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期评估方案环境保护部2015年3月—5—一、评估目的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国家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依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开展重点领域人才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了《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已于2011年5月印发。根据生态环保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要求,为更好贯彻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措施,需要对《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分析《规划》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和做法,明确、调整下一步《规划》实施的重点,提出强化《规划》执行的对策建议,以更好推进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二、评估依据1.《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要求:“规划编制部门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6—2.《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建立《人才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3.《规划》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定期通报和评估制度,重点抓好年度评估和中期评估,研究分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生态环保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报告,并对规划进行必要的修编和调整”。4.《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的意见(2010-2020年)》(环办〔2013〕38号)要求:“2016年底前,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并对《规划》进行修订和再部署”。三、评估原则1、对照《规划》,全面评估。中期评估应全面认真吃透《规划》内容,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与保障措施等确定的具体内容均应纳入评估范围,为后期《规划》实施提供意见、建议。2、分类把握,突出重点。对于《规划》强调的重要生态环保人才工作领域和相关政策措施,根据领域内各项工作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分层级分细项的进行评估。对于重点领域,评估工作要强化;对于非重点领域,可以各地自我评估和各部门总结分析为主。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于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不易—7—量化的项目,以定性评估为主,在评估报告中进行文字描述;对于生态环保人才数量、人才工程建设投入等宜量化的项目,以定量评估为主。4、求真务实,利于对比。在综合考虑各相关部门、各地区差异等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基础上,保证中期评估标准方法的一致性、评估数据的真实性、评估结果的可比性,确保评估方法、数据、结果公平。四、评估对象1.时间范围: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包括已实施、正在实施及已有计划实施的)。2.机构范围:一是环境保护部层面(包括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规划》执行的情况;二是全国环保系统(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及其直属单位)有关《规划》执行的情况;三是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等系统生态环保人才建设中有关《规划》执行的情况。3.评估内容:重点评估《规划》中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各项任务措施以及工程计划实施情况。五、评估程序《规划》中期评估由环境保护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由环境保护部人事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并发布评估工作方案与评估报告大纲。—8—全国环保系统结合实际,按照《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大纲》(见附1)的要求,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评估报告(后附评估指标表等),并报环境保护部人事司。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等系统商环境保护部人事司确定本系统评估方案。环境保护部人事司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经专家组论证后,报环境保护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生态环保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六、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实地调研与数据验证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不同性质单位区别对待的方式进行。对于政策措施等不宜定量的指标,给出定性描述并辅以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定性评估(附2)。对具有定量数值要求的指标,基于有关单位填报的指标定量数值(附3),对照国家规划确定的定量目标值,对任务或目标完成进度予以定量评估。对于《规划》中涉及定性要求的指标,应尽可能量化。—9—七、评估内容评估内容以《规划》文本内容为主,重点评估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中西部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案措施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兼顾《规划》确定的保障措施等有关内容;既要对《规划》实施进度进行评估,也要对《规划》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原因、落实《规划》的建议等进行重点分析。评估报告主要反映《规划》的中期实施情况,同时兼顾与《规划》内容密切相关的人才工程的实施情况,强化《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通过分析《规划》中期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原因等,预测《规划》末期重要目标指标能否完成。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和各部属单位根据单位性质、评估内容向环境保护部人事司提交中期评估报告及评估指标表(附2和附3)。各省级环境保护厅局负责组织撰写本地区评估报告,向环境保护部人事司提交评估报告和中期评估指标汇总表及相关参考文件。评估报告应分析本地区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本地区《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主要任务的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0—1、党政环保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从党政生态环保人才引进、干部培养与选拔、培训、监察执法人才规范化管理、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与《规划》目标指标进行对比,总结《规划》实施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党政环保人才培养的建议。