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的方案和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20]3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0]44号)要求,切实抓好年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我矿即时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措施如下: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生产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年初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深刻汲取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吉田煤矿“2.17”顶板事故,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较大顶板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持续稳定好转。二、重点任务1.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2促改,全面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2020年复工前,矿安全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组织在册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吉田煤矿“2.17”顶板事故,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较大顶板事故警示教育。2.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集中整治期间,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矿井本质安全,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3.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矿长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区队长、特殊工种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抓好主要负责人职责、安全管理机构等职责落实,落实矿领导带班作业、区队长跟班作业,危险作业现场监督等制度落实。4、严格制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疫情防控不到位组织复工或培训,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违规入井作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职工入井作业,严禁未编制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检修作业;复工培训及人员入井作业情况要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监分局报告,落实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要按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和把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双五关”要求。三、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县煤炭管理局对“重点任务”的要求,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3组长:肖祖兴副组长:赵云祥程正富刘德军陈举武成员:罗德友、刘登国、罗发明、杨应华、吴世云、白顺达李田帮、李建邦、刘玉龙、刘泽明、徐正宏、甘和李吕圣文、刘公里、张昌红、刘德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会议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昌红同志担任,负责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所查问题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电话:6431480。手机:13578378468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时间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到2020年3月中旬结束。(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5日)各单位按照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部署,对照岗位职责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组织整改工作。(二)安全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5日)1、按照方案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矿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将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检查各专业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3、在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和管控措施,并上报公司办公室。五、工作要求4(一)排查方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与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矿长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分管矿长每旬组织分管范围内不少于一次。(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矿长、分管矿长带头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自改,主要检查责任是否落实、制度是否落实、措施是否落实、机制保障是否有效,全面落实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培训科及时组织全矿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树牢安全底线意识,提升自身安全意识。(三)全面进行隐患整改。各专业排查的隐患及时上报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四)健全完善顶板管理责任制度体系1.完善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敲帮问顶制度、井巷维修制度、现场安全确认制度、顶板管理巡回检查制度、釆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等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2.明确管理责任。各煤矿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以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为首的矿井顶板控制技术管理体系、以生产副矿长为首的顶板控制现场管理体系和以安全副矿5长为首的现场监督管理体系,必须设置分管业务部门并配齐相应的管理人员,施工队和现场采掘人员对顶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六、安全工作措施:1、制定安全措施。开釆埋藏浅、薄基岩煤层,近距离煤层,复合顶板煤层要针对顶板管理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带、顶板破碎带、过老巷、应力集中带、三岔口等地段,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支护。釆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等区域,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釆时,以及工作面初次放顶、顶板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期间、长期停产(建)期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老巷、煤柱、构造破碎带,工作面收尾,巷道维修及掘进工作面贯通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雨季期间要制定措施加强顶底板管理,采掘工程专项设计必须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2、规范釆掘布局。采煤工作面必须正规开釆,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釆煤方法;严禁回釆期间带采煤柱。要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釆掘工作面数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要科学安排开拓开采顺序,合理优化开拓布局和生产系统,尽量减少人为孤岛开釆面和避开应力集中区。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安全煤柱。七、抓住两重点:掘进、釆煤工作面顶板管理6(-)加强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1、加强顶板支护。掘进巷道严禁“裸巷”掘进。掘进工作面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遇顶板破碎、淋水,过断层、老空区等情况时,必须加强支护。在松软的煤(岩)层、或者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或者其他措施。2、加强顶板监测。加强巷道支护技术管理,优化支护设计,做好围岩变形及锚固力监测。锚杆拉拔力、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设计,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的煤巷、半煤岩巷支护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系统分析。3、加固背实封严。架棚支护的巷道,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杆或拉杆,在爆破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架棚支护,爆破中破坏的支护必须及时修复。砌石宣、架棚巷道支护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防止冒顶、片帮。(二)加强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1、确保支撑可靠。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并确保支护质量,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支在浮煤和浮砰上。每班必须安排专人对工作面及两巷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和工作阻力进行抽查检测,凡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要及时给支柱补液,直至符合规定要求。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72、加强特殊支护。抓好特殊时段、特殊地点的顶板管理工作。加强釆煤工作面初釆、初次放顶及工作面回撤期间顶板管理。必须加强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以及与巷道连接处至少20m范围内的支护。釆煤工作面放炮、擢煤、移溜及回柱期间顶板管理要作为日常检查重点。3、加强顶板观测。锚杆支护的巷道要加强顶底板移近量观测;釆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矿压监测、泵站压力、支柱初撑力和支架工作阻力测定。采空区顶板不垮落、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停止釆煤,采取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釆空区大面积垮落。(三)、加强巷道维修管理加强巷修管理。煤矿企业必须制定井巷年度维修计划,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相关规定。煤矿企业维修井巷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6条的规定管理顶板。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编制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严格维修顺序。井巷维修和更换支护时,要随时检查顶帮及支护情况,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护,严格做到先支后回,严禁冒险作业;拆除原有支护时,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砰并架设永久支护。维修独头巷道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分段检修、边掘边修。(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盯守。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8带班矿领导必须加强釆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过断层、过老巷、过破碎带、工作面收尾和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交叉点支护、工作面冒顶及巷道维修等的现场盯守,督促落实现场超前支护、敲帮问顶、由外往里观察顶板、支架防倒、爆破前架棚支护加固、由外向里逐架维修、防人员堵塞等措施,并按规定设专人观察顶板,严禁空顶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否则不得作业。加强质量管控。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落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严禁在同一作业区域(地点)多单位、多工种平行或交叉作业。每班由专人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釆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对工程质量、工作质量进行验收。严格执行开工前,班组长、安全员对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时,必须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顶板、煤壁、支架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带班矿领导、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每班必须对工程进行至少两次的全面监督检查验收,发现违章冒险作业及时制止,工程低劣的及时返工。确保支护可靠。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强化顶板管理,防空顶作业、防支撑力不足、防顶板管理安全措施不落实,确保井下支护。“撑得起、护得全、稳得住”,从业人员在“支护完整、安全可靠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强化安全培训。要把顶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纳入安全培训重点内容,不断强化从业人员防范顶板事故意识和自保互保的能力。施工队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贯彻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并9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学习贯彻,一律不准开工,从业人员未经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培训学习并考试合格,不得参与施工作业。(五)实现两全面: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全面实现质量标准化为提高全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以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为重点,为我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和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一是加强安全培训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加强和完善安全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二是做好全员培训。新入井人员、新上岗人员都要做好岗前培训,从思想深处和意识上让他们掌握安全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增强职工全员安全意识。三是做好到期证件的复训审证工作。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科长、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转岗、换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普通工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参加培训和复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四是提高培训质量。实行教考分离,加大对学员所学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每次培训都组织严格考试,考试不及格的要进行补考,提高培训质量,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为全面实现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我矿井在以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