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6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权利和义务,严格制度约束,做到时时、事事、人人落实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第一部分矿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第一条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二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第三条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第四条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第五条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第六条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第七条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第2页共186页第八条每周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第九条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十条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第十一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第十二条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三条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第十四条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党总支书记第一条保证监督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法律、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并结合本矿情况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第二条负责制定党总支对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坚持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总支的主要议程,第3页共186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总支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做出决定,并对联点科室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三条负责全矿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宣传舆论齐抓共管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会议,检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和矿党总支有关安全生产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和意见,及时反映到矿长安全办公会上为矿长做出决策提供参谋。第四条深入井下基层队组,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总结经验,推动煤炭安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第五条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好“四好”班子建设。第六条主持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各党支部工作。第七条支持、指导工会、共青团工作。抓好纪委工作。第八条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干部,经事故分析组决定应受到纪律处分时,要及时召开党总支会,认真研究,作出处分决定。第九条参与全矿性安全考核会议,对发生事故和考核差的管理干部,要进行专题面谈,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制定联点科室人员考核办法,并认真落实兑现。发挥党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生产副矿长第一条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矿井采掘部署、劳动组织、生产管理、采掘装备投入、重大技术方案、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监督检查、工资分配按规定行使审批权和决策权。第4页共186页第二条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法规、通知、通报等。第三条对各作业地点的规程、措施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第四条负责召集分管业务部门和队组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经常深入井下和分管业务范围的科室、队组,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办公,具体解决安全方面的实际问题,主动参加矿组织的旬检月验工作,组织隐患问题“三定”和落实工作。第六条参与矿和上级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反映本系统范围安全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本系统的安措工程,落实公司、矿及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第七条协助矿长领导防洪、防水、防尘、防毒、防暑、降温等工作。第八条参与矿和本系统内事故抢救、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本系统的安全质量月终考核。第九条组织合理采掘布置,改革采掘工艺,使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征集群众合理化建议,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机械化程度,提高单产单进,提高生产效益,改善生产环境。第十条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第5页共186页机电副矿长第一条对分管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矿井供电系统、运输系统、机电设备、装备、重大技术方案、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监督检查等按规定行使审批和决策权。第二条负责组织制定和检查落实机电运输系统各种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并组织处理机运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第三条负责全矿井下的管路、输电线路、通讯、信号线路及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及定期维修工作,组织编制机电设备更新、设备检修计划及机电设备监测节能计划,做到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人员,消除失爆,确保安全供电、安全运输。第四条经常深入井下队组,组织参与机电、运输系统的旬检月验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分管系统范围内安全隐患问题,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第五条负责召集分管业务部门和机、运系统安全办公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矿长汇报。第六条负责本分管范围的安全技术学习与培训,定期对大型设备进行技术测定,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并做好检修、验收和鉴定工作。第七条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安措工程,参与矿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会议和检查,对分管范围内提出的问题要安排落实处理。第6页共186页第八条负责组织检查机电设备及配件选型、质量审查工作。第九条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及追究处理。第十条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总工程师第一条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对煤矿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责任。第二条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全矿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安措工程计划以及有关各工作地点规程和措施,并检查落实,组织审查矿井各种设计、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第三条负责全矿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科技研究和技术革新活动,使其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科技研究作用,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第四条负责每月至少一次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会议,从技术上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经常深入井下队组,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通防工作中的重大隐患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做到超前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尤其是重大事故预防必须提前采取可靠措施,真正做到万无一失。第7页共186页第六条组织、领导并参与旬检月验及通防自检工作,及时组织“三定”和隐患处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安全技术工作进行月终考核。第七条完成本业务范围内安措工程及技改工程,参与领导重大灾害事故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对通防事故和防治水事故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八条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第九条对煤矿的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第十条积极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为安全生产提供物资保证。安全副矿长第一条在安监局和矿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指令、规程、通知、通报,并结合本矿实际参与制定相应措施,监督检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分管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首责。第二条参与研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制定和全矿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当形成决定后行使监督执行和检查落实职责。第三条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第8页共186页第四条领导全矿安全监督和井上、井下工程质量监督监察工作,监督职工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第五条制定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标准和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第六条参加矿井设计和新设备、新工艺试验及安全措施的监审,参加大项目的验收。第七条监督监察“三大规程”,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群众安全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第八条负责组织主持每周的安全办公会和检查队组的安全会议及学习会议的执行情况,抓好安全管理和安全质量方面各项考核工作。第九条协助矿长做好重大事故的抢救、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领导一般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和事故排查工作,完善各种安全制度,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真正把安全监督落实到实处。第十条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第十一条监督监察矿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分管煤炭纠察科的管理工作。第十二条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主席第一条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首要责任。认真贯彻第9页共186页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宣传和教育职工学习安全知识,自觉遵章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第二条负责群众性安全检查网和其领导工作,做到上下沟通信息反馈,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隐患问题。第三条负责组织领导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做到每周一次,同时针对全矿实际情况,每月有安排、有落实,发现好的典型和人物及时通报表扬,对差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第四条负责组织领导二道防线安全联保工作,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使安全工作形成群抓群管,从而杜绝和减少违章,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第五条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第六条深入井下,组织网员监督检查工作,并定期对网员进行考核。经营副矿长第一条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首要责任。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经营管理工作。协助矿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资金上做到面向安全生产,保证和监督安措工程及安全措施资金落实。第二条按照公司、矿安排的费用工程计划,确保和优先考虑有关安全投入的设备、材料等方面资金。第三条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方面所投入的各种费用是第10页共186页否合理,在使用中发现不合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资金使用合理化。第四条保证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各项费用的落实。发生事故后,要配合矿长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第五条领导并组织好市场调查,掌握本矿煤炭销售和竞争情况,为矿长决策和制定方针提供充分依据。组织编制年度各种产品成本计划、产品销售计划,年度各项费用收支计划和利润计划并组织实施。通防副总工程师第一条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行使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第三条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技术管理,并保证具体实施。第四条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积极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技术革新,及时推广先进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