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龙宝煤矿安全监察科培训学习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井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监察科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参加学习人员1、办公室监督查人员。2、安全员、瓦检员。3、炸材库管员。4、井口检身工。二、学习时间1、自主学习每人每月不得少于4学时(45分钟一学时)。2、参加安监科组织安全培训不得少于2学时。3、其它培训和学习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参加。三、学习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和文件等。2、井下安全生产类(包括采煤掘进、一通三防、机电运输、井下安全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劳动纪律等)。3、煤矿下发制度、规定、文件、通知等。4、安监科部门管理制度、通知等。5、其它管理规定和制度。四、学习形式1、自主学习,上白班人员,下班后自主选择两天到安监科办公室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时间按签到表签到计算,应注明学习的内容或相关培训材料的章节,便于考核。2、上级主管部门、煤矿和安监科组织的培训学习按时间要求参加,不得缺席。3、按时参加其它有特别规定的培训学习。五、学习考核1、每月根据学习内容进行一次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工资晋级和奖金分配的依据之一。2、当月未参加学习的和连续2个月考试不及格的工资降一个档次,奖金降系数0.1,直至参加学习并考试及格后于次月恢复原工资和奖金分配;考试成绩前三名的当月奖金分配系数分别加0.2、0.15和0.1(本条仅限当月奖金考核)。3、参加各类学习弄虚作假、迟到早退的,一次记过,两次警告,三次及以上按未参加学习考核。4、6个月内有3次以上未参加学习和4次以上考试不及格的作停岗处理,经理论和现场培训考试合格后恢复上岗并试用3个月。5、考试试卷由安全矿长或安监科科长评卷,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六、其它规定1、炸材库、井口检身考核可选择口试。2、本管理制度与2015年4月起执行。3、在学习时必须爱护现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