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施工劳务合同书发包单位:澳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承包单位: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石桥市中心医院内装饰工程(第八标段)2、施工地点:大石桥市中心医院15层—17层(第八标段)3、施工内容:根据施工图纸所设计()所有内容4、施工标准:按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定为:合格5、开、竣工日期:自2010年7月20日起至2010年11月20日止。第二条发包方的责任范围1、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或者必要的施工说明书;2、提供现场施工人员所需要的施工用水、用电和施工场地、临时后勤设施消防器具。3、按合同规定提供装饰材料及辅料。4、做好施工交底,并用书面材料安排好技术、安全、质量。5、做好内外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6、建立技术、质量、工期控制保证体系,协调好劳务关系。第三条劳务承包单位的责任范围1、组织和调配好施工人员,听从指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2、施工中要合理用料、杜绝浪费、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材料堆放整洁,有序合理。3、准确提供施工所用材料计划,做到材料不积、不压。4、劳务人员严禁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自负。5、主动办理暂住证、上岗证,费用自理。6、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第四条工程质量及返工1、劳务承包方应做到质量自检,发现问题自行改正。2、发包方负责分项专检,按专检要求改正与返工,并做好记录,所有责任责任方自负。第五条工程验收1、工程专职人员对质量验收,并填报记录。2、竣工前公司组织验收,对不合格品,劳务方要无偿给予整改,并加倍赔偿造成的材料损失。第六条合同价款与调整1、本工程在所介定范围内,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与工期条件下总劳务费:人民币元。2、价款调整:项目增加,数量变更价款超出本合同项目范围时。第七条劳务费的支付按工程进度每半月支付一次,不超过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支付80%,春节前付到95%,留5%做为质量维修金,一年后付清。第八条工程保修1、竣工验收后维修以保修期内所有维修费、人工费均是劳务方负责。2、没有维修能力者,按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中一次扣回。3、材料损失根据责任范围可分摊。4、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后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返回驻地付清。第九条违约责任1、对下列事宜劳务方属违约责任:(1)没有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任务。(2)工程未完,擅自撤离。(3)其它违约。2、违约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扣减部分劳务费。3、对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本着平等原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其它约定如有纠纷,可在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附:工程量单价表发包方代表:劳务方代表:澳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