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东煤炭集团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报告和调查处理,保证事故发生时迅速、高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控制或消除事故,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后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用于规范公司所属地面单位及各矿井的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公共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调查和处理。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事故分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二)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殊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2大损失的伤害。执行《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原劳动部1960年5月23日中劳护文字第56号文):1.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5.眼部受伤较严重,有失明可能的;6.手部伤害:(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3)局部肌腱受伤甚严重,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7.脚部伤害:(1)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2)局部肌腱受伤甚严重,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基层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三)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矿井无计划条件下瓦斯浓度达到3%以上、持续时间在5分钟以3上的,比照1次死亡1人事故;无计划条件下瓦斯浓度达到3%以上、持续时间在5分钟以下的,比照1次重伤1人事故。(四)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五)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六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一)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含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二)善后处理费用,含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赔偿费用。(三)财产损失价值,含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通常包括人的原因和物的原因。(二)间接原因:是指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通常包括管理措施及决策的缺陷或环境的因素。4事故责任者(一)直接责任者: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二)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三次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人员。(四)一定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一定作用的人员。单位的界定(一)地面单位:指神东公司所属的作业场所在地面的单位(包括露天煤矿)。(二)事故单位:指神东公司所属发生事故的矿、中心、处、二级公司及机关各部门。(三)事故主要责任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四)事故非主要责任单位:是指对事故承担监管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的单位。领导的界定(一)责任分管领导:是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职责分工,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分管领导。(二)主要领导:事故单位主要领导是指矿长、党委书记;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处长、书记;二级公司经理、书记。瓦斯超限指煤炭生产过程中,在特定空间内瓦斯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值的5现象(具体按《神东煤炭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四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依据本办法制定适用于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事故及应急救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承包商。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一节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为公司级和矿级,见附件1。在发生Ⅲ级及以上事故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专业组成立)。各专业组设立专门办公地点,按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神东煤炭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神东煤炭集团总经理。职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职责:根据相应预案,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成员:总调度室、总工办、综合办公室、生产管理部、通风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安监局、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内控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企业管理部、工会工作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察部、公共关系部、治安保卫部、设备管理中心、物供中心、供电处、矿业服务公司、地测公司、车辆管理中心、总医院、社保处、6科技中心、信息中心、救护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指挥部设在公司总调度室,联系电话为8279111、8279582。必要时也可设在事故单位。指挥部主要职责:全面指挥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专业组工作。1.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安排和组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挥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2.领导、组织、协调集团各矿及地面厂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3.全面准确地了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4.协调集团各矿及地面厂处以外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第七条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业组及职责(一)技术组组长:公司总工程师副组长:总工办副主任成员:总工办、生产管理部、通风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安监局、地测公司、车辆管理中心、科技中心、信息中心职责:1.全面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技术措施,解决抢险过程中遇到的7技术难题。2.提供与抢险救灾相关的图纸、资料,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前后现场示意图、事故区域相邻关系图、矿井平面图及相关系统图等。3.起草事故救援电话快报、事故汇报书面材料。4.负责做好事故处置记录,确保各项记录齐全完整(包括灾害程度、处置预案、应急措施、行动指令、灾区人员情况、抢救进度及危险区域状况等),并严格管理应急资料。5.确定地面和井下救护基地的具体位置和数量。6.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方案,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实时检查分析,给指挥决策提供依据。7.对领导指示、专题会议、事故诊断分析等进行记录和整理,出具文字性材料。(二)事故救援组组长:公司总工程师副组长:救护消防大队队长成员:总调度室、安监局、地测公司、车辆管理中心、总医院、治安保卫部、救护消防大队职责:1.根据救援指挥部命令,制订救护队行动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组织灾区侦察及抢救遇险遇难人员等工作。82.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现场及救援进展情况,负责绘制事故现场示意草图及行动路线图。3.井下基地电话应安排专人值守,做好记录,并经常同救援指挥、地面基地和在灾区工作的救护小队保持联系。灾情突然发生变化时,井下基地指挥负责人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4.在事故抢救结束后,尽快形成全面、准确、详实的事故救援报告,报救援指挥部及上级管理部门。(三)通讯与信息组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副组长:信息中心主任成员:总调度室、机电管理部、规划发展部、信息管理部、公共关系部、设备管理中心、物供中心、供电处、信息中心职责:1.保证井上网络、通讯及井下电话、小灵通畅通,人员定位准确无误。2.保证与地方(鄂尔多斯市、神木县、保德县)信息网络、通讯畅通。(四)物资保障组组长:分管机电副总经理副组长:机电管理部经理成员:总调度室、机电管理部、规划发展部、后勤保障部、设备管理中心、物供中心、车辆管理中心9职责:1.了解矿井已有各类救灾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情况。2.根据救援需要和指挥部命令,调用、采购救灾所需物资及装备,并迅速运到指定地点。(五)交通运输保障组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副组长:车辆管理中心主任成员:总调度室、综合办公室、机电管理部、安监局、车辆管理中心、治安保卫部职责:发生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应根据救援需要提供足够的完好车辆,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六)医疗保障组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副组长:神东总医院院长成员:总调度室、综合办公室、总医院、人力共享中心职责:1.负责事故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地面运送伤亡人员,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抢救。2.负责与地方(鄂尔多斯市、神木县、保德县)医疗卫生机构联系伤员救治工作。(七)治安保障组10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副组长:治安保卫部经理成员:相关单位、治安保卫部职责:1.负责救援道路通畅,事故单位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等安全保障工作,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2.建立与地方(鄂尔多斯市、神木县、保德县)治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应急联系和衔接工作。3.对重要单位、场所、人员、设施、设备和物资进行保护。(八)后勤保障组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工会主席成员:工会工作部、党委工作部、公共关系部、矿业服务公司职责:1.为参加事故抢险人员及家属提供食宿及后勤保障。2.为事故单位以外的社会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物资及生活保障。(九)安全监察组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副组长:安监局副局长成员:11生产管理部、通风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安监局、信息中心、地测公司职责:1.主要负责通过井口检身房、灯房、人员定位系统统计核实统计入井人数、升井人数、被困人数、伤亡人数,并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2.协助技术组对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及可能波及范围等进行分析。3.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形成公司内部事故调查报告。4.协助地方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十)信息发布组组长:公司党委书记副组长:公司总工程师安监局局长成员:党委工作部、综合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信息中心、工会工作部、纪监察部、新闻中心、神东国际交流中心职责:负责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向公众媒体、内部职工及家属发布事故信息。1.新闻发言人是事故发生对外信息发布的唯一和专有渠道,全面负责相关信息的发布。公司新闻发言人为总工程师、安监局局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事故发生后对外信息发布,安监局局长侧重安全方面信息发布。122.党委工作部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综合办公室、公共关系部、新闻中心、神东国际交流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临时媒体接待机构;负责与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准确获取第一手材料;负责了解媒体动态信息、与相关部门沟通,掌握全面情况,快速、及时的向新闻发言人报告事件发展动态。3.新闻发言人牵头,组织党委工作部、公共关系部、新闻中心、事故发生单位共同制定事件的公告、声明、新闻通稿或答问提纲,经指挥部审查后发布。4.及时纠正失实报道,一旦出现媒体报道失实,要立即与媒体书面或会面沟通,必要时,向新闻媒体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诉或申请援助,以便尽快纠正失真报道,减小损失。5.超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发布范围与权限时,做好到场记者的协调与解释工作,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十一)善后工作组组长:公司党委书记副组长:工会主席成员:综合办公室、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