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02020年生产作业现场挂牌执行标准及处罚规定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预防和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消除现场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一、职能科室挂牌指标1.安监处:1个老虎牌/年(或3个红牌),1个红牌/半年,3个黄牌/季度。2.技术科、调度指挥中心、机电科1个红牌/年;技术科1个/季度、调度指挥中心2个黄牌/季度、地测科1个/季度、瓦斯办1个/季度、机电科2个黄牌/季度、通风区1个/季度。部门黄牌红牌老虎牌安监处3个/季度1个/半年1个/年技术科1个/季度1个/年瓦斯办1个/季度机电科2个/季度1个/年地测科1个/季度调度指挥中心2个/季度1个/年通风区1个/季度二、老虎牌、红、黄牌处罚标准(一)上级挂牌处罚标准集团公司挂牌及上级部门检查所挂老虎牌、红、黄牌的处罚,(黄牌:2000元,红牌:5000元,老虎牌:10000元)-2-由系统分管领导追究落实责任,体系建设扣分提高一个档次,安监处监督执行。(二)矿挂牌处罚标准1.挂老虎牌一次,罚责任单位正职、当班跟班干部和当班队长2000元,体系建设一票否决,由党政主要领导对单位领导进行约谈。2.挂红牌一次,罚责任单位正职、当班跟班干部和当班队长800元,体系建设扣10分,由安监处长、纪委书记对单位领导进行约谈。3.挂黄牌一次,罚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单位正职、当班跟班干部和当班队长600元,体系建设扣5分,由分管领导对单位领导进行约谈。三、挂老虎牌、红牌、黄牌指定人员范围及要求(一)人员范围1.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矿领导。2.技术科、调度指挥中心、地测科、瓦斯办、机电科、通风区等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技术员及以上管理干部。3.安监处全体人员。(二)挂牌要求1.各职能科室挂牌必须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不汇报视同无效),必须要拟文,形成书面通报,由安监处长审核签发,通过OA系统发布挂牌信息公告,并及时报送至安监处信息办。安监处对责任单位按文件规定执行相应处罚,未完成挂牌指标,对职能科室执行处罚兑现。职能部门未完成挂牌指标,老虎牌、红牌、黄牌缺一项次,分别给予责任单位干部罚款2000元、800-3-元、600元,罚款额由劳资经管部从单位安全市场化工资中扣除,安监处考核,劳资经管部执行、纪委监督。2.谁挂牌谁负责进行追查和落实整改,并形成追查报告报送安监处,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落实的罚责任人200元。3.安监人员下井必须携带“老虎”牌,红、黄牌,其他机关职能部门携带红、黄牌,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指标挂牌,红、黄牌和“老虎”牌,责任单位由现场跟班干部负责接收、看管,并要悬挂在隐患地点醒目位置,挂牌隐患当班处理不掉的,跟班干部要进行现场交接。四、其他规定1.挂老虎牌要立即停止生产,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组织整改,在72小时内消除隐患,申请矿安监处组织有关部门复查验收,验收通过予以摘牌,恢复生产。2.挂红牌要立即停止生产,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组织整改,在24小时内消除隐患,由挂牌单位组织人员复查验收,安监处监督,验收通过予以摘牌,恢复生产,在规定时间整改验收不通过,予以升级。3.挂黄牌的要立即组织整改隐患,在8小时内消除事故隐患,由挂牌单位组织人员复查验收,验收通过予以摘牌,恢复生产,在规定时间整改验收不通过,予以升级。4.挂黄牌或红牌后未能按照要求停止作业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并验收合格的,各项处罚及扣分升级处理。5.被挂老虎牌后未能按照要求停止作业或未在规定时限内-4-处理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责令责任单位停产整顿,全员进行安全培训三天。6.各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挂牌管理,维护挂牌管理的严肃性,一旦被挂牌,必须无条件立即停止生产,组织整改,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否则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五、挂牌执行标准(一)老虎牌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重违反规程、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挂老虎牌:1.风量不足的工作地点;瓦斯超限作业地点。2.盲巷未按规定及时封闭的。3.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设施不齐全组织生产的。4.井下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的。5.重大工程无措施施工的。6.有出水征兆而未及时采取撤人措施的。7.沿空掘巷未按规定预测预报、探放老空水的。8.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低劣,危及安全的。9.采掘工作面出现冒顶没有安排处理继续施工的。10.局部通风机供电不符合规定的。11.工作面在巷道贯通或穿透老空之前无巷道贯通和探老空安全措施的;或现场施工作业不符合安全措施要求的。12.防突措施不落实.13.瓦斯抽采不达标。14.被挂红牌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合格的。-5-15.其它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重违反规程、措施,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二)红牌严重违反规程、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低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挂红牌:1.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地点;出现循环风的局部通风地点。2.采空区封闭不符合规定的;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3.高低压馈电线路或电气设备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4.井下电气设备不符合矿用标准和防爆性能要求的。5.巷道顶板离层值超过规定未及时采取加固措施的。6.起吊作业重物下站人的、超载起吊的、起吊索具不完好的以及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7.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离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8.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宽度或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9.工作面作业过程中有两种以上防尘设施不正常使用的。10.井下电焊、氧焊作业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11.皮带机“三防”(防滑、防断、防飞矸)不齐全,或机头、机尾、底皮带下淤煤磨皮带。12.采、掘工作面使用单体补强支护的单体工作初撑力合格率<90%的。13.采掘工作面现场与《作业规程》严重不符的;职工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14.有可能大量涌水的工作面排水系统不能满足最大排水需要的。-6-15.排水系统存在严重隐患的。16.被挂黄牌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合格的。17.其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三)黄牌违反规程、措施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挂黄牌。1.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2.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制作规格、安装方式、连接方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3.未按规定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设施性能试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绝缘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试验的。4.主要提升绞车、胶带输送机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的。5.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出现超过3架因主部件损坏、失效影响支护能力的。6.井下巷道存在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的。7.采掘工作面没有按照措施进行施工的。8.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未有;井下作业地点防坠落等防护设施不全的。9.下达安全质量隐患整改通知单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10.通防设施遭到破坏的。11.刮板运输机刮板链子出槽、飘链时,不进行处理而强行开刮板机的。-7-12.机电运输设备保护罩不齐全、不完整的,如机尾护罩、护栏、封板等。13.一坡三挡设施不齐全、不可靠的,或人为造成挡车设施不起作用的。14.采掘工作面现场与《作业规程》不符的;职工违反《作业规程》或违反《操作规程》的。15.回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压力达不到要求,乳化液配比浓度达不到规定或现场无测试手段的。16.综采工作面追机移架不及时,交接班前未实现护帮到位的。17.未按联系单、措施、会议纪要要求对钻孔进行探放水。18.未落实相关防治水工程会议纪要的。19.安全质量标准化较差的。20.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