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知识点一、申报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等级必备条件申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二)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三)不存在以下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2.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3.没有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建设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7.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建设的,或2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建设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建设的;8.矿井总风量不足的;9.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10.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11.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1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13.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14.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15.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16.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17.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18.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19.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3预测的;2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2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的;2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23.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2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25.突出矿井未装备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26.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27.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28.高瓦斯矿井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29.高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30.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4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的;31.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32.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建设的;33.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35.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36.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37.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38.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39.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40.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41.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42.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43.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者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建设的;44.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10%5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45.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46.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47.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48.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49.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50.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51.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的;52.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53.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54.单回路供电的;55.矿井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5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二、标准分值和权重设置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权重的方法计算,各部分的标准分值设置和权重见表1。6表1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评分权重表序号名称标准分值权重1责任落实1000.032安全文化1000.023风险管理1000.204保障管理1000.105生产系统运行控制1000.406基础管理1000.107监督检查1000.138持续改进1000.02三、总分计算方法1.按照《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评标准》包含的各项内容进行打分。2.第1、2、3、4、6、7、8每个部分所包含指标得分之和即为本部分得分,第5部分安全系统运行控制包含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和地面设施7个要素,各要素满分设置为100分,各要素考核得分乘以该要素权重之和即为第5部分得分。各部分权重见表2。表2第五部分(生产系统运行控制)评分权重表序号名称标准分值权重1通风1000.242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1000.1673采煤1000.134掘进1000.135机电1000.136运输1000.127调度和地面设施1000.093.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得分,采用式(1)计算:…………………………………(1)式中:M——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得分;Mi——责任落实、安全文化、风险管理、保障管理、生产系统运行控制、基础管理、监督检查、持续改进8个部分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得分;ai——责任落实、安全文化、风险管理、保障管理、生产系统运行控制、基础管理、监督检查、持续改进8个部分的权重值。四、各部分分值计算方法(一)按《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评标准》对各部分内容进行评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二)缺项处理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2)进行折算:)(81iiiMaM8…………………………………(2)式中: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本标准未涉及到的设备、工艺,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的标准并执行。(三)通风分值计算方法1.通风包含11个大项均为100分,以11个大项的最低分作为通风部分得分。2.“局部通风”大项以所检查的各局部通风区域中最低分为该大项得分;“通风设施”大项以所检查的分项的平均分之和为该大项得分;不涉及的大项,如突出防治或者瓦斯抽采等,该大项不考核。(四)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分值计算方法1.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5个部分均为100分设置。2.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部分考核得分采用下列方法计算:(1)无冲击地压灾害,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矿井按式(3)计算:…………………………(3)(2)无冲击地压灾害,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按式(4)计算:CBA10010000100000030253015FCDJA9…………………………(4)(3)冲击地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矿井按式(5)计算:…………(5)(4)冲击地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矿井按式(6)计算:……………(6)式中:A——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部分考核得分;J——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考核得分;D——煤矿地质考核得分;C——煤矿测量考核得分;F1——煤矿防治水考核得分;F2——煤矿防治冲击地压考核得分。(五)采煤分值计算方法1.采煤工作面评分。水力采煤、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台阶式采煤、房柱式采煤、充填开采等本部分未涉及的工艺方法,其评分参照工艺相近或相似工作面的评分标准执行。2.采煤部分评分。按照所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的平均考核得分作为采煤部分得分,按式(7)进行计算:………………………………(7)00100000040202515FCDJA0020010000003020152015FFCDJA0020010000003025151515FFCDJAniiAnA1110式中:A——煤矿采煤部分得分;n——检查的采煤工作面个数;Ai——检查的采煤工作面得分。(六)掘进分值计算方法按照所检查各掘进工作面的平均考核得分作为掘进部分得分,按式(8)进行计算:……………………………(8)式中:A——煤矿掘进部分得分;n——检查的掘进工作面个数;Ai——检查的掘进工作面得分。五、责任落实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按照PDCA的原则全面运行,持续改进体系,始终保持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2、各单位按规定适时识别、收集、更新适合本单位(或本部门)相关活动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简称法定要求),有文本或电子文档,并建立清单;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守的法定要求,应直接依从或者转换成为内部制度或标准等,并严格执行。3、每年对法定要求执行等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改进存在的不足。niiAnA11114、目标指标应分级设定,尽可能量化(可测量),并承接上级下达的目标和指标,各相关部门依据本单位分解的目标指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5、按月对目标、指标和工作计划等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6、每年对目标、指标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回顾。7、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管板块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的要求,建立健全与体系要求相结合、职责清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以正式文件下发。8、各职能部门(或单位)根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相关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9、建立健全矿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分管业务内的体系建设运行的工作机制;有牵头负责体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的管理部门。10、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和PDCA闭环管理要求,将体系各要素进行职能分配,相关人员或部门(单位)清楚自己的职责、管控的要素,并按要求严格落实。11、实行煤矿安全管理区域化,确保每个区域安全管理责任清晰、落实到位。12、实行设备包机责任制,确保每台设备都有人管、管到位13、制定高风险作业领导干部到岗到位制度,确定本单位高12风险作业具体名目,明确每项高风险作业须到岗到位的领导干部等,并落实六、安全文化1、围绕“力争零死亡、追求零伤害”的安全生产总体奋斗目标,遵循“一切风险皆可控制,一切事故皆可避免”、“煤矿可以做到不死人”、“煤矿生产过程中可以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就是事故”等安全管理原则,结合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