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由相关部门编制演练方案,上报总工程师、分公司经理审批后,下发至相关参演部门。二、参与演练的各部门必须组织参练人员对方案进行认真学习,熟悉演习方案中的演练各项要求,确保演习取得实效。三、演习开始后,参与演练人员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调度室值班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要做好相应记录。四、安全科安全员现场监督参与演练人员是否按照演习方案进行操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到调度室。五、应急演练结束后,由调度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结果进行总结,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结合演练领导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