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集团神东煤炭公司教育中心培训管理制度神东煤炭集团20XX年X月教育培训中心职能1、在神东分公司教育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人力资源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2、负责和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计划。3、负责公司员工培训(包括煤矿安全培训)和再教育的组织与实施工作。4、负责公司网络培训。5、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6、汇总各单位年度教育培训经费计划并报批。7、负责公司员工的职业技能鉴定。神华神东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能1、负责神华神东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同时开发特有工种试题)的组建工作。2、根据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要求,组织专家做好命题的工作,并将命题送交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试题的质量检测。3、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编报工作。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和鉴定计划的发布工作。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的管理工作,以及考评人员的培训和评聘管理工作。6、负责受理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申请和资格审查,并经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书。7、负责组织已申报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8、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前员工的外部培训工作。9、负责协调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10、负责汇总职业技能鉴定的成绩,并上报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11、负责向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12、协助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13、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的收取、核算工作。1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指导工作。15、不断完善自身条件,自觉接受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16、负责组织神华神东公司范围内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通用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17、负责完成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神华神东二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职能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培训方针政策,搞好神东分公司安全培训工作。2、负责分公司安全培训规划及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草拟和实施。3、负责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草拟和执行。4、负责神东煤炭分公司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5、负责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培训工作。6、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二级以下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7、负责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工作。8、负责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培训工作。9、负责分公司安全培训证件的办理工作。10、负责全公司安全培训台帐。11、负责管理和督促各基层单位的日常安全培训工作。综合办公室职责1、在中心党政的领导下,处理党政日常事务。2、负责中心党、工、团、纪检及党风廉政、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及计划生育工作。3、负责中心的文秘、文档的管理,负责中心综合性的工作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4、负责中心综合性会议的会务、通知、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5、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办、呈阅、传办、催办和管理工作。6、负责中心的宣传及厂务公开工作。7、负责中心的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8、负责中心接待工作,统一管理全中心招待费用。9、负责全中心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计划、申报、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10、负责协助治安保卫处做好中心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11、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12、负责中心后勤总务工作。13、负责中心人事劳资、财务、专项资金、劳动合同等工作14、负责中心各类教材的订购及出入库管理,报刊杂志图书的管理及发放工作。15、负责神东教育培训网站相关信息的管理工作。16、协助中心领导做好内、外协调工作。培训科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神华集团和神东分公司有关要求,负责全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2、负责神东分公司在岗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继续工程教育以及转岗待岗人员培训的实施与管理工作。3、参与拟定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具体教育培训管理办法。4、编报公司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年度教育培训计划。5、负责培训基地的业务管理,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指导。6、负责授课教师的聘用、考核和建库工作。7、负责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集中培训的组织、实施,并对基层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8、管理培训费用的使用,负责培训费用的结算报支工作。9、负责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及证书的发放工作。10、负责联合办学的业务管理工作和其他外委培训的协调与管理工作。11、负责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前的内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科职责1、在中心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组织实施分公司安全培训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3、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培训工作。4、负责安全培训证件的发放、复审等工作。5、制定安全培训内部考核管理制度。6、负责安全培训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工作。7、负责分公司安全培训台帐。8、协助安监局对分公司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技能鉴定科职责1、负责组织分公司范围内特有职业(工种)和所有通用职业(工种)(除国家统一鉴定的职业)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负责神东分公司内特有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等级标准、鉴定规范(考核大纲)、鉴定培训教材及试题库的开发和建设工作。