29.其它认为性质较大的“三违”。(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一般“三违”,视其“三违”情节,给予100至200元经济处罚:1.采掘工作面施工前规程措施未按规定下发到有关单位的或未组织学习的。2.进、回风隅角悬顶距超规定拒绝采取措施的。3.超前支架违章作业的。4.机组司机超规定割底留顶的。5.工作面调架时不按规定支护顶板的。6.回采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的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的。7.液压支柱漏液而不及时更换继续使用的。8.工作面使用漏液或失效液压支柱而不及时进行处理的。9.液压支架操作完毕后,操作手把没有打到零位的。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1010.液压支架没有足够的初撑力,接顶不实的。11.端头、端尾架歪斜、倒架、咬架、架间距不合要求的。12.乳化液配比不合格的。13.机组滚筒缺截齿超规定进行使用的。14.停止截割煤后,机组摇臂未放置落地的。15.回采工作面超前支护的距离达不到规程规定要求,拒绝处理的。16.设备在运转中司机脱岗的。17.未按规定设置顶板离层监测仪或未按规定进行监测填写记录的。18.网片不按规程要求搭接的。19.砂浆配比严重不符合规程规定进行施工的。20.掘进机没有照明进行作业的。21.溜子、皮带、绞车、机组等各类司机离开岗位,开关手把未置于零位的。22.掘进机闭锁后截割头未及时落地的。23.坐在减速器上开皮带、溜子的。24.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的。四、机电及设备部分(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严重“三违”,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1.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检科11爆(五类)的。“电气设备失爆(五类)”系指:(1)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2)外壳裂纹或开焊贯穿腔体;(3)防爆结合面的间隙不符合完好标准要求;(4)闲置喇叭嘴未进行封堵;(5)密封圈割开使用,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经刀削或包扎加工处理。2.带电作业的、明火操作,甩掉保护的。“带电作业”指无措施开盖检修36V以上的电气设备且其腔室内有带电体的,在规定的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安全距离内作业的。3.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