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下发《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所属各矿井、机关有关部门:为继续深化矿井防治水工作,建立有效公正的考核激励机制,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集团制定了《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现将该考核办法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附件: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二00九年一月一日2附件: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继续深化矿井防治水工作,建立有效公正的考核激励机制,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防治水绩效考核领导组组长:总经理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安监局长总工程师成员:计划、财务、生产、机电、地质、调度、安监、职教、供应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处。办公室主任:地质处处长二、领导组及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对集团各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检查、协调、落实并进行季度绩效考核。(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对风险抵押责任人的奖罚兑现额度。(三)研究和解决集团防治水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防治水绩效考核标准在集团范围内继续开展防治水工作达标竞赛活动。考核内容为《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有关规定。3四、防治水绩效考核主要责任人风险抵押(一)风险抵押范围1、各生产矿井有关责任人集体抵押12000元,其中分管矿领导不低于2000元。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必须进行防治水风险抵押,要突出地测部门,突出防治水管理人员,具体方案由各矿制定。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及其风险抵押额由各矿具体制定,落实到人。2、集团防治水工作相关管理人员根据集团季度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整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3、各矿要结合实际另行提取部分专项资金,用于防治水工作奖罚,加大内部考核力度,促进本矿井防治水工作深入发展。(二)奖罚兑现原则每季度,由集团防治水绩效考核领导组对各生产矿井的防治水绩效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根据检查结果,由集团防治水绩效考核领导组下达奖罚通知书,对不达标的矿井每月从被罚款单位的总工资中予以扣除。1.考核结果在98分以上(含98分)的矿井,按1:2比例兑现风险抵押金,即24000元。2.考核结果在96分(含96分)至98分之间的矿井,按1:1.5比例兑现风险抵押金,即18000元。3.考核结果在92分(含92分)至96分之间的矿井,按1:1比例兑现风险抵押金,即12000元。4.考核结果在88分(含88分)至92分之间的矿井,按1:0.754比例兑现风险抵押金,即9000元。5.考核结果在85分(含85分)至88分之间的矿井,按1:0.5比例兑现风险抵押金,即6000元。6.考核结果在80分(含80分)至85分之间的矿井,风险抵押金不兑现。7.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矿井,风险抵押金不兑现,并扣除全部抵押金总额的50%。8.凡在考核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扣罚责任单位月度绩效工资,并扣除矿井抵押人员的全部风险抵押金,重新进行抵押。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责任单位的月度绩效工资中扣罚1-5万元。(1)对周边及井田内小窑、古窑、采空区的积水情况、含水层、隔水层、导水或含水构造(体)等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楚的;(2)对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的地表塌陷及裂缝,没有及时治理、堵漏的;相关地面防治水措施不全、建设不及时的;(3)井口及工业广场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没有及时构筑防洪工程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的;(4)井田内低于最高洪水位的小煤矿,没有构筑可靠防洪工程的;(5)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或含水构造时,没有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和措施进行探放水工程,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的;(6)矿井未能按时完成集团安排的季度防治水重点工作的;5(7)对B级隐患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8)对防治水工作重视不够、不主动、没有认真贯彻落实集团有关规定,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责任单位的月度绩效工资中扣罚5-10万元。(1)对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没有及时汇报或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水害事故的;(2)由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不清,造成透水事故的;(3)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导水或含水构造、导水陷落柱、导水钻孔时,没有及时编制或报批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没有及时进行探放水工程,而导致透水事故的;(4)矿井、采区的水仓、水泵、排水管路等排水设施能力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5)采掘工作面因排水设备能力不足而影响生产的;(6)没有完善可靠的防灌井、防突水措施和应急预案,或没有及时组织实施的;(7)对矿井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力,造成水灾,直接影响生产的。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责任。(1)不执行防治水措施或探放水措施,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发现有突水征兆,没有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4)弄虚作假发生事故的。