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中国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综合应用示范”课题申请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一○年九月-2-第一章申请须知一、项目总体目标本项目依据《国家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关于“开发新一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中国民航建设与发展规划,实施中国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的综合应用与示范工程。项目充分利用现代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等方面的最新技术,面向我国飞行繁忙地区的航班高效运行和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的重大应用需求,从航空导航与监视、航班运行与通用航空服务、空管综合验证平台等三方面,建立一批空中交通管理的技术标准,突破基于GNSS的终端区精密导航、机场综合交通态势监视、航班协同运行控制、通用航空综合飞行服务、协同空管系统的验证及飞行校验等多项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化先进空管技术装备,并在飞行繁忙地区和通用航空低空飞行区域分别开展面向公共运输航空和面向通用航空的协同空管系统综合示范与测试验证。二、项目研究内容(1)基于GNSS的终端区精密导航系统面向精密进近着陆引导需求,重点研究机载多模式进近引导接收机技术、GNSS地基增强技术和终端区PBN进近引导技术,研制兼容GPS、Galileo和我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等多星座卫星导航系统的终端区精密导航系统,并在民航典型飞行繁忙机场终端区进行应用示范。(2)机场综合交通监视与引导系统-3-针对繁忙飞行终端区管制间隔缩小对机场交通精确监视技术的迫切需求,研制由场面监视雷达系统和高级场面活动目标引导与控制系统联合组成的机场综合交通监视与引导系统,对机场周围空域及场面实施全面、可信的监视,达到机场场面10米的监视精度,并在民航典型飞行繁忙机场进行应用示范。(3)航班协同运行控制系统建立面向民航全系统(空管、机场和航空公司)的航班对象信息共享数据结构模型,研究航路(航线)网络规划、空域扇区与终端区动态设计、航班对象信息共享与交换等关键技术,开展民航广域信息管理验证与评估系统的综合集成与开发,构建民航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系统和航空飞行数字化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对航班的分钟级准确控制,并在民航典型管制空域进行应用示范。(4)通用航空综合飞行服务系统面向我国未来通用航空发展的需求,突破通用航空多源监视、通用航空运行支持和灾备支持、通用航空气象及飞行情报处理与发布、目视航图制作等关键技术,构建通用航空运行和灾备支持系统框架,研发数字化通用航空飞行情报服务系统和通用航空综合运行支持工程系统,并在通用航空低空飞行区域进行应用示范。(5)协同空管验证及飞行校验系统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相关标准,研究空管通信、导航、监视等各类新技术设备和飞行程序的飞行校验技术,研制机载校验设备自动标校系统,研制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化机载协同空管飞行校验平台,并在民航典型机场进行应用示范。-4-根据上述研究内容,本项目设置了13个课题,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选择方式课题1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综合应用示范总体定向委托课题2基于GNSS的终端区PBN导航系统公开发布课题3GNSS地基增强系统公开发布课题4机场GNSS多波束监测接收系统公开发布课题5机场场面监视雷达系统公开发布课题6机场III级综合交通监视与引导系统公开发布课题7民航广域信息管理技术与平台公开发布课题8航路(航线)和终端区动态设计与评估平台定向委托课题9全国航班协同运行控制系统公开发布课题10通用航空飞行情报服务系统公开发布课题11机动多功能航管雷达系统公开发布课题12通用航空综合运行支持系统公开发布课题13空地协同的飞行校验与验证系统定向委托三、申请管理1、本项目在科技部的指导下,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具体承办。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5-势承担单位。四、资金来源项目国家拨款22000万元。同时要求申报单位提供配套资金49500万元。五、实施期限本项目实施年限为4年(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六、申请资格(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积极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12个法人单位,其中企业和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分别不超过6个。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申报课题的企业应具有承担相应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综合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2/3,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申报企业应出具银行资信等级和资产负债证明。申报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属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转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6-(2)企业技术需求与课题的目标一致;(3)企业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4)企业承担的任务,在完成时有能力在本企业进行应用和转化;(5)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或稳定的科研队伍和人才,能够为课题实施提供任务书确定的资金及其它条件;(6)通过课题的实施,能够与其他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联盟与知识产权联盟,能将课题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3、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4、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二)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56周岁(截止到2