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要求:(1)使用过程中,乙炔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少于5m。(2)露天使用氧气、乙炔气时,冬季应防止冻结,夏季应防止阳光直接曝晒,环境温度不宜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3)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可用肥皂水涂在瓶口检查气瓶口是否有漏气,严禁用烟头或明火试验。(4)开氧气、乙炔气阀时,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的侧面,并缓慢开放,不应面对减压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瓶嘴的保护罩旋紧。(5)氧气、乙炔瓶中气体不允许全部用完,要留有规定的余压。(6)乙炔瓶应保持直立放置,使用时要注意固定,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严禁卧放使用。卧放的气瓶竖起来后需待20min后方可输气。(7)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定期检验,过期、未检验的气瓶严禁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