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计算方法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819号文规定,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有两种计算方法,即总体核算法和由里处外核算法,依据矿井具体条件选用其中一种算未能。1)方法一总体核算法(适用于产量在30万t/a以下的矿井)。(1)公式一(适应于低瓦斯矿井):(2)公式二(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有冲击地压矿井):扣减瓦斯抽放量应符合下列要求: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确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结束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除;③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④如本年已完成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本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本年度未完成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上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k——综合系数∑k取值见下表:2)方法二由里向外核算法(适用于产量在30万t/a以上的矿井)。(1)生产矿井需要风量。生产矿井需要风量按各采煤、掘进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巷道等用风地点分别进行计算,包括按规定配备的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现有通风系统必须保证各用风地点稳定可靠供风。(2)采煤工作面的需要风量,每个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和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①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事瓦斯涌出量(用瓦斯涌出量计算,采用高瓦斯计算公式)确定需要风量,其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