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庆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庆华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规定,如与国家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条本制度、规定适用于庆华煤矿所有生产单位和生产辅助单位。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段、部门及各岗位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庆华煤矿对各级人员、各单位所分管业务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各职能部门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在深入基层工作时要首先过问安全、检查安全,及时帮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负责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实施细则、质量标准及管理办法,落实到人并组织检查督促和严格执行;积极主动地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安全文明检查,对本专业系统所发生的事故要组织调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第四条庆华煤矿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第五条庆华煤矿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实行三个渠道逐级报告制,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部门和安监系统及时向上级对口领导、部门报告。第六条庆华煤矿必须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意识,搞好安全工作。第七条矿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有权参与本单位发生的人身死亡和重大事故的调查,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八条庆华煤矿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和神宝公司颁发的标准、规定、制度,制定适合煤炭生产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型”企业。第九条庆华煤矿安全科及安检人员负责对矿属各单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及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察。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基本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为牢固树立“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矿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发生。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矿对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它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管生产、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具体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第三条矿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管理。矿设立安全生产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加大落实、监督、考核力度,各专业对区队安全生产制度、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科室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形成层次分明、监管有序、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架构。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五条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要认真履行矿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为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形成架构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矿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纳入到单位安全“双基”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矿长对分管副矿长,分管副矿长对专业系统考核;区队队长负责对区队副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矿每月、科室每天、班组每班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矿年度评先、奖金评定等重要参考依据。第十条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处罚外,性质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与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特结合我矿实际制定该制度。第二条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各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个人向矿方递交书面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第三条安全承诺书由煤矿统一制作,承诺人必经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第四条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第五条安全承诺内容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二、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三、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程序作业,不得无证作业。四、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禁令和规定。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自救器、灭火器等设施和器材。六、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第六条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一、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二、新入矿职工在完成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三、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全科存档。第七条安全承诺的要求一、矿长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二、职工进矿必须携带有效地安全承诺书,无安全承诺书者不准入内。三、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相应责任。第八条违反承诺的责任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一、安全科每年年初要将矿长(实际控制人)签名认可的安全生产承诺内容,通过信息网络、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和职工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内容,以保障企业员工及周边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知情权。二、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每季度对各科室、区队的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履行情况组织进行自查。三、安全科要向集团公司和习水县安监局报告我矿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第九条附则一、安全科参照本制度,制定外来施工队伍临时用工的安全承诺规定。二、各科室、队要将安全承诺公开,接受干群监督。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出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出入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二、接班人员必须将前班所发矿灯数量和收回矿灯数量进行核对,搞清未收回的矿灯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向井生产调度室和井口检身站登记当班出井人数。三、下井人员下井前必须首先到井口检身站登记,出井时须到井口检身站进行登记。四、每班班、组长下班时必须认真核实出井人数和入井人数,出入井人数必须一至,如果出井人数和入井人数不符,必须首先到井下然后再到地面认真查找,直至将所差人员找到,否则,必须立即报告矿生产调度室和值班领导,直至将所差人员找到为止。五、凡人员下井,必须登记清楚姓名、工种或职务、作业地点、出入井时间、人员定位识别卡号、自救器编号及检身情况。六、任何人员入井前必须积极配合入井检身人员进行检身工作。七、入井检身时,检查人员必须对入井人员的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矿灯、人员定位识别卡、自救器、仪器、工具(工具包)进行严格检查,若发现入井人员的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等不符合井下安全要求,矿灯、仪器、工具失爆或携带违禁物品(点火、烟草)、未带人员定位识别卡、自救器等情况时,必须坚决禁止入井,发现上述情况仍然让人员入井罚入井人员100元、检身人员50元/次。安全举报制度为了充分调动我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举报人凡我矿在籍职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矿安全生产的各届人士均可举报。二、举报对象庆华煤矿、矿领导班子、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在籍职工三、举报内容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均可举报:(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二)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的。(三)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四)对实施关闭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五)越层越界开采,破坏国家资源,危害国家、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六)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七)六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八)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九)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十)矿工违规、违章作业的。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一)举报、投诉地点分别设在我矿安监科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二)举报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我矿安监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一、各级人员要依照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巡查)1.人的不安全行为;2.环境的不安全因素3.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二、岗位工人负责本岗位安全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三、班组长负责所辖范围内安全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四、各班组(科室)正、副职所辖范围内安全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五、矿要对矿属的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抽查,每月抽查一次。六、停产期间,各单位必须安排好安全重点部位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七、各级人员在安全检查(巡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里,达到无问题、无隐患。对本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逐级上报,不准隐瞒。操作监护管理制度一、操作监护人必须经考核合格并经有关单位授权;二、监护人一般不参加操作,特殊情况下,只有在核对无误后监护人才能协助操作;三、监护人在监护时间内不得兼作其它工作;四、监护人在监护中不得离开监护地点,如必须离开现场需请示更换监护人并在离开前将操作进行状况交待清楚;五、监护人需认真监护操作的正确性并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如在监护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必要时可暂停工作,立即向上级汇报。六、操作人进行操作时,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复诵后执行;七、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此反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刀闸;八、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板核对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在模拟图板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交接班制度为保证庆华煤矿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正常工作,乃至各工种人员安全任务的顺利完

1 / 8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