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党委会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的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逐步实现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委的主要任务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好对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和监督工作。6.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7.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8.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9.加强对工、团、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积极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二、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对以下问题做出决定1.研究决定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方案和安排布置,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和处理。2.定期检查、指导支部工作。3.针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企业党委在企业人事管理中:(1)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研究决定党群部门干部任免;(2)推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矿长推荐拟任免(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进行考察、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加强培养、考察和监督;(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任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首先要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的考察,经企业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后由矿长依法任免。没有经过考察的不能提到会上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暂缓决定任免事宜。5.研究批准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对党员的处分。6.研究讨论矿长提交党委会的重大事项。三、党委会的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会研究问题应充分讨论,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少数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形成决议后,必须一致贯彻实施。2.党委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凡议定的事项要按分工组织贯彻实施。3.在党委内部,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同志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由委员会集体决定,任何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个人专断。4.党委在研究重大事项时,如持赞成和反对意见的人比较接近,在特殊情况下,书记有权做出决定,党委成员必须按决定执行。在一般情况下,可推迟到下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四、党的会议1、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党组织最高权力机构,党员代表大会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上届党的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2)选举新一届党的委员会;选举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3)讨论本矿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参加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在各基层党组织的正式党员中选举产生。2、党委会是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常设机构,办理党委一切事务。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3、党委扩大会议是为了迅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须及时传达到基层、须广泛争取群众意见而召开的会议。参加党委扩大会议的人员由党委确定,党委可以不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4、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政工例会,研究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并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5、党委成员应严格执行会议保密制度。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