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基答朱元璋146号和154号文件选丞相之问看如何适应职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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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基答朱元璋选丞相之问看如何适应职场竞争刘基辅佐朱元璋完成帝业,是明朝的开国元勋,又是著名诗人,大学者,通经史,晓天文,精兵法。所以民间说:“三分天下诸葛亮,一统江山刘伯温。”然而,像刘基这样的聪明人,在战争中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被朱元璋称为“吾之子房也”。但在后来的官场派系争斗中,刘基却因恃才自傲,锋芒毕露被朱元璋疏远,最后被害死于政敌之手。为什么明代足智多谋的第一谋臣刘基,在官场斗争中完全没有了在军事斗争中的神机妙算,好象成了另外一个人,傻呼呼的。愚以为,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他还不懂得职场的生存和竞争法则,或者说不懂官场的潜规则。下面以刘基答朱元璋选丞相之问为例来说明。据明史载,朱元璋与刘伯温的谈话玄机四伏:这一天,朱元璋单独找刘基谈话。双方以拉家常开始了谈话,就在气氛渐趋融洽时,朱元璋突然变换了脸色,以严肃的口气问刘基,如果换掉李善长,谁可以做丞相?刘基十分警觉,马上说道:“这要陛下决定。”朱元璋的脸色这才好看了点,他接着问:“你觉得杨宪如何?”这又是一个陷阱,朱元璋明知杨宪是刘基的人,所以先提出此人来试探刘基。刘基现在才明白,这是一次异常凶险的谈话,如果稍有不慎,就会人头落地!他马上回答:“杨宪有丞相的才能,但没有丞相的器量,不可以。”但考验还远远没有结束,朱元璋接着问:“汪广洋如何?”这是第二个陷阱,汪广洋并不是淮西集团的成员,朱元璋怀疑他和刘基勾结,所以第二个提出他。刘基见招拆招,回答道:“此人很浅薄,不可以。”朱元璋很佩服地看了刘基一眼,这是个精明的人啊!他说出了第三个人选:“胡惟庸如何?”刘基松了口气,说出了他一生中最准确的判断:“胡惟庸现在是一头小牛,但将来他一定会摆脱牛犁的束缚!”说完这句话,刘基知道考验已经过去了,但他错了,下一个问题才是致命的。朱元璋终于亮出了杀招,他用意味深长的口气说道:“我的相位只有先生能担当了。”大凡在极度紧张后,人们的思想会放松下来,刘基也不例外,他终于犯了一次错误,这次错误却是致命的。他回答朱元璋:“我并非不知道自己可以,但我这个人嫉恶如仇,皇上慢慢挑选吧。”这句话说得非常不合适,自居丞相之才不说,还说出所谓嫉恶如仇的话,如刘基所说,谁是恶呢?刘基的昏劲还没有过去,又加上了一句话:“现在的这些人,在我看来并没有合适的。”朱元璋就此与刘基决裂。----由于刘基平时说话言语过于直接,得罪了不少人,很多人就开始在朱元璋面前说他的坏话,朱对刘起了疑心(当然也有功高震主,智谋过人的原因),就有了上面的谈话。从中,可以看出刘基还是犯了恃才自傲,自鸣清高,锋芒毕露,言语过于直接的老毛病。这里,可以总结很多出职场的生存法则,但愚以为主要应该吸取四点经验教训:一是要人脉广。好人脉是成大事者的必备因素之一,由于刘基本来就处于激烈复杂的官场派系争斗中,加之性格清高孤傲,藐视群伦,自以为是,固执己见,谁也瞧不起,看不顺眼,时时事事不分青红皂白盲目的抱着“疾恶如仇”,像个当代的“愤青”,故人际关系很差,最后落得孤独求败。二是要沟通佳。刘基由于性格决定,言语过于直接,锋芒毕露,没有注重沟通的技巧,把话说的很绝对,所以引起了朱元璋的反感。沟通是信息的传递和理解,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说:“假如人际沟通能力也是同糖或咖啡一样的商品的话,我愿意付出比太阳底下任何东西都珍贵的价格购买这种能力。”由此可见沟通的重要性----成功者都是懂得人际沟通,珍惜人际沟通的人。三是要情商高。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必须能做到宽怀大量,海纳百川,“宰相肚里能撑船”,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否则,说话无遮拦,一句情绪化的“乌鸦嘴”,就有可能使你以往的苦心经营“前功尽弃”,散尽人缘,甚至成为众矢之的。如刘基答朱的最后一句话。四是要会糊涂。会糊涂,必须准确理解“难得糊涂”的要义。即不要恃才自傲,自鸣清高,自作聪明,在关键时刻韬光养晦,装装糊涂有好处。刘基自视甚高,除了朱元璋,谁也瞧不起,结果落得“聪明反被聪明误”,使朱元璋越发对他不放心,最终疏远放逐了他。所以,职场成功黄金定律云:“糊涂让你被人觉得没有主见,不糊涂让你被人认为难得相处----“难得糊涂”在于糊涂的时机,什么时候糊涂取决于你不糊涂的程度。”我想,这是很有道理的。初入职场者,若能掌握和灵活运用这四点,其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也应该是可以逐步适应并大有晋升的可能。两部门通知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的要求,为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以下简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煤矿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重要性的认识《通知》在深刻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了全面细致的部署,措施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严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通知》特别强调,要建立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同时对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严格规定“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各地区、各单位和广大煤矿企业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从而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二、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要求(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二)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2010年底前,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三)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四)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煤矿企业必须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但不得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要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要求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五)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三通及阀门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供水施救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六)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井下通信系统,并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5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发。截至8月15日,共发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起、死亡195人,同比增加8起、113人,分别上升66.7%和137.8%。暴露出一些地区和煤矿企业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不重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以下简称《防突规定》)落实不到位、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执行不严格,瓦斯基础管理和技术管理薄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基础工作1.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防突规定》。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要把宣传贯彻落实《防突规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加以推进;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防突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企业、矿井、岗位和环节;要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严格执行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2.落实突出矿井防突机构和责任制。突出矿井必须按要求设立防突、抽采等专业机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技术人员,建立专业化防突队伍;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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