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矿通〔2014〕127号关于印发淮北矿业防治煤层自然发火刚性规定的通知各矿、工程处:淮北矿业防治煤层自然发火刚性规定具体如下:一、必须开展防治煤层自然发火信息动态日分析工作。责任人,通风副总。二、煤巷掘进(修护)必须采取防止顶煤冒漏措施。责任人,掘进矿长。顶煤冒高及松顶区必须注凝胶充满填实。责任人,总工程师。三、岩巷过煤段、过老空(巷)必须先喷浆后注凝胶。揭煤巷道过顶煤段及其前后10米范围,必须喷浆封堵。喷浆工作责任人,掘进矿长。注凝胶工作责任人,总工程师。四、沿空掘巷采空区一侧顶帮必须喷浆或注浆堵漏,处理措施滞后迎头不大于30米。责任人,掘进矿长。五、回采工作面严禁任意丢顶、底煤。工作面回采至设计收作线必须停止回采,严禁越界回采。冒落带波及上伏近距离煤层-2-的,收作线位置严禁超越上伏采煤工作面收作线。责任人,采煤矿长。六、采煤工作面初采、收作(距收作线100米前)及遇构造影响正常回采进度,必须实施强化采空区防治自然发火预防性措施。责任人,总工程师。七、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永久封闭;工作面过联眼(连通采空区)必须在10天内封闭。责任人,矿长。八、封闭墙位置前后5米巷道必须喷浆堵漏,围岩(煤)破碎的,必须注浆封堵。永久封闭墙两墙间必须用黄泥、水泥砂浆等不燃材料带压注实,严密不漏风。责任人,总工程师。九、永久封闭墙体必须留设直通采空区的取样孔和措施孔。责任人,通风副总。十、连通采空区停用的瓦斯治理、探放水等钻孔必须注浆封堵严密。责任人,总工程师。以上规定的具体技术要求、管理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或根据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2014年5月15日-3-抄送:公司有关领导,公司建设发展部,公司经营管理部,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安全监察局,公司通防处,公司生产管理部,公司地测处,公司机电处,公司设备管理中心,信息化处,公司组织(人事)部,安全生产监控中心(三防办)。集团公司办公室2014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