011年1月),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2、所有参与课题申请人员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7-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七、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申请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2、申请文件的规格要求: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3、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4、相关附件材料包括:(1)申请函;(2)申请单位〔人〕资格审查文件;(3)申请单位承诺函;(4)申请单位资信证明;(5)申请单位自筹资金保证书;(6)联合申请合作协议;(7)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8)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9)成果查新证明(必须由国家或部省级权威部门出具)(10)申请材料一览表。5、申请文件一式20份,正本1份,副本19份,在每份申请书上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8-6、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必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课题申请指南》可从科技部网站()上直接下载。7、寄送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2010年10月20日17时。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申请文件。邮寄时间以北京邮局签收日为准。申请文件受理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寄送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2号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科技办邮政编码:100022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10-87786932010-8778693613911660070八、课题管理1、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民航局签订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2、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国拨经费将根据每个课题进展情况按年度分批拨付到承担单位。3、课题执行期间,民航局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对未按合同执行,达不到阶段考核目标,配套和自筹资金不到位的课题,有权终止合同。4、课题完成后,民航局对课题进行评估和验收。-9-第二章申请课题研究内容与目标课题1: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综合应用示范总体一、研究目标及内容针对我国民用航空运输系统对先进协同空管技术的重大应用需求,研究民航协同空管系统的总体技术框架和运行概念,制定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综合应用示范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为我国新一代国家空管系统的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和决策支持。1、民航协同空管系统的运行概念依据国际民航组织《空中交通管理运行概念》,结合我国民航空管部门、机场、航空公司等单位对先进协同空管系统运行的实际需求,分析我国民航空管系统的发展趋势和未来运行模式,研究和提出我国民航协同空管系统的运行概念体系。2、民航协同空管系统总体技术框架以民航协同空管系统的运行概念为基础,结合空管技术理论研究和技术装备研发的最新成果,研究和制定基于GNSS的终端区精密导航系统、机场综合交通监视与引导系统、全国航班协同运行控制系统、通用航空综合飞行服务系统、协同空管验证及飞行校验系统等协同空管核心系统的技术方案,构建面向飞行繁忙地区航班飞行和低空空域通用航空飞行的协同空管系统总体技术框架。3、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综合应用示范总体方案研究协同空管核心系统间的接口规范、运行流程、测试验证方案,论证飞行繁忙区域、通用航空机场等典型示范地点选取的可行性,提-10-出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综合应用示范的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基于GNSS的终端区精密导航系统、机场综合交通监视与引导系统、全国航班协同运行控制系统、通用航空综合飞行服务系统、协同空管验证及飞行校验系统的应用示范要求。组织实施针对以上五个系统的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的综合应用示范。二、考核指标1、制定《民航协同空管系统的运行概念》。2、制定《民航协同空管系统的总体技术方案》。3、制定《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综合应用示范的总体实施方案》。4、组织实施民航协同空管技术综合应用示范,包括:(1)在典型机场进行GNSS的终端区精密导航、协同飞行校验、机场场面综合交通监视与引导的专项应用示范,实现I类精密进近着陆引导和III级机场场面交通监视与引导能力;(2)在典型管制中心进行航班协同运行控制的专项应用示范,具备分钟级的精确航班动态控制能力,提高机场航班放行工作效率和减小航班延误率;(3)在典型通用航空机场和飞行区域进行通用航空综合飞行服务支持系统的应用示范,具备针对通用航空飞行器的多源综合监视、飞行情报服务、综合运行支持等能力。三、实施年限2011年至2014年。-11-四、经费来源及构成拟安排国拨专项经费800万元。课题2:基于GNSS的终端区PBN导航系统一、研究目标及内容针对传统导航方式无法支持终端区灵活、高密度运行等突出问题,突破基于GNSS的终端区PBN导航系统总体设计、终端区PBN进近引导和基于GNSS的终端区PBN导航系统测试评估等关键技术,研制GNSS机载多模导航接收机和机载终端区PBN进近飞行引导设备的工程样机,实施基于GNSS的终端区PBN导航系统示范应用,推进我国北斗二代卫星导航系统的国际民航组织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为保障地形和气象条件复杂机场以及飞行密集机场的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1、基于GNSS的终端区PBN导航系统总体设计发展终端区PBN导航系统中GNSS导航性能、飞机导航能力和ATM环境评估等关键技术;基于终端区PBN导航的要求,结合具体应用环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