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张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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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制度编号:第1页共39页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充分调动其生产积极性,确保我矿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王家塔煤矿生产建设现状和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3生产计划考核管理规定3.1施工单位每月必须参加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组织的生产计划会,并按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认真研究、合理安排本单位的生产。3.2施工单位每天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生产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3.3施工单位每班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班的工作量及影响生产的事故。调度室对影响生产的事故分类组织分析,拿出具体的措施,对上报不及时或者上报数字不准确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隐瞒事故不上报的,每次罚责任单位2000-5000元。3.4施工单位领导必须按时参加新能矿业公司组织的现场办公会、生产技术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对不参加会议的单位,每次罚500元;迟到者,每次罚款100元。3.5施工单位的主要领导有事离矿时,必须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不得影响生产,向矿业公司生产经理汇报后,方可离矿。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3.6作业量考核办法3.6.1施工单位要根据矿方下达的生产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采取积极的措施,确保作业计划的完成。制度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制度编号:第2页共39页3.6.2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量考核以月度生产计划为准。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原因或工程调整等影响作业计划较严重时,经有关领导研究后可以做适当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计划为考核依据。3.6.3采煤、掘进工作面按实际完成月进度计算工程款,同时对完不成计划的单位按实际完成月度生产计划的百分数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数额计算方法:3.6.4采煤3.6.4.1实际完成指标低于月度计划指标60%,吨煤单价按合同60%结算收入。3.6.4.2实际完成月度低于月度计划指标80%,吨煤单价按合同80%结算收入。3.6.4.3实际完成月度计划指标大于等于80%小于90%的罚款6万元。3.6.4.4实际完成月度计划指标大于等于90%小于95%的罚款5万元。3.6.4.5实际完成月度计划指标大于等于95%但未足额完成的罚款3.1.5万。3.6.5掘进进尺:3.6.5.1实际完成指标小于月度计划指标70%的罚款10万元。3.6.5.2实际完成月度计划指标大于等于70%小于80%的罚款8万元。3.6.5.3实际完成月度计划指标大于等于80%小于90%的罚款6万元3.6.5.4实际完成月度计划指标大于等于90%小于95%的罚款5万元3.6.5.5实际完成月度计划指标大于等于95%但未足额完成的罚款3万3.6.6采、掘工作面出现异常,不能正常施工的,由矿生产技术部、安环部现场确认后,不列入考核范围。3.6.7收尾及其他临时工程按每月的单项工程计划考核,完不成计划,每项罚款20000元。3.6.8施工单位必须听从矿业公司相关部门指挥,未按要求施工或因施工顺序不合理私自施工的,导致施工难度增大,责任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0元,并不予验收工程量。制度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制度编号:第3页共39页3.6.9重点工程按照当月临时制定的特殊政策执行4.综采工作面考核管理规定4.1工作面必须达到“三直两平”的标准要求。否则,视现场情况,未影响生产的罚款1000元,情况较严重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的罚款10000元,罚款落实班长、跟班队干、队长、主管领导,(比例为4:2:2:2)。4.2工作面上、下出口及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超前支护的距离,超前支护单体柱的间排距,防倒设施及行人测宽度不符合标准要求,上、下隅角无切顶柱或切顶柱不全。安全出口不畅通,有一项不合格,罚款500元,安全出口不足0.5米的罚款2000元,罚款落实班长、跟班队干、队长、主管领导,(比例为4:2:2:2)。4.3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端面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护帮板打开到位。发现工作面前梁接顶不严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视现场情况每处罚款200元。支架护帮板有一架不打开或打开不到位,视现场情况每处罚款每架罚款100元,罚款落实支架工、正副班长、跟班队干(比例为4:2:2:2)。4.4液压支架的初撑力不低于泵站额定压力的80%。因管理或操作原因造成的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每架罚款50元,罚款落实跟班支架工、正副班长、跟班队干(比例为4:2:2:2)。4.5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的错差,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支架错差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或发生挤架、咬架,视情现场况罚款1000元。因咬架造成损坏支架侧护板或前梁损坏,施工单位承担设备维修的原值,并处罚款20000元。4.6采煤机割煤后要及时移架,采煤机后滚筒至移架地点的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移架不及时,采煤机后滚筒至移架地点的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要求,视现场情况罚款1000元,造成冒顶事故的罚款5000元,罚款落实跟班支架工、正副班长、跟班队干(比例为4:2:2:2)。制度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制度编号:第4页共39页。