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煤矿安全监管这项重要职责,必须以解决问题为工作导向,持续发现并不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既有非法违法的问题,也有违规违章的问题;既有超能力生产的问题,也有超层越界开采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基本上都属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果不及时发现并消除这些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极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当前,使广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准确地掌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方法,就如同“过河”要有“桥或船”一样重要。为此,我们在把握煤矿安全生产——这个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15种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结合《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明确的65条认定情形,组织编制了《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方法》,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3-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一)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相关规定】《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确定、建设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的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因地质、生产技术条件、采煤方法等发生变化,致使生产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经重新核实,最终由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部门审查确认的生产能力。【检查方法】1.查阅资料:通过调度室的调度台账和矿井生产调度例会纪要、会议记录,以及调度、技术部门的相关资料,初步掌握矿井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工作面推进度和煤炭产量等信息。2.核实数据:首先核实回采工作面个数。通过查看采掘工程平面图、采掘接续图、隐患排查台账、调度记录台账,以及生产区队(采煤队)的班前会台账(或生产记录)等资料,核实回采工作面个数。其次核实回采工作面规格尺寸及推进度。根据采掘工程平面图、地质说明书、采掘作业规程等资料,核实工作面推进度、倾向走向长度和煤层厚度等参数。-4-3.验证判断:运用核实后的相关数据计算原煤产量,并与产量报表、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验证,准确掌握矿井的月度产量和年度产量。最后,通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判断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二)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相关规定】1.《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第二条矿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采掘接续紧张:(一)除衰老矿井和计划停产关闭矿井外,正常生产矿井的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以下简称“三量”)可采期小于规定的最短时间的;(二)开采煤层群的突出矿井,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未优先选取无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的;(三)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形成完整的水平或采(盘)区通风、排水、供电、通讯等系统,进行回采巷道施工的;(四)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五)擅自缩短工作面走向(推进)长度的(除遇大断层构造带或煤层变薄带不可采等外),或未经批准擅自将一个采区划-5-分为多个采区的;(六)煤层群开采时,未留有足够的顶底板稳定时间,施工近距离邻近煤层回采巷道的;(七)擅自减少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巷道工程、钻孔工程,或擅自缩减瓦斯抽采时间,减少灾害治理措施的;(八)采煤工作面生产安全系统未形成进行采煤的;(九)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定并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确认的其它采掘接续紧张情形。2.矿井“三量”计算方法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准备煤量是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的采(盘)区主要巷道掘进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盘)区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后,且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煤巷条带区域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各区段(或倾斜条带)可采储量与回采煤量之和。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按设计完成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掘进工程所圈定的,且瓦斯抽采、防-6-突和防治水的效果已达到工作面安全回采要求的可采储量,即正在回采或只要安装设备后,便可进行正式回采的工作面可采煤量之和。3.《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下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前,严禁掘进回采巷道”。第一百四十九条“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检查方法】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的检查方法:按照《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进行。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检查方法:1.查阅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看是否存在下山采区。2.核实矿井通风系统图和排水系统图,看下山采区是否形成-7-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3.验证井下的下山采区是否在未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前,就掘进回采巷道或进行回采作业。(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相关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抽采达标规划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第二十一条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8-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一)未按本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二)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不能达到本规定第十一条要求的;(三)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本规定第十八条要求的;(四)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九条要求的;(五)没有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的;(六)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本规定要求的;(七)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不足、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或者计量器具使用超过检定有效期,不能进行准确计量的;(八)缺乏符合标准要求的抽采效果评判用相关测试条件的。第二十三条预抽煤层瓦斯效果评判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和步骤:(一)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二)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评价;-9-(三)抽采瓦斯效果评判指标测定;(四)抽采效果达标评判。第二十九条采掘工作面同时满足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判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达标。【检查方法】1.现场查验:(1)查验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抽采方案设计、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2)查验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竣工验收资料是否真实或者符合要求;(3)查验是否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2.现场查看:(1)查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看是否正常、连续运行;(2)查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是否符合要求;(3)查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计量器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其中突出矿井是否分单元安装抽采自动计量装置;(4)查采掘工作面是否同时满足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5)查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现象。(四)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10-【检查方法】按照《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进行检查。1.查制度:查是否按规定制定井下作业限员制度,并在采掘作业地点悬挂限员牌板。2.查人数:查人员定位系统、入井考核系统,看矿井、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矿井单班作业人数规定生产能力K(万t/a)灾害严重矿井(人)其他矿井(人)K≤30≤100≤8030<K≤60≤200≤10060<K<120≤300≤180120≤K<180≤400≤200180≤K<300≤600≤280300≤K<500≤800≤400K≥500≤850≤450采煤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规定矿井类型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人)炮采工作面(人)检修班生产班灾害严重矿井≤40≤25≤25其他矿井≤30≤20≤25-11-掘进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规定矿井类型综掘工作面(人)炮掘工作面(人)灾害严重矿井≤18≤15其他矿井≤16≤12二、瓦斯超限作业(五)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相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矿井必须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二)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当纳入检查范围。(三)采掘工作面的甲烷浓度检查次数如下:1.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2次;2.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3次;3.突出煤层、有瓦斯喷出危险或者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四)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当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或者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对于未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可能涌出或者积聚甲烷、二氧化碳的硐室-12-和巷道,应当每班至少检查1次甲烷、二氧化碳浓度。(五)瓦斯检查工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甲烷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七)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甲烷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密闭外的甲烷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检查方法】1.现场查验:(1)查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看瓦斯检查点设置是否齐全、有无漏点;(2)查瓦斯检查制度,看瓦斯检查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漏项、漏检;(3)查人员定位系统,看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路线,是否覆盖瓦斯检查地点;(4)查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班报、日报,比对瓦斯监测监控日报表,看是否有漏检、假检、伪造数据,是否做到“三对口”。2.现场查看:(1)下井到现场检查瓦斯牌板,看是否有漏检,并记录检查内容,上井后与瓦斯检查台账对照,看是否有弄虚作假;(2)现场询问瓦斯检查员,是否会操作光学瓦斯检定器并-13-令其现场检测;(3)现场查验可能涌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