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制度1、现场队长或带班队长是直接维护现场的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向保卫科和调度室报告,并维护好现场秩序。接报告后保卫科和调度室要立即组织人员下井到现场。2、清点落实丢失品种和数量。3、按分组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4、对一切可疑地点进行搜查。5、本着严格、细致的原则澄清事实真象。6、属操作失误的要给予严厉教育和处罚,引以为戒;属有意行为的要追究责任;甚者上交公安部门处理。7、特殊情况找不到丢失物品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上报上级部门或公安部门。8、对矸石山矸石偶然夹带的未爆物品要及时回交;不交回者按私藏爆炸物品论处。9、爆炸材料安全管理要全员全过程全工序管理,不能有半点麻痹大意,必须要做到领用退三对照。在严加管理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群管群制的的原则,保证爆炸材料绝对安全使用,杜绝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