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4号)要求,结合安徽煤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督促煤矿企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为重点,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徽省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推动安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活动范围和时间(一)活动范围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其上级公司,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煤矿设计、研究机构。(二)活动时间2020年2月—10月。三、活动内容(一)学习培训(2-6月份)。各单位要分级分类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一规程三细则”,实现全员覆盖。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采取网络培训、在线课堂、视频讲座、微信客户端推送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1.主要负责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总则部分。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安全管理类内容。3.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工程技术类内容;按照专业分类学习关于井巷掘进与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水、防灭火、防治冲击地压、提升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煤矿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技术规定和标准;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本矿主要系统、主要灾害、关键环节的技术规定、专项设计、专项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安全评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4.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具体作业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各类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灾方法等。5.事故、隐患责任人员“靶向式”培训。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实现“缺什么、补什么”。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学习培训由安徽煤矿安监局组织;重大隐患相关责任人员学习培训由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一般隐患相关责任人员学习培训由煤矿企业组织。6.各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各煤矿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各煤矿设计和研究机构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性地选择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安徽煤矿安监局针对学习培训内容汇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参考目录(附件4),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选学。(二)普法宣传(2-6月份)。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为主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1.视频讲座。除参加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的专题视频讲座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实际,针对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开展视频讲座。2.知识竞赛。在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全省煤矿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的煤矿安全网上知识竞赛活动。3.煤矿安全法治宣讲。安徽煤矿安监局、安徽省能源局组建煤矿安全法治宣讲团,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法律法规政策红线、违法违规法律责任等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以案释法”,组织宣讲。4.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矿区电视台、矿区公共场所宣传屏等展播警示教育片。其中,“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矿业集团公司要在矿区电视台、公共场所宣传屏每天集中时间展播煤矿安全警示教育视频。5.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结合行政处罚或事故调查处理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达到“一次执法活动,就是一次普法活动”的目的。(三)对标对表整改(2-8月份)。各煤矿要对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学习培训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等组织自查自改,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1.突出抓好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对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劳务派遣、托管承包、中介机构执业规定,以及保障煤矿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规底线的问题。2.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对照“一规程三细则”中关于地质保障、矿井建设、“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运输提升、监控通信等要求进行整改。3.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关于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改进、动态达标的问题。4.持续深入开展“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各煤矿企业要及时总结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实践证明管控“三违”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要用制度将其固化下来,通过深入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牢固树立遵章守纪意识。(四)督导检查(2-10月份)。充分利用考试考核、评估评价、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各单位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学习培训,把对标对表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真学、真查、真改”,务求取得实效。1.组织全覆盖考试考核。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关于学习培训的内容分级、分类、分专业组织全员考试要求,检验学习培训效果,7月中旬之前形成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确保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管什么、懂什么”。2.开展全覆盖检查评估。各煤矿要针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9月中旬前形成整体自查自改报告和学习、整改台账,确保对标对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3.强化全过程督导检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结合专项整治、明查暗访、专项监察、现场监察等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安徽煤矿安监局、安徽省能源局将对煤矿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下调煤矿监管监察分类等级,实施重点监管监察,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四、工作要求(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徽省“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附件1)。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活动对提升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强化煤矿安全管理、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意义,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分解细化任务、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按月排名通报,做好信息报送。为督促各矿业集团扎实开展好活动,安徽煤矿安监局、安徽省能源局将按月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排名通报的依据主要包括:是否制定活动方案;是否按要求分专业、分岗位、全覆盖开展学习培训;是否进行考试考核;是否开展自查自改;是否形成“1台账2报告”;隐患责任人员是否进行“靶向式”培训;是否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等。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中煤新集公司于2月26日前将活动联系人报安徽煤矿安监局(附件2);请四个矿业集团于3月2日前报送活动方案,4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及表格(附件3),11月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请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会同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从4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报送1个典型经验和1个典型违法违规处罚曝光案例(内容包括案由、案情简介、处理处罚结果、典型意义等)。联系人:李靖;联系电话:0551—62966106(带传真),18919661926;电子邮箱:muzijing1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