4.7架前以及顺槽浮煤积水必须及时清理。任意一处浮煤积水不清,罚款1000元。4.8施工图牌板符合标准要求。无施工图牌板罚款5000元。图牌板不完善罚款2000元。4.9无特殊情况,支架梁端冒高不得大于500mm。连续三架梁端冒高大于500mm。违反规定,视现场情况每处罚款2000元。4.10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不小于30MPa;乳化液浓度不小于3%~5%;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测手段。违反规定,每项罚款2000元。4.11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能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有一项违反规定罚款2000元。4.12采高大于3m的采煤工作面,采煤机停机在支架前处理事故时,必须将护帮板伸出,同时设专人观察煤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工作人员离开。违反规定5000元。4.13检查处理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故障时,必须闭锁三机,同时通知控制台设置在零位。违反规定罚款2000元。4.14液压管路接头严禁用铁丝代替∪型销,禁止出现单腿销和插销不到位的现象。发现用铁丝代替∪型销,出现单腿销和插销不到位的现象,每处罚款300元,造成漏液不及时处理的罚款200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10000元。4.15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准生产;降柱、移架时同步喷雾;视现场情况,有一项不合格,罚款1000元。4.16主、辅运顺槽内无淤泥、积水。发现有淤泥、积水,根据现场情况,每处给予相应的处罚,长度10米以下罚款1000元;在10米以上制度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制度编号:第5页共39页罚款2000元的罚款。4.17登高作业时要搭设稳固的作业平台,作业时要由跟班队长或设专人现场观察顶板和煤帮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处理后方可重新作业。违反规定,视现场情况每项罚款1000元。4.18综采工作面必须保证煤机正常通过的安全高度,如出现因管理不到位,操作失误,引起煤机无法正常通过,而采取放顶措施,按现场情况罚款200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20000元。4.19拆装、备用管路及配件有防污染措施,存放整齐简洁;单体支柱存放整齐合理,严禁直接横置底板,且有防污染措施;胶带输送机机架、托辊齐全完好,皮带不偏不跑;不符合要求不及时处理罚款1000元。4.20工作面出现特殊构造,(如地质构造、底鼓等)必须有施工措施,如未按施工措施合理的施工,造成损失,罚款5000。4.21综采工作面不得出现拉水煤现象,视地质条件出现一次罚款2000元。4.22因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每分钟10元进行处罚;如造成设备损坏,按原价赔偿,按标准双倍处罚。4.23因三违造成的事故,按影响生产每分钟10元进行处罚,同时按三违程度标准处罚,A类三违处罚10000元,B类三违2000元,C类三违罚款500元。4.24因其他单位过失、事故造成的影响生产,按每小时2000元处罚过失单位。5.原煤煤质考核管理规定5.1职责分工5.1.1综采队与掘进队各自负责自己施工区域范围内的煤质管理。5.1.2委托运营单位天地华泰煤质管理小组负责对全矿井下综采和掘进工作面煤质管理进行具体监管,对综采工作面要每天每班按照托顶煤试验方案进行落实管理;对掘进工作面要每天每个生产班进行巡查,制度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制度编号:第6页共39页并负责填写掘进煤质管理记录,按时将每天每班记录和处罚结果报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5.1.3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汇总煤质管理小组的记录和考核,负责对煤质管理小组监督抽查,对发现问题给予煤质管理小组处罚。并形成月度考核,月末报经营管理部。5.1.4矿业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按照月度考核进行相应单位结算扣罚。5.2综采工作面煤质及回采率管理及考核办法5.2.1顶底板管理细则:一、留顶煤厚度规定:1.顶板正常时(顶板无淋水,综采工作面无构造),留顶板厚度不得超过300mm,架后冒落顶板不得出现连续10架或连续20架内出现10架煤矸比大于70%现象,否则罚款50元/架,罚款落实采煤机司机、当班班长和跟班队干、主管领导,(比例为4:2:2:2);2.顶板淋水区域留顶煤厚度不超过400mm,架后冒落顶板不得出现连续10架出现煤矸比大于80%现象,否则罚款50元/架,罚款落实采煤机司机、当班班长、跟班队干、主管领导,(比例为4:2:2:2);3.工作面有构造时(例如断层和褶曲)应根据相应的过构造措施及实际情况施工,如偏差较大,罚款2000元,罚款落实班长、跟班队干、队长、主管领导,(比例为4:2:2:2);4.工作面顶板正常情况下,连续支架梁端冒高不得大于500mm。连续三架梁端冒高大于500mm。违反规定,视现场情况罚款100元/架,罚款落实割顶采煤机司机、拉架支架工、当班班长、跟班队干、主管领导,(比例为4:2:2:2);5.工作面实施探顶底煤措施,在工作面停机前割最后一刀煤时,应每隔30左右架用采煤机停机探顶,见到顶板矸石即可;探顶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探顶,避免在淋水较大、或构造地段探顶,以免造成掉矸冒顶事故;除上述情况外,一处未经行探顶,罚款200元,罚款落实割顶采煤机司机、拉架支架工、当班班长、跟班队干、主管领导,(比例制度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管理规定制度编号:第7页共39页为3:1:2:2:2)。二、留底煤厚度规定1.原则上工作面必须沿底回采,工作面底板条件发生变化情况下,根据煤层角度变化情况可适当留底煤;2.工作面出现构造时,按照临时过构造措施及实际情况施工,构造两翼底板应缓慢过渡,过渡段不得超过12架;3.底板正常情况下,连续10架或在连续15架内超过10架割底超过200mm(运输机铲煤板前不出现割底矸石),罚款50元/架,罚款落实割底采煤机司机、当班班长、跟班队干、生产科室主管领导,(比例为4:2:2:2);4.底板正常情况下,连续10架或在连续15架内超过10架留底煤超过200mm(运输机铲煤板前不出现割底矸石),罚款50元/架,罚款落实割底采煤机司机、当班班长、跟班队干、生产科室主管领导,(比例为4:2:2:2);三、采高管理规定1.现有设备条件下,采高不得低于3.3m,煤层厚度变小情况下,根据顶板情况适当留顶煤,并根据采高要求适当割底,出现采高不足3.3m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在一个小班内进行整改,一周内连续出现3次采高不足情况,处罚2000元,罚款落实班长、责任队干及队长。出现采高不足3.1m,罚款100元/架,罚款落实班长、责任队干及队长。如出现因采高低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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