2、专业技术环保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从科研、监测、宣教、信息等领域的环保人才引进、高层次和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政策措施制定、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与《规划》目标指标进行对比,总结《规划》实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技术环保人才培养的建议。3、特定环保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中西部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从特殊的生态环保人才引进、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政策措施、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与《规划》目标指标进行对比,总结《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分析专业技术环保人才培养的建议。4、重点人才工程实施情况主要从《规划》提出的科研领军人才、监测人才、监察执法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环保产业人才、人才教育培训、人才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计划方面进行评估,总结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工程项目计划的建议。—11—5、规划实施评估结论及建议主要从《规划》实施成效及差距原因、《规划》后续实施计划与可达性分析、后续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安排部署、推进《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评估。八、进度安排评估时间为2015年1月至12月。其中,3月确定评估方案,4月部署中期评估工作,6月1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评估报告和表格等材料报环境保护部人事司,10月31日前完成《规划》评估报告初稿,11月30日前完成《规划》评估工作,12月31日前报送环境保护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生态环保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12—附1《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编制大纲(各省级环保厅局、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和各部属单位需提交)第一章评估背景介绍第二章规划实施总体情况1、《规划》确定的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环保人才队伍建设任务要求。2、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中期评估组织安排及落实情况。3、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贯彻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工程、措施等情况总结。4、《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方法、数据来源的说明。第三章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的环保人才队伍建设评估1、《规划》中与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相关的环保人才建设目标指标与任务措施。2、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进展情况(人才数量及结构现状、相关的制度建设、人才引进、选拔、培养、培训等实施的任务措施)。3、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一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数量及结构现状、人才相关的制度建设、人才引进、选拔、培养、培训等实施的任务措施)。4、实施经验与存在问题总结。—13—第四章重点生态环保人才工程计划实施评估1、《规划》中与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相关的重点生态环保人才工程计划。2、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重点实施的生态环保人才工程计划情况(工程计划名称、目标、内容、相关措施、资金投入、实施进度、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等)。第五章评估结论及建议1、《规划》实施成效及差距分析;2、《规划》后续实施计划与可达性分析;3、后续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安排部署;4、推进《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14—附2《规划》中期定性评估指标表(各省级环保厅局、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和各部属单位需提交)填表说明:本表根据《规划》形成采集项目,主要包括定性项目和需要用文字描述的内容。填写方式:根据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汇总信息,在表中填写。需要进行选择的方框内画“√”;需要进行文字描述的,请简要填写并附上相关材料。没有可填写“无”。填写时间范围为《规划》实施起至2015年4月30日,包括已经实施、正在实施、计划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任务、工程。—15—一、《规划》任务组织落实情况附表1《规划》任务组织落实情况(一)工作文件□A已出台相关文件文件名称:□B正在制定相关文件拟出台文件名称:□C不打算出台相关文件原因:(二)工作计划□A已经制定相关计划计划名称:□B正在制定相关计划拟制定计划名称:□C不打算制定相关计划原因:(三)工作会议□A已经召开会议研究《规划》,布置任务会议时间、主题:□B正在准备召开专题会议拟召开会议时间、主题:□C不打算召开专题会议原因:—16—(四)专题调研调查□A已经开展相关调研调研时间、主题:□B正在准备已开展相关调研拟开展调研时间、主题:□C不打算开展相关调研原因:(五)政策文件□A已经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文件名称:□B正在研究制定政策文件拟出台文件名称:□C不打算制定政策文件原因:(六)经费保障□A已经落实经费经费来源、数额:□B正在落实经费拟落实经费来源、数额:□C没有落实经费原因:—17—(七)政策宣传□A已经开展政策宣传宣传途径及时间:□B正在准备开展政策宣传拟宣传途径及时间:□C不打算开展政策宣传原因:(八)责任落实□A已制定方案,落实到机构和责任人书面材料:□B已交办落实,但没有书面材料□C没有落实原因:(九)监督检查□A已经形成监督检查机制并进行检查监督手段及检查频率:□B正在准备形成监督检查机制拟监督手段及检查频率:□C没有监督检查机制原因:填表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18—二、《规划》任务组织落实其他情况附表2《规划》任务组织落实其他情况(请用文字简述)依据《规划》制定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规的情况配合《规划》,实施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的工程、计划、项目情况—19—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施人才队伍建设的其他创新做法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经验进一步实施好《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填表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20—附3《规划》中期定量评估指标表(各省级环保厅局需汇总提交的表格,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和各部属单位填写有关表格)填表说明:本表根据《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工程形成采集项目,主要包括《规划》执行的可量化项目和需要用文字补充的内容。填写方式:各单位可直接填写,行政主管单位根据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汇总信息,在表中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请根据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