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YMY07-01-01XXXXX煤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编制单位:XXXX安全科编制时间:2020年02月15日-1-XXXX2020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为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和《煤矿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要求,提升矿井抗灾能力,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加以治理和整改。依据2020年度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本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常开展、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标,特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机电副总)(安全科科长)(通防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机电运输科科长)(财务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副矿长李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领导负责,安排部署矿月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方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专题会议,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组织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2、审定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投入、设备、设施、资金保障、专项培训、考核管理等事项。3、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的汇报和建议,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二、工作目标结合煤矿2020年度施工组织计划,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督办,严格做到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有组织、治理有方案,不断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推动事故隐患排查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同步进行,实现矿井安全建设。三、排查主要内容1、持证情况:施工方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是否齐全有效。2、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配有矿长以及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矿长。3、安全培训情况:矿属各级管理人员、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考核合格并取证;矿机电队、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安全培训资料是否健全;“三违”人员安全培训资料是否健全,各单位是否编制培训计划等。-3-4、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是否配备有专职安全员、瓦检员、提升机司机、爆破工、信号把钩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人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特殊工种资格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等。5、出入井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调度会制度、班前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矿灯集中管理制度等。6、管理人员带(跟)班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每班带班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与工人同上同下,是否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等。7、通风管理情况:是否具备满足生产实际需求的通风系统,井下各用风地点及掘进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是否有备用通风机,井下通风设施构筑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满足安全要求,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规串联通风,风筒漏风率是否符合规定,临时风障是否维护到位,有无漏风现象等。8、瓦斯防治情况: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存在漏检、假检,是否存在井下瓦斯超限后未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瓦斯超限是否立即组织撤人,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瓦斯超限处理记录,各类监控器配备是否齐全,位置安设是否正确,是否配备专业人员维护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执行监测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等。9、水害防治:是否有可靠的排水系统,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图纸、记录台账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是否有探放工作需要的防治水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等。10、爆破管理情况:爆破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人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炸药、雷管等的运输、储存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1、顶板管理情况:作业规程中是否编制有地质说明书,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参数作业,是否存在空顶、空帮作业,锚杆、锚索等的张拉预紧是否到位;喷浆质量是否达标,是否严格执行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巷道顶板巡查等。-4-12、下井人数:井下人数及分布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超员现象,是否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13、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各类设备是否取得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与瓦斯等级是否相符;机电设备各类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各类设备操作规程是否齐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14、提升运输管理情况:提升设备及提升钢丝绳检测检验是否合格,是否出具报告,设备检修维护记录是否建立起全并如实填写,提升机各类保护是否齐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实验记录是否如实填写。15、防灾工作情况:是否制订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防火(自燃)等措施。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是否制订落实了暴风、暴雨、雷电、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四、排查频次(一)季度事故隐患排查1、定期安全“体检”和“会诊”(1)煤矿安全科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体检”、“会诊”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建立以矿长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安全“体检”“会诊”领导小组。(2)矿长每季度必须负责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各生产系统和各岗位的全面安全“体检”、“会诊”工作。(3)煤矿安全“体检”、“会诊”认真对照《云南省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执法主要内容表》和《云南省煤矿事故隐患排査表》(云煤安发〔2018〕35号)逐条逐项进行检查。(4)煤矿每次安全“体检”、“会诊”工作结束后,安全科必须编制“两清单一报告”: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编制自检自改报告。(5)煤矿对安全“体检”、“会诊”工作必须做到隐患查得清、问题找得准、原因析得透、措施定得实、整改五到位。2、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査(1)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或-5-法定代表人)担任,副组长为矿领导班子成员。(2)煤矿安全科必须组织相关人员毎季度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并形成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査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和自检自査报告。(3)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査主要内容:《云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査表》《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表》(详见《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云煤安发(2018)11号)所规定的检查内容。(4)煤矿安全科对主体责任自检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条分析,査明问题原因并分析根源,严格按照“五定”要求进行整改。(5)煤矿安全科必须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査报告于每季度末报富源县能源局后所能源分局备査。(6)煤矿安全科若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查,煤矿严格按照《XXXXX煤业有限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二)月度事故隐患排查1、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1)每月28日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及安全、机电、技术、生产等业务科室、施工单位、各区队开展1次覆盖井上、下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活动开展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隐患排查后,由检查组人员将查出的隐患录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监督限期落实整改。(2)排查结束后,矿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大排查大整治工祚进行总结,对检査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两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一报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报告)。(3)煤矿安全科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事故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安全措施、整改资金及验收人。(4)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煤矿各检查组现场排查人员对所排查内容签字负责,检查组组长对现场排查整治结果负责,对不按要求组织大排査大整治活动的相关人员,煤矿按《XXXXX煤业有限公司奖惩制度》严肃-6-追责问责。2、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1)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组织,每月14日开展一次全矿井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2)煤矿安全科负责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査治理记录,记录要明确系统性安全风险内容、排查时间、治理责任人、治理时限、治理结果。(3)排查结束后,总工程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査工作进行总结,安全科编制形成“两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一报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査分析报告)。(4)煤矿安全科对未按规定开展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査治理工作不认真部门和个人,严格按照《XXXXX煤业有限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三)每周事故隐患排查各专业分管副矿长、矿总工程师每周组织安全、技术、机电、生产、综合办等业务科室、各队、施工单位开展一次覆盖各系统和各岗位,包括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火灾防治、粉尘防治、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矿井主要设备、安全供用电、矿井提升运输、矿井排水、环境保护,矿井生产环节、安全监测监控、通讯、应急避险、职工安全培训管理,以及地面土建施工管理、两堂一舍、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前由业务科室制定排查安排表,确定排查内容,明确参加人员。隐患排查后,由各业务科室负责,将查出的隐患录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监督限期落实整改。(四)每天事故隐患排查1、矿领导和施工单位带班领导每天分三班带班入井,对井下各作业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现场落实治理,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出井后及时录入矿井安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矿领导查出的隐患填写在矿领导、机关管理人员下井交接班记录本上,由调度室负责汇总录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施工单位排查的隐患填写在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上,各业务科室根据责任分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7-(2)安全科每天安排安全检查员分三班开展作业现场巡回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督促现场落实治理,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录入矿井安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跟踪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并对各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特别是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动态检查。(五)每班事故隐患排查各队每班组织岗位工种或班组职工进行1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现场落实治理,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及时汇报区队、施工单位,由责任区队、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治理方案,监督落实治理。(六)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岗位作业人员执行作业过程中随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能够立即治理的隐患,采取措施立即落实治理,对发现的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安全科负责制定治理方案,监督落实治理。(七)重大工程开工、重要工程节点、重大节假日、雨季三防期间的事故隐患排查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具体时间,针对检查重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通知(方案),各单位严格按照排查方案开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