3、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要求,组织专家做好命题的工作,并将命题送交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试题的质量检测。4、负责组织鉴定考务的管理工作,以及考评人员的培训和评聘管理工作。5、负责受理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申请和资格审查,并经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书。6、按照每年的鉴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已申报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7、负责协调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8、负责汇总职业技能鉴定的成绩,并上报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9、负责向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10、协助神华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11、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的收取、核算和统计上报工作。1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指导工作。网络教育科职责1、负责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神东教学中心业务。2、负责职工教育系统的网络建设和维护。3、负责神东数字图书馆的管理和维护。4、负责计算机及网络培训。5、负责教育培训中心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和维护。6、负责教育培训中心网站的建站、技术维护工作,并协助综合办公室发布信息。《文印管理办法》1、综合办综合事务管理人员负责中心文件校对、打印工作。2、负责中心业务范围内的文件材料打印盖章工作,对外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3、各科室打印的文字材料要自行完成。需发正式文件时,由业务科室提出初稿,经校对人签字后,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分别核稿,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缮印。4、文印耗材每月申报领用一次,不断提高文印质量,避免纸张浪费。5、工作人员要注意文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保证机器完好。6、文印管理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泄密、不失密。《公文管理办法》1、综合办公室是教育培训中心的公文收、发、管理部门。2、教育培训中心行文种类有:请示、报告、通知、决定、函、会议纪要等。3、行文格式按规范要求办理。4、文件上报需按有关报送程序办理,不得直报业务部门或越级上报。5、行政公文不得对党的组织做指示、提要求。6、中心综合性发文由办公室负责拟稿,各专业发文由业务部门起草打印,综合办审核签字后送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7、文字校对原则上谁起草,谁校对,按文稿格式打印。8、中心公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登记、发送、传阅、催办、归档、销毁。9、上级公司来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传阅、催办、归档。领导批转各科、室的文件,由综合办负责传阅。10、综合办要根据文档管理规定,将公文原稿、正文立卷归档。《文件管理制度》1、文件要责成专人保管,不得把文件材料分放在科室或领导个人手中长期积压。2、建立健全文件材料收发手续,严格按制度执行。3、领导到上级机关参加会议所带回来的文件材料,一律交给文件材料保管人,进行登记保管,如借阅需要履行手续,防止丢失和积压。4、各种需用文件不准长期积压个人手中,年终要对文件材料进行清理,并上交归档。5、各科室要严肃认真使用、保管好各类文件材料,不准自行销毁文件材料。严禁把文件、材料、报表以废纸处理,涉及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站和二级安全培训中心的所有文件、材料、报表到年底一律清理,按公司有关规定登记归档。6、对于机密文件、材料、刊物,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翻印、复印和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人员泄漏。7、文件传阅由政工人员专人负责,统一登记按逐文逐人进行传阅,领导阅后签字,防止出现漏传和文件丢失现象。《文件的收发、传阅管理制度》1、收文管理(1)凡中心公启文件(除中心领导亲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后,拆封。(2)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在收文本上登记编号,须由中心领导亲启的文件,中心领导亲启后,也应交综合办办理正常手续。2、文件的传阅(1)凡办公室收文均需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政工人员分送中心领导及承办科室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紧急文件要即阅即还。(2)为加速文件运转,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中心领导和承办科室,如关系到领导和科室较多,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每人传阅不超半天。(3)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他人,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4)阅批文件应抓紧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当天,阅完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综合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5)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因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丢失泄密。(6)文件阅完后,综合办要及时取回,切忌横传。(7)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积压存放。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征得综合办同意后,方可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对外公文管理办法》(介绍信、证明信、便函)1、介绍信、证明信、便函等上联和下联书写内容要一致,禁止开空白介绍信。2、公出介绍信、证明信、便函必须按顺序编制,到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档案管理人员把全部存根汇集一册存档备查,存根封存时间为十年。3、开公务介绍信(证明信)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到综合办兑换。要求手续健全,内容清楚,往返有效期限审核无疑,方可签发。《印鉴使用管理制度》1、教育培训中心印鉴由综合办综合事务管理人员具体管理。2、各科、室印鉴由综合办统一刻制、启用,由科室负责人管理。3、印鉴使用管理严格履行用章审批手续,所有用章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并逐次登记。4、印章要妥善保管,一般不得带出单位,特殊情况需带出,须经中心领导批准。5、凡对外用印必须加盖教培中心行政印章,各科、室印章只限教培中心内部使用。6、财务专用章、劳资专用章由专人管理。凡财务报销需经财务人员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中心主要领导审批,加盖财务专用章后,方可报销,人事调整、劳资审批需加盖劳资专用章。7、旧印鉴停用后,要全部回收,按规定上缴或销毁。8、如印鉴出现损毁、丢失等情况,需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声明、补办。《会议管理制》1、综合办是综合性会议的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召集有关与会者,并做好服务及各项准备工作。2、一般性会议,口头或用电话通知,公司会议通知要记录清楚接话人、来话人姓名及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以便准确通知。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或综合办请假,对无故缺席人员要通报批