6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1)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2)发现突水征兆及时汇报,避免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的;(3)勇于与“三违”行为做斗争,避免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的;(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措施得力,为减少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绩效考核奖罚兑现(一)每季度由集团防治水绩效考核领导组组织一次全集团生产矿井的防治水检查,并召开讲评会议,通报各矿绩效考核结果和存在的具体问题,落实重大隐患处理意见,安排下一季度的相关工作。(二)季度绩效考核奖罚由集团防治水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提出奖罚兑现初步意见,经集团领导组审查后报送考核领导组组长签字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六、各矿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报送集团地质处,并将风险抵押金交集团财务部。七、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本考核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附: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7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序号项目标准分考核标准评分办法1管理和装备101、有完善的防灌井、防突水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2、有完善的防治水管理制度。3、有专职或兼职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带压开采矿井有专业专职的水文地质技术人员。4、矿井有装备齐全的探放水队伍。超前探水仪器、涌水量观测仪器设备齐全,满足要求。(1)未修改和完善,扣1分;没有组织实施,有一处扣0.5分。(2)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一处扣0.5分。(3)没有专职或兼职水文地质技术人员,扣2分;带压开采矿井没有专业专职的水文地质技术人员,扣3分。(4)装备不齐全,有一处扣1分;仪器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有一处扣2分。2地面防治水201、井口及工业广场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最高洪水位,及时构筑防洪工程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2、及时清理、疏通工业广场范围内河道及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3、对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的地表塌陷及裂缝,要及时治理、堵漏。4、低于最高洪水位的小煤矿要及时炸毁、封堵或构筑防洪工程。(1)没有及时构筑防洪工程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有一处扣2分。(2)没有及时清理、疏通,有一处扣3分。(3)没有及时堵漏,有一处扣3分。(4)没有及时炸毁、封堵或构筑防洪工程,有一处扣3分。3水情水害预报301、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对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也要定期观测。2、水情水害预报有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并及时进行月、季、年预报的总结。3、水情水害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4、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5、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不能出现因预报错误或耽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现象。6、对周边及井田内小窑、古窑、采空区积(1)未按要求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或未定期持续观测扣3分;观测系统(包括工作面观测)不齐全,每缺一处扣2分。(2)查全部水情水害预报。①缺报或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的扣3分;因预报不准确,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影响生产的,每发生一次,导致工作面停产8小时的扣10分、工作面停产24小时的扣20分、采区停产8小时以上的扣20分。②内容简单,表达不准确,水害预报不能定性、定量,措施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次扣1分。报8水范围、水量清楚,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标明积水线、探水线。送不及时,有一次扣1分。预报总结不及时,扣1分,内容不完善,有一处扣0.5分。③描述不准确,每发现一处扣0.5分。(3)积水范围、积水量不清楚,有一处扣1分;未上图,有一处扣1分。(4)未按水情水害预报要求安设排水设备,发现一次扣10分。4防治水工程40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程结束后有总结报告。2、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进行探放水,并有探放水钻孔设计、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下发停止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3、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4、对旧巷积水区、相邻报废积水小煤矿、断层、陷落柱、富水带等范围、补给途径等清楚,并有专门资料。5、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和整改意见。6、威胁大矿安全的废弃小窑及钻孔等,均经过堵塞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水要求。7、矿井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8、矿井涌水量观测系统齐全、设备状态完好。9、各类防探水钻孔的质量,达到《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六章第二节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三节的要求。(1)防治水工程无设计或未经审批,扣3分;未及时探放水,扣5分;未及时总结扣2分;因未探放水发生透水事故影响生产的,每有一次扣20分。(2)无防探水钻孔设计及说明书,扣5分;内容不全的,有一处扣0.5分;停止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缺一次,扣2分,内容不全,有一处扣0.5分。(3)无单孔设计,扣3分;钻孔设计达不到《条例》要求,有一处扣0.5分。(4)水害隐患不清或危害情况反映不及时,发现一处扣3分。(5)没有定期进行防治水隐患排查,每缺一次扣5分;没有书面记录或按期提交书面整改意见者,每缺一次扣3分;内容不全的,有一处扣0.5分。(6)废弃小窑、钻孔封堵不良或防隔水煤柱不合要求,发现一处扣5分。(7)涌水量观测系统状态不佳或观测不及时,扣3分。(8)各类防探水钻孔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每发现一处扣3分。5其它集团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每推迟一天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